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骨折 > 试述脊柱骨折处理原则

试述脊柱骨折处理原则

发布时间:2020-04-24 11:04:31

1、腰椎压缩性骨折

你好

单纯胸腰椎压缩性骨折是指稳定性骨折,脊椎附件无骨折,无神经损伤症状者。我院自1998年以来对25例此类患者均采用垫枕及功能锻炼方法进行治疗和护理,胸腰椎功能基本恢复,效果理想。现将护理要点总结如下。

1 临床资料

25例患者中男15例,女10例。年龄18~65岁。其中坠跌伤14例,车祸5例,日常活动意外致伤6例。损伤椎体:T 11 ~L 2 22例,占88%,其它椎体损伤3例,占12%。均采用垫枕加功能锻炼治疗,有效率100%;功能恢复快,未出现并发症,平均住院50天。

2 护理

2.1 心理护理 早期是在兼顾心理护理的同时,着重躯体康复的护理。因患者的心理障碍是由于躯体创伤引起,躯体康复有利于心理康复。护士应及时全面了解病人伤情,加强与患者的沟通,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骨折愈合过程与功能锻炼的目的向患者讲解清楚,消除紧张,增强康复信心,调动患者的主观能动性,争取密切配合。

2.2 疼痛 是骨折的普遍征象,不但使患者躯体痛苦,还可增加消极情绪,影响睡眠和休息,不利于康复。护士可采用心理支持疗法缓解疼痛,一是分散注意力以减轻疼痛知觉;二是事先进行关于疼痛知识的教育,改变疼痛反应。保持良好的心态,有利于增加对疼痛的耐受性。

2.3 卧位和伤椎下垫枕 患者住院后应平卧硬板床,去枕,以保持脊柱平直,防止发生畸形或进一步损伤 〔1〕 。同时根据骨折压缩的程度,在受伤椎体下垫适当软枕,垫枕时可先低,后逐渐加高,此法利用躯干重力和杠杆原理使脊柱保持稳定的背伸,循序渐进地复位,使压缩的椎体扩张,骨折的畸形得以矫正 〔2〕 。患者必须坚持垫枕,疗程不少于6周。

2.4 减少腹胀,保持大小便通畅 骨折后常因腹膜后血肿刺激内脏神经,引起反射性肠麻痹,导致粪便在肠内停留过久引起腹胀或疼痛。因而患者应进高纤维素,易消化的食物,忌辛辣刺激性食物,且多饮水。腹胀时给予环形按摩、肛管排气或清洁灌肠。对因腹胀造成排尿困难者可局部热敷、听流水声、针灸或用导尿等方法。

2.5 做好皮肤护理,预防并发症 骨折后患者需长期平卧硬板床,生活不能自理。护士应帮助指导患者定时进行轴线翻身,即肩部和髋部同时翻身,避免肢体扭曲,造成脊柱扭转。翻身时嘱患者挺直腰背部,绷紧背肌,形成天然内固定夹板,一般每2~3h1次。保持皮肤清洁,做好皮肤护理,背部及局部受压处定时按摩以促进血液循环,预防褥疮发生。

2.6 功能锻炼

2.6.1 意义 骨折后通过功能锻炼,可发挥脊椎前纵韧带椎间盘纤维环张力及腰背肌所起的肌肉夹板作用,避免软组织粘连及组织纤维化。坚持锻炼可使慢性腰背痛等骨折后遗症明显减少,同时也可促进全身血液循环,防止骨质疏松和肌肉萎缩 〔3〕 。因而在疼痛减轻后,应早期行腰背肌锻炼。

2.6.2 原则 尽早开始,先易后难,先小幅度后大幅度,次数由少到多,时间由短到长,循序渐进,持之以恒。以患者的主动活动为主,切忌粗暴的被动活动。

2.6.3 方法 (1)复位期:垫枕1~2周,鼓励患者练习主动挺腹,1日3次,每次5~10min。(2)5点支撑法:仰卧,用头部、双肘、双足跟5点支撑起全身,使背部腾空后伸,伤后1周左右进行。(3)3点支撑法:仰卧,双臂置于胸前,用头及双足支撑,拱腰臀及背腾空离床,有利于腰背肌锻炼,伤后2~3周进行此项练习。(4)4点支撑法:仰卧,用双手,双足4点支撑在床上,全身腾空呈拱桥状,伤后3~4周进行。(5)飞燕点水法:俯卧,颈后伸稍用力后抬起胸部离开床面,两上肢向后背伸,两膝伸直,抬双腿以腹部为支撑点,形似飞燕点水,5~6周后练习。

3 出院指导

嘱患者出院后功能锻炼持之以恒,但应避免劳累,防止外伤;加强营养增强体质,详细讲解下地活动时间的重要性。一般患者在治疗6~7周后,视恢复情况下地站立、迈步,时间不宜过长,3个月后开始练习弯腰前屈,坚持卧硬板床,持续垫枕,定期来院复查。

==============================
(1) 病因病理和临床特征 : 腰椎压缩性骨折 ,古称“腰骨损断”,是指以椎体纵向高度被“压扁”为主要表现的一种脊柱骨折 ,也是脊柱骨折中最多见的一种类型。临床多以第 11 、12 胸椎和第 1 、2 腰椎最为多见 ,老年人由于骨质疏松的缘故 ,发生率更高。常见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

①间接暴力 : 最常见。多见从高处跌落 ,臀部或双足着地后 ,力向上传导致腰部;或者是重物从高处掉下冲击头、肩、背部 ,力向下传导到腰部导致骨折;有些老年人由于骨质疏松 严重 ,某些轻微损伤 ,如乘车颠簸、平地坐倒等 ,也会造成椎体的骨折。

②肌肉拉力 : 当腰骶部的肌肉突然强烈收缩时 ,可产生相当大的拉应力 ,常见的会造成椎体的附件 ,如横突、棘突等的骨折;严重的如破伤风或其他神经系统的疾病所引起的肌肉强 烈收缩 ,可导致胸腰椎体的压缩性骨折。

③直接暴力 : 平时少见。可见于交通事故、火器伤 ,或是腰部被直接打击等 ,这类损伤往往造成脊髓损伤而有不同程度的瘫痪等严重后果。

(2) 诊断依据 : 多有明确的外伤史;胸腰局部肿痛 ,外观可有后突畸形 ,局部有压痛及叩击痛 ,腰部活动不利;伴有骨髓损伤者可有不同程度的功能障碍;X 线摄片可明确骨折的类 型和程度;CT 和 MRI 检查可明确脊髓受压的程度。

