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全性骨折能否申请伤残鉴定
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肋骨不全性骨折567三根,不全性是什么意思?
如果把片子传上来就更清楚了。肋骨是扁骨,一般骨折线呈横行断开,当骨皮质只有一侧断开,另一侧还连续时,即呈不全骨折。
3、医学上说的不全骨折是什么意思
不全骨折:又是不完全性骨折,指的是骨的完整性或连续性仅有部分中断。
青枝骨折是典型的不完全性骨折,多发于儿童,因儿童骨质软韧,不易完全断裂。骨折是指骨结构的连续性完全或部分断裂。多见于儿童及老年人,中青年人也时有发生。病人常为—个部位骨折,少数为多发性骨折。经及时恰当处理,多数病人能恢复原来的功能,少数病人可遗留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
(3)不完整性骨折扩展资料:
发生骨折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三种情况:
1、直接暴力:暴力直接作用于骨骼某一部位而致该部骨折,使受伤部位发生骨折,常伴不同程度软组织损伤。如车轮撞击小腿,于撞击处发生胫腓骨骨干骨折。
2、间接暴力:间接暴力作用时通过纵向传导、杠杆作用或扭转作用使远处发生骨折,如从高处跌落足部着地时,躯干因重力关系急剧向前屈曲,胸腰脊柱交界处的椎体发生压缩性或爆裂骨折。
3、积累性劳损:长期、反复、轻微的直接或间接损伤可致使肢体某一特定部位骨折,又称疲劳骨折,如远距离行走易致第二、三跖骨及腓骨下1/3骨干骨折。
4、不完全性骨折是什么意思
顾名思义就是骨头没有完全断离,骨头断端处还有部分相连,当然这个相连的部分可多可少哦!这个多少可判断骨折的损伤程度。
5、不完全性骨折能鉴定为轻伤吗
建议到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他们会给你送到公安局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如果鉴定成轻伤的话,到公安局进行立案,他们会马上进行侦察,他们应该不能作假,如果你们觉得有差错的话,对鉴定结论意见分歧的,应当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的刑事技术部门检验核定,
根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九条 刑事技术鉴定的范围,必须是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痕迹、人身、尸体。
刑事技术鉴定,由县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其他专职人员负责进行。
鉴定人应当按照鉴定规则,运用科学方法,客观地作出鉴定结论;对鉴定结论意见分歧的,应当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的刑事技术部门检验核定。《鉴定书》由鉴定人签名并注明技术职称,加盖刑事鉴定专用章。
需要聘请有关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的,由县以上公安机关发给聘请书。
第九十条 对鉴定结论,办案单位或办案人认为不确切或者有错误,以及被告人提出合理申请的,应当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但不得强迫和暗示鉴定人或鉴定单位作出某种结论。
第九十一条 需要送上级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复核鉴定结论时,应当送鉴定物和对比样本、原鉴定书或者检验报告,并说明提请复核的原因和要求,要相信法律,如果他们作假,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例如《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决定》十三、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有违反本决定规定行为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6、骨折属于轻伤吗 不全性骨折属于轻伤吗
手指骨折是否为轻伤依具体情况而定。主要依据如下: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二十三条 手损伤(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末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二)缺失半个指节;(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7、请问不完全性骨折算轻伤吗?谢谢回答
骨皮质的砍刺痕不算轻伤。
撕脱性骨折无功能障碍不构成轻伤。
掌骨的不完全性骨折不构成轻伤。
其他部位不完全性骨折,扁骨达板障,长骨达骨髓腔都可以鉴定为轻伤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