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颌骨骨折!!!
医生说的很正确,确实要消肿以后才可以手术,具体时间有你的主治医生掌握,原因是怕缝合不好影响美观。
2、下颌骨骨折必须要手术吗?
下颌骨骨折没有影响正常的功能就没有必要呀,直接做个外固定也是可以的呀。
3、下巴骨折该怎么治疗
常用的复位方法有三种:
手法复位: 在 颌骨骨折 早期,骨折段比较活动,可用手将移位的骨折段回复到正常位置。
牵引复位: 颌骨骨折 后,经过较长时间(上颌骨三周以上,下颌骨四周以上),骨折处已有部分纤维组织愈合,手法复位不成功,可采用牵引复位法。
切开复位: 切开复位的适应证较宽。骨折段移位较久,已有纤维性愈合或骨性错位愈合,手法和牵引都不能复位时,则应施行手术切开复位。将骨折断端间错位愈合中所形成的纤维组织切除或凿除骨痂,重新离断,使颌骨恢复正常的位置。
如果出现意外, 下颌骨骨折 了,不要慌乱,按照上面的方法先复位后固定,如果情况危急,不能自己操作的话,请及时就医!,希望我回答的能解决你的问题,望采纳
4、下颌骨折属于几级伤残
由面部骨折造成的伤残可参考嫣标准:
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Ⅰ度为十级;
牙槽骨损伤长4cm,牙脱落4个以上为九级;
牙槽骨损伤长=4cm。或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Ⅱ度为八级;
5、下颌骨骨折,可定几级伤残?
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再作判断。
关于残疾的优惠:
第三十条: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三十一条: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
第三十二条:政府和社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第三十三条: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四条:国家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
第三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
第三十六条: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对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第三十七条: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三十八条:国家保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和经营自主权,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职工的招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当根据残疾职工的特点,提供适当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劳动场所、劳动设备和生活设施进行改造。国家采取措施,保障盲人保健和医疗按摩人员从业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对残疾职工进行岗位技术培训,提高其劳动技能和技术水平。
第四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残疾人劳动。
6、右下颌骨骨折
近年来,使用非加压单层骨皮质固定的小型钛板复位固定下颌骨骨折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口腔颌面外科临床,术后随访3~6个月,X线检查骨折愈合情况,一般是术后8个月至1年后可以拆除内固定材料。
看了你问题的补充:“CB钛板的螺丝钉可能会脱落?”它可能用的是可吸收的螺丝钉。详细的请查看这个CB钛板的网页http://www.cbzj.com.cn/newEbiz1/EbizPortalFG/portal/html/GeneralContentShow.html?GeneralContentShow_DocID=
祝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