1、车速开到40迈撞到一个人能吧人撞伤吗?会不会住院阿?轿车和小型货车哪个撞人严重,如果我起电动车拐弯
别试,你命只一条,死了就没了!15~20米.也有可能飞出去,就死了。
2、七十七岁老人骑电动车撞人,子女应承担医疗费吗?
其实汽车老人骑电动车闯人自虐,应承担医疗费吗?如果老人有能力,经济能力承担,还是老人承担,如果老人没有经济能力承担档案了,子女要承担医疗费了
3、一个地区的电动车牌照可以通用吧?
不知道你说的通用是什么意思?是允许百通行?其实目前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对电度动车的管理并不严格,所以一般来说知,电动车只要有牌照,一般就没道问题.警察不会拦的,保险起见,最好随身携带车辆的合法手版续,警察有时候会查看你的手续,以防盗抢权车辆.
4、东风启辰D60EV是电动汽车吧,电池会不会很占空间?
兄dei您没有认真预习噢,这个官网上都有解释,它的电池是在前后排座copy椅还有前排中央扶手底部多个地方分开放置的,但是后排地板区域不放,所以你知担心的占空间是根本不存在的(这里还真要吹一波设计道师,脑袋还是蛮聪明的嘛)。
5、交通事故 汽车和电动车相撞,现场交警在,私了赔了1000,以后不会在有事了吧?
一般不会,只有出现重大失误或误判,原协议会部份失效。
6、我骑电动车好像有一点点撞到了一只猫,之后它就叫了一声躲到了汽车下面它应该没事吧
不会有事的,猫的生命力很强的,自恢复能力极强的。不必再纠结此事了。
7、美国已经生产特斯拉汽车了。中国能生产电动汽车吗?国内的汽车厂商不愿意也不会开发电动汽车吧?
中国完全可以生产像来特斯拉一样的电动车,只不过没有人有这样的眼光,国人的思维方式完全不一样所以自主汽车这么多年没什么发展。比亚自迪E6就是典型的代表,定位一点都不准确。E6为什么卖不动?因为它没有竞争力,如果和同价位的车比性能的话,可能比亚百迪会输得很惨。再看特斯拉,虽然很贵,但是在同价位的轿车里面,它的性能和质量完全胜出。如果比亚迪能造出特斯拉一样的车一样会火,不管你度卖多少钱,不管你造低端,还是高端,都要让消费者觉得买你这个车对得起这个价格
8、汽车和摩托车相撞谁的责任大,怎样赔付
摩托车撞汽车谁的责任大:在在你的情况里,主要责任在摩托车驾驶员,摩托车违反交通规则,理论上你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从楼主的描述中,对方无证驾驶,超员,逆行,但是你压伤了对方人员,可能会有一定的赔偿。那么此次事故中主要责任就是摩托车的驾驶员大。交警让你垫付他处理失误,可以协商,协商不行就去法院申请维权。
摩托车撞上汽车,要看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的情况来决定,看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不服可以去法院申诉维权,如果非机动车故意撞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方负主责的交通事故:
违反信号灯、闯单行道,与享有通行权一方发生事故的;
违反让行规定,与优先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违反右侧通行规定,与本车道顺向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违反各行其道规定,与本车道内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违反借道通行规定,与本车道内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同向行驶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发生追尾事故的。
摩托车撞车处理流程:
1、向交警报案,同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立即出现场拍照,然后由保险公司出具现场勘查单。
2、在报完案的等待过程中,不要改变事故现场,双方当事人最好交换电话,需要时,交换驾照。同时自己估计下自己摩托的损失是否在2000元以内。现在交规规定2000元以下损失的事故,一般不用划分事故责任。
3、如果损失在2000元以内,那么事情就会好办很多。事故双方直接前往快速理赔中心,该中心只受理2000元以下的案子。注意,去中心的时候,一定要双方当事人和双方车辆都到场才行。
4、带着现场勘查单,到了中心,保险公司的人会要求事故双方共同填写“互碰自赔协议书”(现在2000元以下的案子,一般情况都采取互碰自赔的方式处理,这种方式好处是自己的损失由自己的保险公司承担,不费周折)。填好协议书,与现场勘查单一起妥善保管。
5、离开中心,从此便不用跟事故对方再有联系了。将自己的事故车辆弄到自己信得过的摩托车3S店,并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派人来3S店,与店内人员共同 定损。定损之前,千万不要私自开始修车,尽量维持事故原状。
6、定损后,就可以把摩托放在3S店里自己回家了。一两个工作日后,保险公司会电话通知定损结果,然后再去3S店确认签字,签完字,就可以修车了,如果对保险公司定损结果不满意,就千万不要签字。
7、修理费用由自己先垫付,等车车修好,3S店会开具发票。带着发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以及之前的协议书和勘查单,前往快速理赔中心报账,报完帐,
9、汽车撞电动车赔偿多少由谁定损并且赔偿多少需要受损车主同意吧,
交警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区分赔偿比例,由自己的保险公司定损,由对方公司按保额和比例赔付,对数额不满意的可以协商,你方要求高了对方也可能不同意理赔所以要商量,达不成一致就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