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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的固定原则和范围

发布时间:2020-04-22 23:29:58

1、简答题:骨折固定的要点有哪些?

骨折固定的时候肯定是需要用到石膏的,然后骨头的位置肯定要固定好

2、简述骨折治疗原则及其常用方法。

原则:复位、固定、功能锻炼
复位:是将骨折后发生移位的骨折断端重新恢复正常或接近原有正常位置,以重新恢复骨骼的支架作用。复位的方法有闭合复位和手术复位、外固定架复位。
固定:骨折复位后,因为其不稳定,容易发生再移位,因此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将其固定在满意的位置上,使其逐渐愈合。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小夹板、石膏绷带、外固定支架、牵引制动固定等,这些叫外固定。如果通过手术切开上钢板、钢针、髓内针、螺丝钉等,就叫内固定。
功能锻炼:通过受伤肢体肌肉收缩,增加骨折周围组织的血液循环,促进骨折愈合,防止肌肉萎缩,通过主动或被动活动未被固定的关节,防止关节粘连、关节囊挛缩等,使受伤肢体的功能尽快恢复到骨折前的正常状态。

3、.骨折固定的基本原则是()(

骨折 搬运的前提 必须固定,
固定前 必须 止血或者包扎,
所以只在 包扎和止血中 选择一个,
包扎是 止血的一种方法,
止血的方法有好几种,
我认为 止血是重要的 包括包扎。

4、骨折的各类固定方式及其优缺点。

骨折的固定方法有外固定和内固定。
一。外固定:1.小夹板固定。指征:四肢闭合性管状骨骨折,但股骨骨折因大腿牵拉力强大,需结合持续骨牵引;四肢开放性骨折,创口小,经处理创口已愈合者;四肢陈旧性骨折,仍适合于手法复位者。优点:具有固定可靠、骨折愈合快、功能恢复好、治疗费用低、并发症少等优点。缺点:绑太松或固定垫使用不当,易使骨折再移位,太紧可产生压迫性溃疡、缺血性肌痉挛,甚至肢体坏疽。
2.石膏绷带固定。指征:开放性骨折清创缝合术后,创口愈合之前不宜使用小夹板固定者;某些部位的骨折,小夹板难以固定者;某些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后,如股骨骨折髓内钉或钢板螺丝钉固定术后,作为辅助性外固定;畸形矫正后矫形位置的维持和骨关节术后的固定,如腕关节融合术后;化脓性关节炎骨髓炎患肢的固定。优点:可根据肢体的形状塑形,固定作用确实可靠,可维持较长时间。缺点:无弹性,不能调节松紧程度,固定范围较大,一般需超过骨折部的上下关节,无法进行关节活动功能锻炼,易引起关节僵硬。
3.外展架固定。指征:肱骨骨折合并桡神经损伤或肱骨干骨折手法复位,小夹板固定后;肿胀严重的上肢闭合性骨折和严重的上臂或前臂开放性损伤;臂丛神经牵拉伤;肩胛骨骨折;肩、肘关节化脓性关节炎或关节结核。
4.持续牵引。指征:颈椎骨折脱位使用枕颌布托牵引或颅骨牵引;股骨骨折使用大腿皮肤牵引或胫骨结节牵引;胫骨开放性骨折使用跟骨牵引;开放性骨折合并感染;复位困难的肱骨髁上骨折使用尺骨鹰嘴骨牵引。持续牵引方法和牵引重量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肌肉发达程度、软组织损伤情况和骨折的部位来选择,牵引重量太小,达不到固定和复位的目的。太重会导致骨折分离移位。
5.外固定器。适用于:开放性骨折;闭合性骨折伴广泛软组织损伤;骨折合并感染和骨折不愈合;截骨矫形或关节融合术后。优点是固定可靠,易于处理伤口,不限制关节活动,可行早期功能锻炼。
二。内固定。主要用于切开复位后,采用金属内固定物,如接骨板、螺丝钉、髓内钉、带锁髓内钉和加压钢板等,将骨折段于解剖复位的位置予以固定。有些骨折如股骨颈骨折,可于手法复位后,在X线监视下,从股骨大转子下方,向股骨颈传入三刃钉或钢针做内固定。

5、骨折功能锻炼的基本原则

骨折后功能锻炼以防肌腱、肌肉粘连、关节僵硬为目的,应循序渐进,从轻量开始,逐渐增加活动范围,甚至被动活动,以能恢复正常活动为准,功能锻炼期间应注意开始时间(应尽早,跟骨折固定方式有关)和方式

6、骨折的治疗原则有哪些?

骨折是运动创伤中较为严重的伤害事故,它是指由暴力引起的骨的完整性或连续性被破坏所致,通常多发部位为四肢长骨。骨折按其伤口有无和外界相通,可分为闭合性骨折和开放性骨折;按照骨折部位有无完全断裂,又可分为完全骨折和不完全骨折。

7、骨折固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如下最重要,关系到关节的活动度
1、复位 是将骨折后发生移位的骨折断端重新恢复正常或接近原有正常位置,以重新恢复骨骼的支架作用。复位的方法有闭合复位和手术复位、外固定架复位。
2、固定 骨折复位后,因为其不稳定,容易发生再移位,因此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将其固定在满意的位置上,使其逐渐愈合。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小夹板、石膏绷带、外固定支架、牵引制动固定等,这些叫外固定。如果通过手术切开上钢板、钢针、髓内针、螺丝钉等,就叫内固定。
3、功能锻炼 通过受伤肢体肌肉收缩,增加骨折周围组织的血液循环,促进骨折愈合,防止肌肉萎缩,通过主动或被动活动未被固定的关节,防止关节粘连、关节囊挛缩等,使受伤肢体的功能尽快恢复到骨折前的正常状态。

8、骨折固定的原则是什么

(1)凡疑有骨折的伤员,都应按骨折处理。(2)除有生命危险,如面临爆炸、起火、有毒气体、淹溺等,均应就地抢救。(3)有大出血时,应先止血、包扎,然后固定骨折部位。(4)发现伤员休克或昏迷时,应先抢救生命,然后再处理骨折。(5)骨折固定时,不要盲目复位,以免加重损伤程度。(6)严禁将露在伤口外面的骨折断端送回到伤口内。(7)包扎松紧要适当,以不影响正常的血液循环,又能起到固定作用为宜。四肢骨折固定时,要露出手指或脚趾,以便于观察伤肢血液循环情况。(8)用来固定骨折的夹板不可与皮肤直接接触,要用纱布、棉花等柔软物品垫在夹板与皮肤之间,在夹板两端及骨骼突起部位也应加软垫。(9)固定骨折所需夹板的长度与宽度,要与骨折肢体相适合。其长度一般需超过上下两个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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