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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骨折成角

发布时间:2021-07-01 18:26:53

1、脊椎错位构成什么工伤等级

1、一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12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一级工伤或职业病;
(1)极重度智能减退;
(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4)四肢瘫肌力3极或三肢瘫肌力2级;
(5)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10)小肠切除90%以上;
(11)肝节除后原位肝移植;
(12)双侧肾切除或孤立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2、二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34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二级工伤或职业病。
(1)重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半径<=5();
(4)双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
(5)双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6)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
(7)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
(8)三肢瘫肌力3级或截瘫、偏瘫肌力2级;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双膝以上缺失,不能装假肢;
(14)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5)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6)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
(17)心功能不全三级;
(18)一侧全肺切除并胸改术,呼吸困难3级;
(19)肺功能重度损伤;
(20)呼吸困难4级或PaO24.1~8kPa或PaCO27.9~6kPa;
(21)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2)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3)肝功除3/4,并有常规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Budd-chiari综合症;
(25)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26)胆道损伤致重度肚功能损害;
(27)全胰切除;
(28)全胰切除胰腺移植术后;
(29)急性白血病;
(30)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ⅠⅡ型);
(31)食管闭锁或切除后,摄食依赖胃造瘘者;
(32)小肠切除>3/4,未施行逆蠕动物吻合术;
(33)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3、三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37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三级工伤或职业病。
(1)精神病性症状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
(2)面部重度毁容;
(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lt;=16%(半径<=10();
(4)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或半径<=10();
(5)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6)同侧上、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7)一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
(8)一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
(9)呼吸完全依赖气管套管或造口;
(10)截瘫肌力3级;
(11)偏瘫肌力3级;
(12)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
(13)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14)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
(15)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6)一侧肘上缺失(利侧);
(17)利手缺失,另一手功能不全;
(18)利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功能不全;
(19)双髋、双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20)一侧髋、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21)非同侧腕上,踝上缺失;
(22)非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23)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24)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改形术后;
(25)一侧胸改术后(切除6根肋骨以上);
(26)尘肺Ⅲ期;
(27)尘肺Ⅱ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8)尘肺Ⅰ期、Ⅱ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29)放射性肺炎后,两叶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30)肝切除2/3,并肝功能中度损害;
(31)粒细胞缺乏症;
(32)全胃切除;
(33)小肠切除3/4,未施行逆蠕动吻合术;
(34)一侧肾切除,对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5)双侧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6)永久性尿管腹壁造瘘。
4、四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58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四级工伤或职业病。
(1)中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3)癫痫重度;
(4)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70%;
(5)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6)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7)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或半径<=20(;
(8)双耳听力损失<=91Dbhl;
(9)牙关紧闭或因食管狭窄只能进流食;
(10)一侧上颌骨缺损1/2,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20平方厘米;
(11)下颌骨缺损长6cm以上的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20平方厘米;
(12)双侧颞下登关节强直,完全不能张口;
(13)舌缺损>全舌的2/3;
(14)双侧完全性面瘫;
(15)甲状腺功能重度损害;
(16)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
(17)单肢瘫肌力2级;
(18)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19)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
(20)中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21)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22)利手前臂缺失;
(23)利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
(24)一侧肘上缺失(非利侧),不能安装假肢;