椎体骨折的临床分类的标准有很多 ,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①稳定性骨折 : 凡单纯椎体压缩性骨折( 椎体前方压缩不超过椎体厚度的 1/2 ,不合并附件骨折或韧带撕裂 );或单纯附件( 横突、棘突或单侧椎板、椎弓根 )骨折均属稳定性骨 折。这类骨折对脊柱稳定性影响不大 ,一般无韧带损伤 ,无明显移位倾向 ,在治疗上也较为简单 ,多用保守治疗 ,预后较好。

②不稳定性骨折 : 凡椎体压缩超过椎体厚度的 l/2, 粉碎性 ,或骨折伴有脱位、附件骨折或韧带撕裂的均属不稳定性骨折。这类骨折多系强烈暴力造成 ,脊柱的稳定性遭到破坏 ,多 合并韧带撕裂及脊髓或脊神经根损伤 ,在治疗上较困难 ,大多需要手术 ,预后也较差。

(3) 辨证施治 : 首先明确骨折是否属稳定 ,是否有脊髓、马尾和脊神经根损伤 ,损伤程度怎样 ,然后再制定治疗方案。 基本按照骨折的处理原则进行 ,即复位、固定、炼功活动和药物治疗。

①稳定性骨折 : 一般需卧硬板床 6~8 周。压缩性骨折者可采用垫枕疗法 ,枕头的适宜高度为 8~10cm 左右。这类骨折配合练功疗法效果较好 ,因为正确、适当的练功不但能使压缩的椎体复原 ,保持脊柱的稳定性 ,而且由于早期活动可增加腰背肌的力量 ,不致产生或加重骨质疏松现象 ,亦可避免或减轻后遗的慢性腰痛。具体做法 :

五点支撑法 : 患者仰卧在木板床上 ,用头部、双肘及足跟五点支撑起全身 ,背部尽力腾空后伸。早期可采用此法。

三点支撑法 : 在五点支撑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患者双臂置于胸前,用头部、双足支撑用力,使全身腾空后伸。中后期可采用此法。

飞燕点水法 : 也称“一点法”,患者俯卧上肢后伸 ,小腿与踝部垫一枕头 ,使头部和肩部尽量后仰 ,同时下肢尽量绷直后伸 ,全身翘起 ,仅让腹部着床 ,呈一弧形 ,俗称“两头翘”。 此法要求较高 ,多在前两种方法锻炼一段时间后再采用。

②不稳定性骨折 : 如果临床没有脊髓神经损伤的症状 ,也可以考虑保守治疗方法 ,但练功活动的时间应稍延后 ,且卧床时间应稍长。对于有脊髓神经损伤征象的 ,大多应考虑手术治疗。

③脊髓完全性损伤 : 尽早手术( 最好争取在 8 小时以内 ), 行切开复位、彻底减压 、内固定术;并且最好在伤后 1 小时内就开始用足够量的糖皮质激素( 甲基强的松龙 ), 并维持 1~3 天 ,以使脊髓损伤减小到最小程度。

④脊髓不完全性损伤 : 除药物治疗、制动等外 ,应密切观察临床症状和体征 ,若有加重或无明显好转者 ,或 CT 、MRI 检查椎管内有较大骨片突入 ,脊髓和神经根受压明显者也应尽 早手术;若逐步好转的 ,则可继续保守治疗。合并脊神经根损伤者 ,可参照脊髓不完全损伤的处理。中药治疗分早、中、后 三期 :

早期 : 多见局部肿胀、疼痛剧烈 ,胃纳不佳 ,大便秘结 ,苔薄白 ,脉弦紧。证属气滞血瘀。治宜行气活血 ,消瘀止痛。 方选复元活血汤、膈下逐瘀汤等 ,可外敷消肿膏或消瘀膏; 如果兼有少腹胀痛 ,小便不利者 ,当属瘀血阻滞 ,膀胱气化失调。治宜活血法瘀 ,行气利水。可选膈下逐瘀汤合五苓散;如果局部持续胀痛 ,腹满胀痛 ,大便秘结 ,苔黄厚腻 ,脉强有力。当属血瘀气滞 ,腑气不通。治宜攻下逐瘀 ,方用桃核承气汤合大成汤加减。

中期 : 肿痛虽消而未尽 ,程度已有减轻 ,但活动仍受限 ,舌暗红 ,苔薄白 ,脉弦缓。证属瘀血未尽 ,筋骨未复。治宜活血和营 ,接骨续筋。可用复元通气散或续骨活血汤。

后期 : 可见腰酸腿软 ,四肢无力 ,活动后局部隐隐作痛,苔白舌淡 ,脉虚细。证属肝肾不足 ,气血两虚。治宜补益肝肾 ,调养气血。方用地黄饮子。

对这类病人的急救处理非常重要 ,尤其是搬运 ,应采用平卧搬运法 ,大家动作一致地平托头、背、腰、臀、腿部 ,或者用滚动的方法 ,将伤者移至有厚垫的木板担架或硬板床上;诊断时尽可能做局部的 CT 或 MRI 检查 ,以便了解损伤的情况和程度 ,有利于决定治疗方案。治疗时 ,在未完全了解病情前 ,切不可盲目进行正骨复位 ,以免加重损伤;另外 ,对于截瘫的病人 ,护理尤应注意防止褥疮、尿路感染、肺部感染、便秘等的发生 ,而且早期进行必要的功能锻炼也非常重要。

2、脊柱骨折康复的康复原则

<

3、腰椎压缩性骨折怎样恢复?急等答案,叩谢~~~~

单纯胸腰椎压缩性骨折是指稳定性骨折,脊椎附件无骨折,无神经损伤症状者。我院自1998年以来对25例此类患者均采用垫枕及功能锻炼方法进行治疗和护理,胸腰椎功能基本恢复,效果理想。现将护理要点总结如下。

1 临床资料

25例患者中男15例,女10例。年龄18~65岁。其中坠跌伤14例,车祸5例,日常活动意外致伤6例。损伤椎体:T 11 ~L 2 22例,占88%,其它椎体损伤3例,占12%。均采用垫枕加功能锻炼治疗,有效率100%;功能恢复快,未出现并发症,平均住院50天。

2 护理

2.1 心理护理 早期是在兼顾心理护理的同时,着重躯体康复的护理。因患者的心理障碍是由于躯体创伤引起,躯体康复有利于心理康复。护士应及时全面了解病人伤情,加强与患者的沟通,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骨折愈合过程与功能锻炼的目的向患者讲解清楚,消除紧张,增强康复信心,调动患者的主观能动性,争取密切配合。

