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想问一下在工地上上班摔伤导致成腰椎压缩性骨折被鉴定是八级伤残该怎么赔偿喃……
你如果交了社保的话社保局会赔付你一部分,其余部分由公司进行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伤残待遇等。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建筑工地受伤,腰椎1压缩性骨折,压缩至1/2,伤残鉴定九级,赔偿多少
职工因工复致残被鉴定为9级伤残的.可以享有本人9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制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百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度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道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在建筑工地做事从4米高的位置摔落致腰椎骨骨折评定为二级伤残,请问如何索赔。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的相关知识:
工伤类型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3.2醉酒导致伤亡的;
3.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在建筑工地摔的腰3椎体压缩性骨折现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鉴定为工伤,能评残多少级?
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来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自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知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道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5、腰椎骨折可以定为几级伤残
1、 应当去认定工伤。
2、 首先请求劳动局认定工伤,如果能不刁难你先给你认定了工伤,那就是不错的。
3、 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 向劳动局请求劳动仲裁。
5、 对劳动局仲裁的结果不满意的话直接向法院起诉,别想上一级劳动局申请复议了。
6、待法院判决下来看看满不满意,再不满意的话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如果满意的话到时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行了。
6、我在工地腰部受伤,经医生诊断为骨折,我想做伤残鉴定,请问该走什么程序?
要做伤残鉴定,必须在按如下程序进百行:
一是做好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可由单位或者个人在有效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做出工伤认定书;
二是医疗终结。度也就是说,医疗部门治问疗结束后根据患者功能恢复程度,根据国家伤残等级规定,由当地伤残鉴定委员会依法做出伤残鉴定。
一般来说,腰部受伤,在最佳治疗期内是可以将患者治答疗康复的。但如果错过最佳治疗造成截瘫等严重伤残,则必须做伤残鉴定。
如有兴趣,版可进入本空间,参看《药物疗法——中医医治骨伤快速痊愈的关键》、《驳医治骨伤药物作用不大论》等文章,里面有类似腰伤治愈的病例(腰椎粉碎性、压缩性骨折、权多发性骨折)可供参考。
祝早日康复!
7、工地工伤,腰椎骨折能赔多少钱
需要当事人或单位,在当事人发生事故之后一年以内,到社保统筹部门先申报工伤,
被认定为工伤之后,伤者伤情稳定了,再申请做伤残等级鉴定,凭鉴定出来的伤残等级,当事人享有相应的补贴赔偿。
例如: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0级伤残的.可以享有本人7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8、工地摔腰骨折了,出院时没做伤残鉴定,回家三个月了、还不能正常走动,能要误工费吗
如果是在工地上摔伤腰的。copy回家三个月了,现在还没有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注,不是误工费)。
由用人单位支付工百伤期间的工资,是法定的。
法律链接:《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度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知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道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9、工地工伤腰椎L3爆炸性骨折能评多少级伤残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