(25)一侧膝以下缺失,不能装假肢,另一侧前足缺失;
(26)一侧膝以上缺失,不能假肢;
(27)一侧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难;
(28)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
(29)食管重建术后吻合口狭窄,仅能进流食者;
(30)瓣膜置换术后;
(31)心功能不全二级;
(32)病态窦房结综合症(需安装起博器者);
(33)一侧全肺切除术后;
(34)肺功能中度损害;
(35)肺叶切除后并部分胸改术;
(36)尘肺Ⅱ期;
(37)尘肺Ⅰ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
(38)呼吸困难3级;
(39)肝切除2/3;
(40)肝切除1/2,肝功能轻度损害;
(41)胆道损伤致中度肝功能损害;
(42)胰次全切除,胰岛素依赖;
(43)再生障碍性贫血;
(44)慢性白血病;
(45)小肠切除3/4,施行逆蠕动吻合术;
(46)小肠切除2/3,包括回盲部分切除; (47)全结肠、直肠、肛门切除,回肠造瘘;
(48)外伤后肛门排便重度障碍;
(49)肾修补术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50)输尿管修补术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51)永久性膀胱造瘘;
(52)重度排尿障碍;
(53)神经原性膀胱,残余尿>=50mL;
(54)尿道狭窄,需定期行扩张术;
(55)双侧肾上腺缺损;
(56)未育妇女双侧卵巢切除;
(57)肾上腺皮质功能明显减退;
(58)免疫功能明显减退。
5、五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60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五级工伤或职业病。
(1)完全运动性失语;
(2)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3)脑脊液瘘,不能修补;
(4)面部轻度毁容;
(5)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6)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
(7)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8)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
(9)一侧眼球摘除者;
(10)双耳听力损失>=81Dbhl;
(11)鼻缺损1/3以上;
(12)一般活动及轻工作时有呼吸困难(喉原性);
(13)一侧上颌骨缺损1/4,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10平方厘米;
(14)下颌骨缺损长4cm以上的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10平方厘米;
(15)上或下唇缺损>1/2;
(16)面颊部洞穿性缺损>20立方厘米;
(17)舌缺损<2/3、>1/3’
(18)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或有椎管狭窄者;
(19)四肢瘫肌力2级;
(20)单肌瘫肌力3级;
(21)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
(22)利手全肌瘫肌力3级;
(23)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
(24)非得手前臂缺失;
(25)非利手功能完全丧失;
(26)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完全丧失;
(27)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
(28)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钻研指功能缺失;
(29)一手功能完全丧失;
(30)双前足缺失或双前足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31)一髋(或一膝)功能完全丧失;
(32)莫氏Ⅱ型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33)病态窦房结综合症(不需安起博器者);
(34)瓣膜置换术后;
(35)双肺叶切除;
(36)肺功能中度损伤;
(37)呼吸困难3级或PaO278~10.7kPa;
(38)肝切除1/2;
(39)慢性中度中毒性肝病;
(40)青年脾摘除;
(41)胰切除2/3;
(42)血小板减少并有出血倾向(<=4×1010/L)
(43)胃切除3/4;
(44)小肠切除2/3,保留回盲部;
(45)直肠、肛门、结肠产分切除,结肠造瘘;
(46)肛门外伤后排便轻度障碍;
(47)一侧肾切除,对侧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48)慢性中毒性肾病;
(49)一侧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50)膀胱部分切除;
(51)尿道瘘不能修复者;
(52)两侧睾丸、副睾丸缺缺损;
(53)两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54)阴茎缺损;
(55)未育妇女子宫切除或部分切除;
(56)已育妇女双侧卵巢切除;
(57)未育妇女双侧输卵管切除;
(58)阴道闭锁;
(59)未育妇女双侧乳腺切除;
(60)生殖功能重度损伤。
6、六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58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六级工伤或职业病。
(1)轻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3)癫痫中度;
(4)不完全性失语;
(5)一侧完全性面瘫;
(6)面部重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7)全颜面植皮术后或全身瘢痕面积达60%~69%;
(8)撕脱伤后头皮、眉毛完全缺损者;
(9)甲状腺功能中度损害;
(10)甲状旁腺功能中度损害;
(11)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
(12)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2;
(13)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14)双耳听力损失>=71Dbhl;
(15)双侧前庭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16)食管狭窄,或食管成形术后只能进半流食;
(17)食管重建术后吻合口狭窄,仅能进半流食者;
(18)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难Ⅲ度;
(19)面部软组织缺损20平方厘米,伴发涎瘘;
(20)鼻缺损<1/3、>1/5;
(21)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根性神经痛(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
(22)三肢瘫肌力4级;
(23)非利手全肌瘫肌力2级;
(24)双足部分肌瘫肌力2级;
(25)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
(26)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
(27)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
(28)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29)一手大部分功能丧失;
(30)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31)一拇指缺失;
(32)一侧踝以下缺失;
(33)一侧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34)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并有肢华丽短缩4cm以上者;
(35)一前足缺失,另一足仅残留拇趾;
(36)一前足缺失,另一足除拇趾外,2个趾畸形,功能丧失;
(37)一足功能丧失,另一足部分功能丧失;
(38)一髋或一膝关节功能不全;
(39)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40)肺叶切除,并肺段或楔形切除;
(41)尘肺Ⅰ期,伴肺功能轻度损伤;
(42)放射性肺炎后肺纤维化(<两叶),伴肺功能轻度损伤;
(43)肝切除1/3;
(44)胆道损伤致肝功能轻度损害;
(45)胰切除1/2;
(46)白血病完全缓解;
(47)腹壁缺损大于腹壁的1/4;
(48)胃切除2/3;
(49)小肠切除1/2,包括回盲部;
(50)肾损伤性高血压;
(51)一侧肾切除;
(52)两侧睾丸创伤后萎缩、血睾酮低于正常值;
(53)生殖功能轻度损伤;
(54)已育妇女双侧乳腺切除;
(55)肾上腺皮质功能轻度减退;