2.2 疼痛 是骨折的普遍征象,不但使患者躯体痛苦,还可增加消极情绪,影响睡眠和休息,不利于康复。护士可采用心理支持疗法缓解疼痛,一是分散注意力以减轻疼痛知觉;二是事先进行关于疼痛知识的教育,改变疼痛反应。保持良好的心态,有利于增加对疼痛的耐受性。

2.3 卧位和伤椎下垫枕 患者住院后应平卧硬板床,去枕,以保持脊柱平直,防止发生畸形或进一步损伤 〔1〕 。同时根据骨折压缩的程度,在受伤椎体下垫适当软枕,垫枕时可先低,后逐渐加高,此法利用躯干重力和杠杆原理使脊柱保持稳定的背伸,循序渐进地复位,使压缩的椎体扩张,骨折的畸形得以矫正 〔2〕 。患者必须坚持垫枕,疗程不少于6周。

2.4 减少腹胀,保持大小便通畅 骨折后常因腹膜后血肿刺激内脏神经,引起反射性肠麻痹,导致粪便在肠内停留过久引起腹胀或疼痛。因而患者应进高纤维素,易消化的食物,忌辛辣刺激性食物,且多饮水。腹胀时给予环形按摩、肛管排气或清洁灌肠。对因腹胀造成排尿困难者可局部热敷、听流水声、针灸或用导尿等方法。

2.5 做好皮肤护理,预防并发症 骨折后患者需长期平卧硬板床,生活不能自理。护士应帮助指导患者定时进行轴线翻身,即肩部和髋部同时翻身,避免肢体扭曲,造成脊柱扭转。翻身时嘱患者挺直腰背部,绷紧背肌,形成天然内固定夹板,一般每2~3h1次。保持皮肤清洁,做好皮肤护理,背部及局部受压处定时按摩以促进血液循环,预防褥疮发生。

2.6 功能锻炼

2.6.1 意义 骨折后通过功能锻炼,可发挥脊椎前纵韧带和椎间盘纤维环张力及腰背肌所起的肌肉夹板作用,避免软组织粘连及组织纤维化。坚持锻炼可使慢性腰背痛等骨折后遗症明显减少,同时也可促进全身血液循环,防止骨质疏松和肌肉萎缩 〔3〕 。因而在疼痛减轻后,应早期行腰背肌锻炼。

2.6.2 原则 尽早开始,先易后难,先小幅度后大幅度,次数由少到多,时间由短到长,循序渐进,持之以恒。以患者的主动活动为主,切忌粗暴的被动活动。

2.6.3 方法 (1)复位期:垫枕1~2周,鼓励患者练习主动挺腹,1日3次,每次5~10min。(2)5点支撑法:仰卧,用头部、双肘、双足跟5点支撑起全身,使背部腾空后伸,伤后1周左右进行。(3)3点支撑法:仰卧,双臂置于胸前,用头及双足支撑,拱腰臀及背腾空离床,有利于腰背肌锻炼,伤后2~3周进行此项练习。(4)4点支撑法:仰卧,用双手,双足4点支撑在床上,全身腾空呈拱桥状,伤后3~4周进行。(5)飞燕点水法:俯卧,颈后伸稍用力后抬起胸部离开床面,两上肢向后背伸,两膝伸直,抬双腿以腹部为支撑点,形似飞燕点水,5~6周后练习。

3 出院指导

嘱患者出院后功能锻炼持之以恒,但应避免劳累,防止外伤;加强营养增强体质,详细讲解下地活动时间的重要性。一般患者在治疗6~7周后,视恢复情况下地站立、迈步,时间不宜过长,3个月后开始练习弯腰前屈,坚持卧硬板床,持续垫枕,定期来院复查。

==============================
(1) 病因病理和临床特征 : 腰椎压缩性骨折 ,古称“腰骨损断”,是指以椎体纵向高度被“压扁”为主要表现的一种脊柱骨折 ,也是脊柱骨折中最多见的一种类型。临床多以第 11 、12 胸椎和第 1 、2 腰椎最为多见 ,老年人由于骨质疏松的缘故 ,发生率更高。常见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

①间接暴力 : 最常见。多见从高处跌落 ,臀部或双足着地后 ,力向上传导致腰部;或者是重物从高处掉下冲击头、肩、背部 ,力向下传导到腰部导致骨折;有些老年人由于骨质疏松 严重 ,某些轻微损伤 ,如乘车颠簸、平地坐倒等 ,也会造成椎体的骨折。

②肌肉拉力 : 当腰骶部的肌肉突然强烈收缩时 ,可产生相当大的拉应力 ,常见的会造成椎体的附件 ,如横突、棘突等的骨折;严重的如破伤风或其他神经系统的疾病所引起的肌肉强 烈收缩 ,可导致胸腰椎体的压缩性骨折。

③直接暴力 : 平时少见。可见于交通事故、火器伤 ,或是腰部被直接打击等 ,这类损伤往往造成脊髓损伤而有不同程度的瘫痪等严重后果。

(2) 诊断依据 : 多有明确的外伤史;胸腰局部肿痛 ,外观可有后突畸形 ,局部有压痛及叩击痛 ,腰部活动不利;伴有骨髓损伤者可有不同程度的功能障碍;X 线摄片可明确骨折的类 型和程度;CT 和 MRI 检查可明确脊髓受压的程度。

椎体骨折的临床分类的标准有很多 ,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①稳定性骨折 : 凡单纯椎体压缩性骨折( 椎体前方压缩不超过椎体厚度的 1/2 ,不合并附件骨折或韧带撕裂 );或单纯附件( 横突、棘突或单侧椎板、椎弓根 )骨折均属稳定性骨 折。这类骨折对脊柱稳定性影响不大 ,一般无韧带损伤 ,无明显移位倾向 ,在治疗上也较为简单 ,多用保守治疗 ,预后较好。

②不稳定性骨折 : 凡椎体压缩超过椎体厚度的 l/2, 粉碎性 ,或骨折伴有脱位、附件骨折或韧带撕裂的均属不稳定性骨折。这类骨折多系强烈暴力造成 ,脊柱的稳定性遭到破坏 ,多 合并韧带撕裂及脊髓或脊神经根损伤 ,在治疗上较困难 ,大多需要手术 ,预后也较差。

(3) 辨证施治 : 首先明确骨折是否属稳定 ,是否有脊髓、马尾和脊神经根损伤 ,损伤程度怎样 ,然后再制定治疗方案。 基本按照骨折的处理原则进行 ,即复位、固定、炼功活动和药物治疗。

