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眼眶内侧壁骨折是否能构成轻伤??
1、眶内壁骨折是轻微伤,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构成轻伤二级;
2、依据:
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2.4轻伤二级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2)《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2.5轻微伤 d)眶内壁骨折。
2、眼眶内壁骨折,是否应该手术治疗
眼眶内壁骨折在临床很常见,比如眼睛的拳击伤就可能造成眼眶内侧壁骨折,这主要与眼眶内侧壁的特殊结构有关。眼眶内侧壁是很薄的骨板,薄如纸片,前面是泪骨,后面是筛骨眶板。在眼眶CT扫描上,就可以清楚显示眼眶内侧壁。绝大多数情况下,眼眶内侧壁骨折是不用作手术的,因为眶内有脂肪组织,一般的眼眶内侧壁骨折,尚不至于损伤到视神经。如果视神经管骨折了,那是可能损伤视神经的,但是眼眶内侧壁的骨折和视神经管骨折是不同的。鉴于你是眼眶内侧壁骨折,而且目前视力没有影响,因此根本谈不上做手术的问题。
3、“左侧眼眶内侧壁骨折”算是轻伤吗?
见: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2.3 轻伤一级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5.2.4 轻伤二级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5.2.5 轻微伤
d)眶内壁骨折。
4、眼眶内侧壁骨折危害
眼眶内侧壁骨折严重可导致眼球内陷,影响外观及视力。
骨折需要手术一般以下几种情况需要手术
1、 眼球运动明显障碍,复视范围大,证实眼外肌嵌塞或粘连者。
2、 眼球内陷明显,影响外观。
建议就医诊断,根据CT结果。证实肌肉被骨折的地方卡的很严重或粘连,或者眼球内陷很明显,就需要做手术了。
5、左侧眼眶内侧壁骨折,需要手术吗
: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规定:眶部单纯性骨折属轻伤害。 2005年《公安部关于办理伤害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需要做伤情鉴定的,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由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鉴定部门进行伤情鉴定”。 1\“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的,立为治安案件处理。认定“轻微伤害”,必须有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伤情诊断证明或法医鉴定。被害人到就医的,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应当及时收集、调取的诊断证明”。 2\“对于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的轻微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立即作出处罚裁决。侵害人应当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的,公安机关应当一并作出裁决”。 3\ 轻伤害以及重伤害案件的被害人通过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提出赔偿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记录在案,并可以就赔偿问题先行调解。 4\如果对方不主动给予伤害损害赔偿,你们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察,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5、,“因家庭琐事、民间纠纷引起的伤害案件,虽然行为人给被害人所造成的损伤已经达到轻伤程度,但是行为人确有悔改表现,而且当事人双方自愿和解,已就损伤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并已给付,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犯罪处理”。
6、被人打伤,眼眶内侧壁骨折,构成轻伤吗?
眼眶内侧壁骨折是否构成轻伤,应当进行法医鉴定,提供鉴定依据供参考。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有:
(1)轻伤一级:
1、外伤性青光眼,经治疗难以控制眼压。
2、一眼虹膜完全缺损。
3、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中度视力损害。
4、一眼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双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2)轻伤二级:
1、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2、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3、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4、斜视;复视。
5、睑球粘连。
6、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
7、一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3)轻微伤:眼球损伤影响视力。
(6)眼眶内侧壁骨折手术风险扩展资料:
轻伤的赔偿标准
在轻伤害案件中,法律对伤害赔偿的标准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对于医疗费的问题,该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于误工费的问题,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对于护理费的问题,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对于交通费的问题,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对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问题,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对于营养费的问题,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对于残疾赔偿金的问题,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7、右侧眼眶内侧壁骨折属于轻伤吗
 右侧眼眶内侧壁骨折,如果不是单纯性骨折属于轻伤,如果属于单纯性骨折属于轻微伤。应当按照法医鉴定结论认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8、眼眶内侧壁骨折是否能构成轻伤??
1、眶内壁 骨折 是轻微伤,眶壁 骨折 (单纯眶内壁 骨折 除外)构成 轻伤二级 ;2、依据:1)《人体 损伤程度鉴定 标准》 5.2.4 轻伤二级 f)眶壁 骨折 (单纯眶内壁 骨折 除外)。2)《人体 损伤程度鉴定 标准》 5.2.5轻微伤 d)眶内壁 骨折 。
9、眼眶内侧壁骨折做手术的费用是多少钱
我只有给你说结合中药恢复眼睛
10、(工伤)眼眶内侧壁骨折能定伤残吗?定几级?
十级伤残的可能性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