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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内固定原则

发布时间:2020-03-10 19:11:07

1、骨折内固定术是什么意思

内固定术是用金属螺钉、钢板、髓内针、钢丝或骨板等物直接在断骨内或外面将断骨连接固定起来的手术,称为内固定术。这种手术多用于骨折切开复位术及切骨术,以保持折端的复位。

2、骨折的内固定一般何时取出?

固定又可分为外因定和内固定两种。外固定指的是使用石膏、牵引、夹板等用具在体外达到固定目的的方法。内固定指的是通过外科手术在骨折复位后用金属或生物材料维持骨折断端对位和稳定的技术。如果您实施的是内固定治疗,不见得一定要将内固定取出,因为随着内固定器材的改进,即使体内有这些内固定器材,一般来说患者也很难感受到它们的存在,它们既不会引起疼痛,也不会有特别的不适,有的人可以终身带着它们。然而根据情况有的患者还是需要取出内固定器材的,这也就是说您出院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恢复.还需要再次回到医院接受手术,因此您一定很关心什么时候才能将这些内固定物取出吧。

通常来说这取决于骨折是否已经完全愈合。如果骨折已经完全愈合,不再需要内固定的支撑作用了,同时骨折邻近关节的活动已获得最大限度的恢复,不至于因为取出内固定物的手术而影响功能练习。这时就可取出内固定了。而达到这个条件四肢骨折多需半年以上的时间。因此,骨折内固定物取出的时间一般在手术后半年至—年。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儿童骨折如肱骨髁上骨折,愈合较快,一般术后2~3 个月就可以取出内固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骨折处发生感染,即时骨折处未愈合也需取出内固定,因为创口一旦感染,内固定物就成为异物,会导致创口不愈合。

3、骨折内固定有几种方法

骨折锁定钢钣、骨干髓内钉,要看是在什么位置,才能定用什么。

4、骨折内固定排异反应

治疗骨折的最终目的是使受伤肢体最大可能的、最大限度的恢复其功能。因此。在骨折治疗中,其复位、固定(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小夹板、石膏绷带、外固定支架、牵引制动固定等,这些叫外固定。如果通过手术切开上钢板、钢针、髓内针、螺丝钉等,就叫内固定。)、功能锻炼这三基本原则十分重要。当然配合活血接骨的中药会更好些,常用的是伤科接骨片。
人体的免疫系统对于进入人体的异物都有天然的排斥反应,目前对于医用植入物例如钢板缝线都尽量采用生物相容性较高的材料制作但是仍有一部分患者会出现排异反应。
排异反应主要表现为疼痛,创口不愈合等症状,如果是钢板排异反应严重需要去除钢板,缝线排异反应严重可以拆除线结,轻的按时换药即可。

5、右侧胫腓骨骨折内固定钢板能评几级伤残

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9九级”“23)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术后;”之规定,应评定为九级伤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23)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术后;

6、内固定可不可以不取出来

内固定物属于异物,如果身体没有器质性病变,应在骨折恢复后取出,如果长期存留于体内易导致内固定腐蚀、断裂、弯折等,引起明显不适感。

内固定:

用金属螺钉、钢板、髓内针、钢丝或骨板等物直接在断骨内或外面将断骨连接固定起来的手术,称为内固定术。这种手术多用于骨折切开复位术及切骨术,以保持折端的复位。

内固定术的主要优点是可以较好地保持骨折的解剖复位,比单纯外固定直接而有效,特别在防止骨折端的剪式或旋转性活动方面更为有效。另外,有些内固定物有坚强的支撑作用,术后可以少用或不用外固定,可以减少外固定的范围和时间,坚强的内固定有利于伤肢的功能锻炼和早期起床,减少因长期卧床而引起的并发症(如坠积性肺炎、静脉血栓、膀胱结石等)。

但对内固定的缺点,也应有足够认识。不论何种金属内固定物,对人体总是异物,临床上常见到在内固定物的下面及周围发生骨质疏松或吸收内固定松动。一旦发生感染,金属异物将会严重地阻碍伤口和骨折愈合。同时,安置内固定,需广泛剥离软组织和骨膜,必然影响血运,延迟骨折的愈合。

由于无菌技术的发展,手术技术不断熟练,内固定物的金属质量逐渐改善,恰当地选用内固定术,对某些骨折的治疗确可提高疗效。但必须指出:片面追求骨折的解剖复位,滥用内固定是极其错误的,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同时,还应认识内固定不过是保持复位的暂时性措施,虽有一定的支撑作用,但不能代替骨折的愈合,术后必须采取不同的保护性措施,直至骨折愈合为止。否则,将会发生内固定疲劳、弯曲或折断。

根据骨折端间保持一定压力的坚强内固定可形成骨折一期愈合(即骨折端间不经过骨痂而由新生骨直接连接骨端)的概念,设计的各种加压内固定物(如加压钢板、加压螺钉等)除可促进骨折愈合,尚可不用或少用外固定,以便早期活动甚至负重。加压内固定也有一般内固定固有的缺点,同时,坚强内固定尚可引起骨折部骨萎缩,甚至拆除内固定后发生再骨折。

7、骨折内固定可以评几级伤残

工伤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骨折的伤残鉴定标准主要看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伤残的部位等等方面,一般属于十级或者九级。(比如以下鉴定标准)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14)1~2节脊柱内固定术;
22)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23)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术后;
24)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8、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1.根据你所说的伤情,结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以我个人的工作经验,你的伤残等级大约在8级左右吧,你的伤情适用于九级伤残标准中第二十三项之规定“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的规定,两个脚趾可以评定为两个九级伤残 2.同时,如果是两个九级的话,可以晋升为八级,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4.5晋级原则: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3.但是,以上只是我个人的工作经验,现在各个地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大都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以及医学专家组的意见出具鉴定结论,这个是存在地区差异的, 具体的等级要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我只能?根据工作经验大约估计一下。

9、骨折请问内固定是什么意思

根据你的提问解释如下:
骨折内固定就是通过手术用金属器械(钢板,钢针,钢钉)等,直接把断开或断裂的骨头连接固定一起,这就叫内固定。骨折的外固定是用夹板,石膏等在骨折的肢体皮肤外固定,来限制肢体活动。这种治疗方法叫外固定。

10、骨折内固定好还是外固定好

骨折后是根据骨折的部位、严重的程度,来选择是饭内固定,还是外固定的治疗。一般情况下,只要是没有明显的错位,还是外固定经济实惠,恢复的也快。但是,如果是错位明显,并且有明显的碎裂,那就要内固定的治疗了。安信医学祝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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