①稳定性骨折 : 一般需卧硬板床 6~8 周。压缩性骨折者可采用垫枕疗法 ,枕头的适宜高度为 8~10cm 左右。这类骨折配合练功疗法效果较好 ,因为正确、适当的练功不但能使压缩的椎体复原 ,保持脊柱的稳定性 ,而且由于早期活动可增加腰背肌的力量 ,不致产生或加重骨质疏松现象 ,亦可避免或减轻后遗的慢性腰痛。具体做法 :

五点支撑法 : 患者仰卧在木板床上 ,用头部、双肘及足跟五点支撑起全身 ,背部尽力腾空后伸。早期可采用此法。

三点支撑法 : 在五点支撑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患者双臂置于胸前,用头部、双足支撑用力,使全身腾空后伸。中后期可采用此法。

飞燕点水法 : 也称“一点法”,患者俯卧上肢后伸 ,小腿与踝部垫一枕头 ,使头部和肩部尽量后仰 ,同时下肢尽量绷直后伸 ,全身翘起 ,仅让腹部着床 ,呈一弧形 ,俗称“两头翘”。 此法要求较高 ,多在前两种方法锻炼一段时间后再采用。

②不稳定性骨折 : 如果临床没有脊髓神经损伤的症状 ,也可以考虑保守治疗方法 ,但练功活动的时间应稍延后 ,且卧床时间应稍长。对于有脊髓神经损伤征象的 ,大多应考虑手术治疗。

③脊髓完全性损伤 : 尽早手术( 最好争取在 8 小时以内 ), 行切开复位、彻底减压 、内固定术;并且最好在伤后 1 小时内就开始用足够量的糖皮质激素( 甲基强的松龙 ), 并维持 1~3 天 ,以使脊髓损伤减小到最小程度。

④脊髓不完全性损伤 : 除药物治疗、制动等外 ,应密切观察临床症状和体征 ,若有加重或无明显好转者 ,或 CT 、MRI 检查椎管内有较大骨片突入 ,脊髓和神经根受压明显者也应尽 早手术;若逐步好转的 ,则可继续保守治疗。合并脊神经根损伤者 ,可参照脊髓不完全损伤的处理。中药治疗分早、中、后 三期 :

早期 : 多见局部肿胀、疼痛剧烈 ,胃纳不佳 ,大便秘结 ,苔薄白 ,脉弦紧。证属气滞血瘀。治宜行气活血 ,消瘀止痛。 方选复元活血汤、膈下逐瘀汤等 ,可外敷消肿膏或消瘀膏; 如果兼有少腹胀痛 ,小便不利者 ,当属瘀血阻滞 ,膀胱气化失调。治宜活血法瘀 ,行气利水。可选膈下逐瘀汤合五苓散;如果局部持续胀痛 ,腹满胀痛 ,大便秘结 ,苔黄厚腻 ,脉强有力。当属血瘀气滞 ,腑气不通。治宜攻下逐瘀 ,方用桃核承气汤合大成汤加减。

中期 : 肿痛虽消而未尽 ,程度已有减轻 ,但活动仍受限 ,舌暗红 ,苔薄白 ,脉弦缓。证属瘀血未尽 ,筋骨未复。治宜活血和营 ,接骨续筋。可用复元通气散或续骨活血汤。

后期 : 可见腰酸腿软 ,四肢无力 ,活动后局部隐隐作痛,苔白舌淡 ,脉虚细。证属肝肾不足 ,气血两虚。治宜补益肝肾 ,调养气血。方用地黄饮子。

对这类病人的急救处理非常重要 ,尤其是搬运 ,应采用平卧搬运法 ,大家动作一致地平托头、背、腰、臀、腿部 ,或者用滚动的方法 ,将伤者移至有厚垫的木板担架或硬板床上;诊断时尽可能做局部的 CT 或 MRI 检查 ,以便了解损伤的情况和程度 ,有利于决定治疗方案。治疗时 ,在未完全了解病情前 ,切不可盲目进行正骨复位 ,以免加重损伤;另外 ,对于截瘫的病人 ,护理尤应注意防止褥疮、尿路感染、肺部感染、便秘等的发生 ,而且早期进行必要的功能锻炼也非常重要。

4、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底视力1级适用范围

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通知,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总则编辑
第一条 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第二条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 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原发生病变、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以及损伤引起的后遗症。
鉴定时,应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 鉴定损伤程度的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委托、聘请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时,鉴定人有权了解与损伤有关的案情、调阅案卷和病历、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保守案件秘密。
第五条 损伤程度的鉴定,应当在判决前完成。

3肢体残废编辑
第六条 肢体残废是指由各种致伤因素致使肢体缺失或者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
第七条 肢体缺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二)一手除拇指外,任何三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或者两手除拇指外,任何四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三)缺失任何两指及其相连的掌骨;
(四)缺失一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足跟百分之五十;
(五)缺失一足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或者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四趾;
(六)两足缺失五个以上的足趾;
(七)缺失任何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八)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第八条 肢体虽然完整,但是已丧失功能,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肩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1〕;
(二)肘关节活动限制在伸直位,活动度小于90度或者限制在功能位,活动度小于10度;
(三)肱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上肢功能;
(四)前臂骨折畸形愈合强直在旋前位或者旋后位;
(五)前臂骨折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六)前臂软组织损伤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七)腕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八)掌指骨骨折影响一手功能,不能对指和握物〔2〕;
(九)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手除拇除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髋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二)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屈曲超过30度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三)任何一侧膝关节十字韧带损伤造成旋转不稳定,其功能严重障碍;
(十四)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五)股骨干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成角畸形超近30度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十六)股骨颈骨折不愈合、股骨头坏死或者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下肢功能;
(十七)胫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成角畸形超过30度或者严重旋
转畸形;
(十八)四肢长骨(肱骨、桡骨、尺骨、股骨、胫腓骨)开放性、闭合性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
(十九)肢体软组织疤痕挛缩,影响大关节运动功能,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二十)肢体重要神经(臂丛及其重要分支、腰骶丛及其重要分支)损伤,严重影响肢体运动功能;
(二十一)肢体重要血管损伤,引起血液循环障碍,严重影响肢体功能。

