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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骨折要做第二次手术

发布时间:2020-04-20 08:10:09

1、工伤骨折必须做完二次手术取出钢板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吗

劳动能力鉴定必须是工伤医疗期满后才能进行鉴定,所以工伤骨折必须等第二次手术后取出钢板才能去做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因此,必须先认定,后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1)工伤骨折要做第二次手术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工伤腰椎骨折还要进行二次手术 能不能二次手术后做伤残鉴定。有没有时间规定

可以再次申请工伤鉴定;
一、如果劳动者在第一次工伤期间受伤,被鉴定为伤残等级,旧伤复发以后,还可以再次进行工伤鉴定;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3、工伤第二次手术怎么赔偿

工伤保险待遇是按照伤者职工的鉴定结论计算补偿金的,与伤者做多少次手术没有直接关系,只是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医疗费,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因为病情需要,劳动者要转院需要到鉴定委员会申请,否则将无法享受医疗费报销等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骨折需要动第二次手术,第一次要报销的质料放在社保局吗

应当分别结算。

工伤职工骨折需要动第二次手术,首次来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票据,应当先行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再次手术时,按旧伤复发的程序办理,先由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源执业医师填写住院申报表,经医院盖章,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国务院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知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函〔2004〕道256号
七、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5、骨折,已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要在二次手术取出钢钉后做吗?

首先,劳动能力鉴定必须是本百人自愿且主动申请,单位不能强迫的。当然,如果本人拒绝做劳动能力鉴定,也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其次,若有钢钉必须取出后才能去度做鉴定。如果不取钢钉去做鉴定,必须持有主治医生开具的永久不取钢钉的证明,否则的话,劳动局做鉴定时是回不会给你做的。第三,做鉴定必须在你取出钢钉后的伤情已经稳定,伤口愈合良好后才可以去做。一般都是第二次手术后恢复差不多了就可以做答了。你们单位的经办人应该明白这个的,他怎么会让你现在就做鉴定呢?

6、工伤骨折二次手术取钢板费用是单位报销吗

你好,工伤骨折二次手术取钢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伤骨折要做第二次手术扩展资料:

工伤报销范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7、第一次手术后现在手恢复的不好,要做第二次手术,第二次手术后多久能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时间是不是...

是否已经认定为工伤?如果没有,抓紧时间申请工伤认百定,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申报,个人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报,需提度交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医院病历、医生诊断证明书等。

如果已经认定为版工伤,还没有鉴定工伤等级,那么,要在第二次手术治疗终结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的时间与权你伤的治疗恢复时间长短有关系,与工伤认定时间没有关系。

8、本人受工伤,第一次手术时没有社保卡,现有社保了,做第二次手术时能用么?需要什么手续?

你好。
社保是国家法定的一定社会保障制度,具体包来括:养老源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具体如下:百
医疗:连续缴纳符合当地医保报销标准,住院可度以享受报销。
工伤问:在企业工作时间,发生工伤,可以享受对应的工伤报销待遇。
希望可以帮到你,七海人力资源为你答服务,谢谢。

9、求助!!!因工伤需动两次手术,如果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支付赔偿是在第二次手术之前还是之后?

你好,根据zd你的描述,你爸爸应该已经认定为工伤,现进行了一次手术,还需第二次手术取内固定。
工伤认定后,要确定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果你爸爸停工留薪期是半年,则在半年内公司应该照发工资。给你两点建议:
1、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之前不要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评残之前,就是在停工留薪期内,按照法律规定,公司不能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2、在做第二次手术前最好不要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提出解除,你爸爸可以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回,工伤保险关系终止,那么。做第二次手术取内固定将不再享受工伤待遇,因为支付你爸爸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是用于后续治疗的。答如果做第二次手术后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既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医疗、停工留薪期),又可以得到完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0、成为扶贫户前是工伤,有骨折内固定。现在需要做第二次手术,请问能报销吗

工伤:1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百,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度、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问认定申请;3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4在停工留薪期内,答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版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5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权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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