4容貌毁损编辑
第九条 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3〕,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
第十条 眼部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二)任何一侧眼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三)眼睑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四)一侧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
(五)一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
第十一条 耳廓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耳廓缺损达百分之五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总面积超过一耳百分之六十;
(二)耳廓损伤致使显著变形。
第十二条 鼻缺损、塌陷或者歪曲致使显著变形。
第十三条 口唇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第十四条 颧骨损伤致使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1.5厘米;颧骨骨折错位愈合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第十五条 上、下颌骨和颞颌关节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上、下颌骨骨折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共七个以上;
(三)颞颌关节损伤致使张口度小于1.5厘米或者下颌骨健侧向伤侧偏斜,致使面下部显著不对称。
第十六条 其他容貌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面部损伤留有明显块状疤痕,单块面积大于4平方厘米,两块面积大于7平方厘米,
三块以上总面积大于9平方厘米或者留有明显条状疤痕,单条长于5厘米,两条累计长度长于8厘米、三条以上累计总长度长于10厘米,致使眼睑、鼻、口唇、面颊等部位容貌毁损或者功能障碍。
(二)面神经损伤造成一侧大部面肌瘫痪,形成眼睑闭舍不全,口角歪斜;
(三)面部损伤留有片状细小疤痕、明显色素沉着或者明显色素减退,范围达面部面积百分之三十。
(四)面颈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或者颈部活动严重障碍。

5丧失听觉编辑
第十七条 损伤后,一耳语音听力减退在91分贝以上。
第十八条 损伤后,两耳语音听力减退在60分贝以上。

6丧失视觉编辑
第十九条 各种损伤致使视觉丧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损伤后,一眼盲;
(二)损伤后,两眼低视力,其中一眼低视力为2级。
第二十条 眼损伤或者颅脑损伤致使视野缺损(视野半径小于10度)

7功能丧失编辑
第二十一条 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是指丧失听觉、视觉之外的其他器官的功能或者功能严重碍障。条文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十二条 眼损伤或者颅脑损伤后引起不能恢复的复视,影响工作和生活。
第三十三条 上、下颌骨骨折或者口腔内组织、器官损伤(如舌损伤等)致使语言、咀嚼或者吞咽能力明显障碍。
第二十四条 喉损伤后引起不能恢复的失音、严重嘶哑。
第二十五条 咽、食管损伤留有疤痕性狭窄导致吞咽困难。
第二十六条 鼻、咽、喉损伤留有疤痕性狭窄导致呼吸困难〔6〕。
第二十七条 女生两侧乳房损伤丧失哺乳能力。
第二十八条 肾损伤并发肾性高血压、肾功能严重障碍。
第二十九条 输尿管损伤留有狭窄致使肾积水、肾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条 尿道损伤留有尿道狭窄引起排尿困难、肾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一条 肛管损伤致使严重大便失禁或者肛管严重狭窄。
第三十二条 骨盆骨折致使骨盆腔内器官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三条 子宫、附件损伤后期并发内生殖器萎缩或者影响内生殖器发育。
第三十四条 阴道损伤累及周围器官造成瘘管或者形成疤痕致其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五条 阴茎损伤后引起阴茎缺损、严重畸形致其功能严重障碍;
第三十六条 睾丸或者输精管损伤丧失生殖能力。

8其他损伤编辑
第三十七条 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
颅脑损伤
第三十八条 头皮撕脱伤范围达头皮面积百分之二十五并伴有失血性休克;头皮损伤致使头皮丧失生存能力,范围达头皮面积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九条 颅盖骨折(如线形、凹陷、粉碎等)伴有脑实质及血管损伤,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硬脑膜破裂。
第四十条开放性颅脑损伤。
第四十一条 颅底骨折伴有面、听神经损伤或者脑脊液漏长期不愈。
第四十二条 颅脑损伤当时出现昏迷(30分钟以上)和神经系统体征,如单瘫、偏瘫、失语等。
第四十三条 颅脑损伤,经脑CT扫描显示脑挫伤,但是必须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第四十四条 颅脑损伤致成硬脑膜外血肿、硬脑膜下血肿或者脑内血肿。
第四十五条 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有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第四十六条 颅脑损伤引起颅内感染,如脑膜炎、脑脓肿等。
第四十七条 颅脑损伤除嗅神经之外引起其他脑神经不易恢复的损伤。
第四十八条 颅脑损伤引起外伤性癫痫。
第四十九条 颅脑损伤导致严重器质性精神障碍。
第五十条 颅脑损伤致使神经系统实质性损害引起的症状与病征,如颈内动脉--海绵窦瘘、下丘脑--垂体功能障碍等。
颈部损伤
第五十一条 咽喉、气管、颈部、口腔底部及其邻近组织的损伤引起呼吸困难。
第五十二条 颈部损伤引起一侧颈动脉、推动脉血栓形成、颈动静脉瘘或者假性动脉瘤。
第五十三条 颈部损伤累及臂丛,严重影响上肢功能;颈部损伤累及胸膜顶部致成气胸引起呼吸困难。
第五十四条 甲状腺损伤伴有喉返神经损伤致其功能严重障碍。
第五十五条 胸导管损伤。
第五十六条 咽、食管损伤引起局部脓肿、纵隔炎或者败血症。
第五十七条 颈部损伤导致异物存留在颈深部,影响相应组织、器官功能。
胸部损伤
第五十八条 胸部损伤引起血胸或者气胸,并发生呼吸困难。
第五十九条 肋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难。
第六十条 胸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难。
第六十一条 胸部损伤致成纵隔气肿、呼吸窘迫综合征或者气管、支气管破裂。
第六十二条 气管、食管损伤致成纵隔炎、纵隔脓肿、纵隔气肿、血气胸或者脓胸。
第六十三条 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
第六十四条 胸部损伤致成脓胸、肺脓肿、肺不张、支气管胸膜瘘、食管胸膜瘘或者支气管食管瘘。
第六十五条 胸部的严重挤压致使血液循环障碍、呼吸运动障碍、颅内出血。
第六十六条 女性一侧乳房缺失。
腹部损伤
第六十七条 胃、肠、胆道系统穿孔、破裂。
第六十八条 肝、脾、胰等器官破裂;因损伤致使这些器官形成血肿,脓肿。
第六十九条 肾破裂;尿外渗须手术治疗(包含肾动脉栓塞术)。
第七十条 输尿管损伤致使尿外渗。
第七十一条 腹部损伤致成腹膜炎、败血症、肠梗阻或者肠瘘等。
第七十二条 腹部损伤致使腹腔积血,须手术治疗。
骨盆部损伤
第七十三条 骨盆骨折严重变形。
第七十四条 尿道破裂、断裂须行手术修补。
第七十五条 膀胱破裂。
第七十六条 阴囊撕脱伤范围达阴囊皮肤面积百分之五十;两侧睾丸缺失。
第七十七条 损伤引起子宫或者附件穿孔、破裂。
第七十八条 孕妇损伤引起早产、死胎、胎盘早期剥离、流产并发失血性休克或者严重感染。
第七十九条 幼女外阴或者阴道严重损伤。
其他损伤
第八十条 脊柱骨折或者脱位,伴有脊髓损伤或者多根脊神经损伤。
第八十一条 脊髓实质性损伤影响脊髓功能,如肢体活动功能、性功能或者大小便严重障碍。
其他损伤
第八十二条 烧、烫伤。
(一)成人烧、烫伤总面积(一度烧、烫伤面积不计算在内,下同)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者三度在百分之十以上;儿童总面积在百分之十以上或者三度在百分之五以上。
烧、烫伤面积低于上述程度但有下列情形之一:
1、出现休克;
2、吸入有毒气体中毒;
3、严重呼吸道烧伤;
4、伴有并发症导致严重后果;
5、其他类似上列情形的。
(二)特殊部位(如面、手、会阴等)的深二度烧、烫伤,严重影响外形和功能,参照本标准有关条文。
第八十三条 冻伤出现耳、鼻、手、足等部位坏死及功能严重障碍,参照本标准有关条文。
第八十四条 电击损伤伴有严重并发症或者遗留功能障碍,参照本标准有关条文。
第八十五条 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损伤,致使器官功能严重障碍,参照本标准有关条文。
第八十六条 损伤导致异物存留在脑、心、肺等重要器官内。
第八十七条 损伤引起创伤性休克、失血性休克或者感染性休克。
第八十八条 皮下组织出血范围达全身体表面积百分之三十;肌肉及深部组织出血,伴有并发症或者遗留严重功能障碍。
第八十九条 损伤引起脂肪栓塞综合症。
第九十条 损伤引起挤压综合症。
第九十一条 各种原因引起呼吸障碍,出现窒息征象并伴有并发症或者遗留功能障碍。
附则
第九十二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的损伤,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可以比照本标准相应的条文作出鉴定。
前款规定的鉴定应由地(市)级以上法医学鉴定机构作出或者予以复核。
第九十三条 三处(种)以上损伤均接近本标准有关条文的规定,可视具体情况,综合评定为重伤或者不评定为重伤。
第九十四条 本标准所说有以上、以下都连本数在内。
第九十五条 本标准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重伤的法医学鉴定。
第九十六条 本标准自一九九○年七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八六年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本标准施行前,已作出鉴定尚未判决的,仍适用一九八六年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

5、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6、100分:胸12腰1 请医生详细解释一下,谢谢

第 12 块胸椎 和 第 1 块腰椎

详细资料

单纯胸腰椎压缩性骨折是指稳定性骨折,脊椎附件无骨折,无神经损伤症状者。自1998年以来对25例此类患者均采用垫枕及功能锻炼方法进行治疗和护理,胸腰椎功能基本恢复,效果理想。现将护理要点总结如下。

1 临床资料

25例患者中男15例,女10例。年龄18~65岁。其中坠跌伤14例,车祸5例,日常活动意外致伤6例。损伤椎体:T 11 ~L 2 22例,占88%,其它椎体损伤3例,占12%。均采用垫枕加功能锻炼治疗,有效率100%;功能恢复快,未出现并发症,平均住院50天。

2 护理

2.1 心理护理 早期是在兼顾心理护理的同时,着重躯体康复的护理。因患者的心理障碍是由于躯体创伤引起,躯体康复有利于心理康复。护士应及时全面了解病人伤情,加强与患者的沟通,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骨折愈合过程与功能锻炼的目的向患者讲解清楚,消除紧张,增强康复信心,调动患者的主观能动性,争取密切配合。

2.2 疼痛 是骨折的普遍征象,不但使患者躯体痛苦,还可增加消极情绪,影响睡眠和休息,不利于康复。护士可采用心理支持疗法缓解疼痛,一是分散注意力以减轻疼痛知觉;二是事先进行关于疼痛知识的教育,改变疼痛反应。保持良好的心态,有利于增加对疼痛的耐受性。

2.3 卧位和伤椎下垫枕 患者住院后应平卧硬板床,去枕,以保持脊柱平直,防止发生畸形或进一步损伤 〔1〕 。同时根据骨折压缩的程度,在受伤椎体下垫适当软枕,垫枕时可先低,后逐渐加高,此法利用躯干重力和杠杆原理使脊柱保持稳定的背伸,循序渐进地复位,使压缩的椎体扩张,骨折的畸形得以矫正 〔2〕 。患者必须坚持垫枕,疗程不少于6周。

2.4 减少腹胀,保持大小便通畅 骨折后常因腹膜后血肿刺激内脏神经,引起反射性肠麻痹,导致粪便在肠内停留过久引起腹胀或疼痛。因而患者应进高纤维素,易消化的食物,忌辛辣刺激性食物,且多饮水。腹胀时给予环形按摩、肛管排气或清洁灌肠。对因腹胀造成排尿困难者可局部热敷、听流水声、针灸或用导尿等方法。

2.5 做好皮肤护理,预防并发症 骨折后患者需长期平卧硬板床,生活不能自理。护士应帮助指导患者定时进行轴线翻身,即肩部和髋部同时翻身,避免肢体扭曲,造成脊柱扭转。翻身时嘱患者挺直腰背部,绷紧背肌,形成天然内固定夹板,一般每2~3h1次。保持皮肤清洁,做好皮肤护理,背部及局部受压处定时按摩以促进血液循环,预防褥疮发生。

2.6 功能锻炼

2.6.1 意义 骨折后通过功能锻炼,可发挥脊椎前纵韧带和椎间盘纤维环张力及腰背肌所起的肌肉夹板作用,避免软组织粘连及组织纤维化。坚持锻炼可使慢性腰背痛等骨折后遗症明显减少,同时也可促进全身血液循环,防止骨质疏松和肌肉萎缩 〔3〕 。因而在疼痛减轻后,应早期行腰背肌锻炼。

2.6.2 原则 尽早开始,先易后难,先小幅度后大幅度,次数由少到多,时间由短到长,循序渐进,持之以恒。以患者的主动活动为主,切忌粗暴的被动活动。

2.6.3 方法 (1)复位期:垫枕1~2周,鼓励患者练习主动挺腹,1日3次,每次5~10min。(2)5点支撑法:仰卧,用头部、双肘、双足跟5点支撑起全身,使背部腾空后伸,伤后1周左右进行。(3)3点支撑法:仰卧,双臂置于胸前,用头及双足支撑,拱腰臀及背腾空离床,有利于腰背肌锻炼,伤后2~3周进行此项练习。(4)4点支撑法:仰卧,用双手,双足4点支撑在床上,全身腾空呈拱桥状,伤后3~4周进行。(5)飞燕点水法:俯卧,颈后伸稍用力后抬起胸部离开床面,两上肢向后背伸,两膝伸直,抬双腿以腹部为支撑点,形似飞燕点水,5~6周后练习。

3 出院指导

嘱患者出院后功能锻炼持之以恒,但应避免劳累,防止外伤;加强营养增强体质,详细讲解下地活动时间的重要性。一般患者在治疗6~7周后,视恢复情况下地站立、迈步,时间不宜过长,3个月后开始练习弯腰前屈,坚持卧硬板床,持续垫枕,定期来院复查。

==============================
(1) 病因病理和临床特征 : 腰椎压缩性骨折 ,古称“腰骨损断”,是指以椎体纵向高度被“压扁”为主要表现的一种脊柱骨折 ,也是脊柱骨折中最多见的一种类型。临床多以第 11 、12 胸椎和第 1 、2 腰椎最为多见 ,老年人由于骨质疏松的缘故 ,发生率更高。常见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

①间接暴力 : 最常见。多见从高处跌落 ,臀部或双足着地后 ,力向上传导致腰部;或者是重物从高处掉下冲击头、肩、背部 ,力向下传导到腰部导致骨折;有些老年人由于骨质疏松 严重 ,某些轻微损伤 ,如乘车颠簸、平地坐倒等 ,也会造成椎体的骨折。

②肌肉拉力 : 当腰骶部的肌肉突然强烈收缩时 ,可产生相当大的拉应力 ,常见的会造成椎体的附件 ,如横突、棘突等的骨折;严重的如破伤风或其他神经系统的疾病所引起的肌肉强 烈收缩 ,可导致胸腰椎体的压缩性骨折。

③直接暴力 : 平时少见。可见于交通事故、火器伤 ,或是腰部被直接打击等 ,这类损伤往往造成脊髓损伤而有不同程度的瘫痪等严重后果。

(2) 诊断依据 : 多有明确的外伤史;胸腰局部肿痛 ,外观可有后突畸形 ,局部有压痛及叩击痛 ,腰部活动不利;伴有骨髓损伤者可有不同程度的功能障碍;X 线摄片可明确骨折的类 型和程度;CT 和 MRI 检查可明确脊髓受压的程度。

椎体骨折的临床分类的标准有很多 ,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①稳定性骨折 : 凡单纯椎体压缩性骨折( 椎体前方压缩不超过椎体厚度的 1/2 ,不合并附件骨折或韧带撕裂 );或单纯附件( 横突、棘突或单侧椎板、椎弓根 )骨折均属稳定性骨 折。这类骨折对脊柱稳定性影响不大 ,一般无韧带损伤 ,无明显移位倾向 ,在治疗上也较为简单 ,多用保守治疗 ,预后较好。

②不稳定性骨折 : 凡椎体压缩超过椎体厚度的 l/2, 粉碎性 ,或骨折伴有脱位、附件骨折或韧带撕裂的均属不稳定性骨折。这类骨折多系强烈暴力造成 ,脊柱的稳定性遭到破坏 ,多 合并韧带撕裂及脊髓或脊神经根损伤 ,在治疗上较困难 ,大多需要手术 ,预后也较差。

(3) 辨证施治 : 首先明确骨折是否属稳定 ,是否有脊髓、马尾和脊神经根损伤 ,损伤程度怎样 ,然后再制定治疗方案。 基本按照骨折的处理原则进行 ,即复位、固定、炼功活动和药物治疗。

①稳定性骨折 : 一般需卧硬板床 6~8 周。压缩性骨折者可采用垫枕疗法 ,枕头的适宜高度为 8~10cm 左右。这类骨折配合练功疗法效果较好 ,因为正确、适当的练功不但能使压缩的椎体复原 ,保持脊柱的稳定性 ,而且由于早期活动可增加腰背肌的力量 ,不致产生或加重骨质疏松现象 ,亦可避免或减轻后遗的慢性腰痛。具体做法 :

五点支撑法 : 患者仰卧在木板床上 ,用头部、双肘及足跟五点支撑起全身 ,背部尽力腾空后伸。早期可采用此法。

三点支撑法 : 在五点支撑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患者双臂置于胸前,用头部、双足支撑用力,使全身腾空后伸。中后期可采用此法。

飞燕点水法 : 也称“一点法”,患者俯卧上肢后伸 ,小腿与踝部垫一枕头 ,使头部和肩部尽量后仰 ,同时下肢尽量绷直后伸 ,全身翘起 ,仅让腹部着床 ,呈一弧形 ,俗称“两头翘”。 此法要求较高 ,多在前两种方法锻炼一段时间后再采用。

②不稳定性骨折 : 如果临床没有脊髓神经损伤的症状 ,也可以考虑保守治疗方法 ,但练功活动的时间应稍延后 ,且卧床时间应稍长。对于有脊髓神经损伤征象的 ,大多应考虑手术治疗。

③脊髓完全性损伤 : 尽早手术( 最好争取在 8 小时以内 ), 行切开复位、彻底减压 、内固定术;并且最好在伤后 1 小时内就开始用足够量的糖皮质激素( 甲基强的松龙 ), 并维持 1~3 天 ,以使脊髓损伤减小到最小程度。

④脊髓不完全性损伤 : 除药物治疗、制动等外 ,应密切观察临床症状和体征 ,若有加重或无明显好转者 ,或 CT 、MRI 检查椎管内有较大骨片突入 ,脊髓和神经根受压明显者也应尽 早手术;若逐步好转的 ,则可继续保守治疗。合并脊神经根损伤者 ,可参照脊髓不完全损伤的处理。中药治疗分早、中、后 三期 :

早期 : 多见局部肿胀、疼痛剧烈 ,胃纳不佳 ,大便秘结 ,苔薄白 ,脉弦紧。证属气滞血瘀。治宜行气活血 ,消瘀止痛。 方选复元活血汤、膈下逐瘀汤等 ,可外敷消肿膏或消瘀膏; 如果兼有少腹胀痛 ,小便不利者 ,当属瘀血阻滞 ,膀胱气化失调。治宜活血法瘀 ,行气利水。可选膈下逐瘀汤合五苓散;如果局部持续胀痛 ,腹满胀痛 ,大便秘结 ,苔黄厚腻 ,脉强有力。当属血瘀气滞 ,腑气不通。治宜攻下逐瘀 ,方用桃核承气汤合大成汤加减。

中期 : 肿痛虽消而未尽 ,程度已有减轻 ,但活动仍受限 ,舌暗红 ,苔薄白 ,脉弦缓。证属瘀血未尽 ,筋骨未复。治宜活血和营 ,接骨续筋。可用复元通气散或续骨活血汤。

后期 : 可见腰酸腿软 ,四肢无力 ,活动后局部隐隐作痛,苔白舌淡 ,脉虚细。证属肝肾不足 ,气血两虚。治宜补益肝肾 ,调养气血。方用地黄饮子。

对这类病人的急救处理非常重要 ,尤其是搬运 ,应采用平卧搬运法 ,大家动作一致地平托头、背、腰、臀、腿部 ,或者用滚动的方法 ,将伤者移至有厚垫的木板担架或硬板床上;诊断时尽可能做局部的 CT 或 MRI 检查 ,以便了解损伤的情况和程度 ,有利于决定治疗方案。治疗时 ,在未完全了解病情前 ,切不可盲目进行正骨复位 ,以免加重损伤;另外 ,对于截瘫的病人 ,护理尤应注意防止褥疮、尿路感染、肺部感染、便秘等的发生 ,而且早期进行必要的功能锻炼也非常重要。
回答者: 小松博客 - 首席运营官 十三级 1-2 22:32

--------------------------------------------------------------------------------

单纯胸腰椎压缩性骨折的护理要点
单纯胸腰椎压缩性骨折是指稳定性骨折,脊椎附件无骨折,无神经损伤症状者。我院自1998年以来对25例此类患者均采用垫枕及功能锻炼方法进行治疗和护理,胸腰椎功能基本恢复,效果理想。现将护理要点总结如下。

1 临床资料

25例患者中男15例,女10例。年龄18~65岁。其中坠跌伤14例,车祸5例,日常活动意外致伤6例。损伤椎体:T 11 ~L 2 22例,占88%,其它椎体损伤3例,占12%。均采用垫枕加功能锻炼治疗,有效率100%;功能恢复快,未出现并发症,平均住院50天。

2 护理

2.1 心理护理 早期是在兼顾心理护理的同时,着重躯体康复的护理。因患者的心理障碍是由于躯体创伤引起,躯体康复有利于心理康复。护士应及时全面了解病人伤情,加强与患者的沟通,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骨折愈合过程与功能锻炼的目的向患者讲解清楚,消除紧张,增强康复信心,调动患者的主观能动性,争取密切配合。

2.2 疼痛 是骨折的普遍征象,不但使患者躯体痛苦,还可增加消极情绪,影响睡眠和休息,不利于康复。护士可采用心理支持疗法缓解疼痛,一是分散注意力以减轻疼痛知觉;二是事先进行关于疼痛知识的教育,改变疼痛反应。保持良好的心态,有利于增加对疼痛的耐受性。

2.3 卧位和伤椎下垫枕 患者住院后应平卧硬板床,去枕,以保持脊柱平直,防止发生畸形或进一步损伤 〔1〕 。同时根据骨折压缩的程度,在受伤椎体下垫适当软枕,垫枕时可先低,后逐渐加高,此法利用躯干重力和杠杆原理使脊柱保持稳定的背伸,循序渐进地复位,使压缩的椎体扩张,骨折的畸形得以矫正 〔2〕 。患者必须坚持垫枕,疗程不少于6周。

2.4 减少腹胀,保持大小便通畅 骨折后常因腹膜后血肿刺激内脏神经,引起反射性肠麻痹,导致粪便在肠内停留过久引起腹胀或疼痛。因而患者应进高纤维素,易消化的食物,忌辛辣刺激性食物,且多饮水。腹胀时给予环形按摩、肛管排气或清洁灌肠。对因腹胀造成排尿困难者可局部热敷、听流水声、针灸或用导尿等方法。

2.5 做好皮肤护理,预防并发症 骨折后患者需长期平卧硬板床,生活不能自理。护士应帮助指导患者定时进行轴线翻身,即肩部和髋部同时翻身,避免肢体扭曲,造成脊柱扭转。翻身时嘱患者挺直腰背部,绷紧背肌,形成天然内固定夹板,一般每2~3h1次。保持皮肤清洁,做好皮肤护理,背部及局部受压处定时按摩以促进血液循环,预防褥疮发生。

2.6 功能锻炼

2.6.1 意义 骨折后通过功能锻炼,可发挥脊椎前纵韧带和椎间盘纤维环张力及腰背肌所起的肌肉夹板作用,避免软组织粘连及组织纤维化。坚持锻炼可使慢性腰背痛等骨折后遗症明显减少,同时也可促进全身血液循环,防止骨质疏松和肌肉萎缩 〔3〕 。因而在疼痛减轻后,应早期行腰背肌锻炼。

2.6.2 原则 尽早开始,先易后难,先小幅度后大幅度,次数由少到多,时间由短到长,循序渐进,持之以恒。以患者的主动活动为主,切忌粗暴的被动活动。

2.6.3 方法 (1)复位期:垫枕1~2周,鼓励患者练习主动挺腹,1日3次,每次5~10min。(2)5点支撑法:仰卧,用头部、双肘、双足跟5点支撑起全身,使背部腾空后伸,伤后1周左右进行。(3)3点支撑法:仰卧,双臂置于胸前,用头及双足支撑,拱腰臀及背腾空离床,有利于腰背肌锻炼,伤后2~3周进行此项练习。(4)4点支撑法:仰卧,用双手,双足4点支撑在床上,全身腾空呈拱桥状,伤后3~4周进行。(5)飞燕点水法:俯卧,颈后伸稍用力后抬起胸部离开床面,两上肢向后背伸,两膝伸直,抬双腿以腹部为支撑点,形似飞燕点水,5~6周后练习。

3 出院指导

嘱患者出院后功能锻炼持之以恒,但应避免劳累,防止外伤;加强营养增强体质,详细讲解下地活动时间的重要性。一般患者在治疗6~7周后,视恢复情况下地站立、迈步,时间不宜过长,3个月后开始练习弯腰前屈,坚持卧硬板床,持续垫枕,定期来院复查。

参考文献

1 吕式媛.创伤骨科护理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1,111.

2 施杞,王和鸣.骨伤科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7,117.3 王亦聪.骨与关节损伤,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0,533.

作者单位:250001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医院

7、初级救护员面对脊柱骨折的伤员原则上_____进行搬运?

平卧不能对颈椎产生移动或旋转和弯曲的方法进行搬运,希望我的回答能够采纳

8、法医鉴定轻伤标准

与试述脊柱骨折处理原则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