7、七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59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七级工伤或职业病。
(1)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和失认等;
(2)第Ⅲ、Ⅳ对脑神经麻痹;
(3)双侧不完全性面瘫;
(4)电烧伤颅骨切除>3平方厘米,并行硬脑膜植皮术者;
(5)颈颏粘连,影响颈部活动者;
(6)全身瘢痕面积50%~59%;
(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gt;=0.6;
(9)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10)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11)双耳听力损失>=56BHL;
(12)喉保护功能丧失,饮食时呛咳并易发生误吸;
(13)食管重建术后并返流食管炎;
(14)一耳或双耳廓缺损2/3以上;
(15)牙糟骨损作78cm,牙齿脱落10个以上;
(16)截瘫或偏瘫肌力4级;
(17)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
(18)单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19)双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
(20)单足全肌瘫肌力3级;
(21)轻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22)骨盆骨折后遗产道狭窄(未育者);
(23)骨盆骨折严重移位,症状明显者;
(24)一指指间关节离断;
(25)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26)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27)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28)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不全;
(29)一足除拇趾外,4趾缺失;
(30)一足除拇趾外,其他4趾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31)一前足缺失;
(32)四肢大关节人工关节术后,关节功能良好;
(33)关节创伤性滑膜炎,长期么复积液;
(34)下肢伤后缩?lt;3cm、>2cm者;
(35)肺叶切除;
(36)肺功能轻度损害;
(37)局限性脓胸行部分胸改术;
(38)尘肺Ⅰ期,肺功能正常;
(39)放射性肺炎蠓蜗宋???lt;两叶)肺功能正常;
(40)其他职业性肺疾患,伴肺功能轻度损伤;
(41)肺切除1/4;
(42)慢性轻度中毒性肝病;
(43)胆道损伤,胆肠吻合术后;
(44)成人脾摘除;
(45)胰切除1/3;
(46)再生障碍性盆血完全缓解;
(47)白细胞减少症;
(48)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49)血小板减少(<8×1010/L);
(50)胃切除1/2;
(51)小肠切除1/2;
(52)结肠大部分切除;
(54)轻度排尿障碍;
(55)已育妇女子宫切除或部分切除;
(56)未育妇女单侧卵巢切除;
(57)已育妇女双侧输卵管切除;
(58)阴道狭窄;
(59)未育妇女单侧乳腺切除。
8、八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61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八级工伤或职业病。
(1)边缘智能;
(2)精神病性症状有人格改变者;
(3)颅骨外露;
(4)面部烧伤广泛植皮术后;
(5)鼻或面颊部有>8平方厘米或三处以上>1平方厘米的增生性瘢痕;
(6)一侧或双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睑外翻; (7)全身瘢痕面积40%~49%;
(8)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9)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10)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11)一袋子则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12)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者;
(13)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14)外伤性青光眼;
(15)双耳听力损失>=41Dbhl或一耳>=91Dbhl;
(16)体力劳动时有呼吸困难(喉原性);
(17)发声及言语困难;
(18)一耳或双耳缺损>1/3、<2/3;
(19)牙槽骨损伤长>=cm,牙齿脱8个以上;
(20)舌缺损小于舌的1/3;
(21)双侧鼻腔或鼻咽部闭锁;
(22)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Ⅱ度;
(23)食管成形术后咽下运动不正常;
(24)甲状腺功能轻度损害;
(25)甲状旁腺功能轻度损害;
(26)脊椎压缩骨折;前缘高度减少1/2以上者;
(27)脊椎滑脱术后无神经系统症状者;
(28)单肢瘫或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
(29)双手部分瘫肌力4级;
(30)双足全肌瘫肌力4级:
(31)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
(32)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33)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34)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
(35)一足拇趾畸形,功能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
(36)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
(37)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38)因开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者;
(39)关节外伤或因伤手术后,残留创伤性关节炎,无积液;
(40)心功能不全一级;
(41)血管代用品重建血管;
(42)肺段切除;
(43)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肺功能正常;
(44)肝部分切除;
(45)胆道修补术后;
(46)脾部分切除;
(47)胰部分切除;
(48)腹壁缺损10cm左右;
(49)胃部分切除;
(50)小肠部分切除;
(51)一侧肾上腺缺损;
(52)输尿管修补术后;
(53)尿道修补术后;
(54)一侧睾丸、副睾丸切除;
(55)一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56)已育妇女单侧卵巢切除;
(57)已育妇女单侧输卵管切除;
(58)已育妇女单侧乳腺切除;
(59)性功能障碍;
(60)急性放射性皮肤损失Ⅳ度,及慢性放射性皮肤损失手术治疗后影响肢体功能;
(61)放射性皮肤溃疡经久不愈者。
9、九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43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九级工伤或职业病。 (1)癫痫轻度;
(2)颅骨缺损>=25平主厘米,无功能障碍;
(3)脑子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4)第V对脑神经眼支及第Ⅳ对脑神经麻痹;
(5)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需戴假发者;
(6)鼻或同部有明显畸形或>3平方厘米的增生性瘢痕;
(7)颈部瘢痕畸形;
(8)全身瘢痕面积30%~39%;
(9)鼻再造术后;
(10)睑外翻、唇外翻植皮术后;
(11)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4;
(12)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13)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Ⅲ期(或重度);
(14)泪器损失,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15)双耳听力损失>=31Dbhl或一耳损失>=71Dbhl;
(16)发声及言语不畅;
(17)食管切除术后,进食正常者;
(18)一耳或双耳廓缺损>1/5,<1/3;
(19)铬鼻病有医疗依赖;
(20)牙槽骨损伤长4cm,牙脱落4个以上;
(21)二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
(22)三个节段性疹柱内固定术后;
(23)脊椎压缩前缘高度<1/2者;
(24)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25)一手食指两节缺失;
(26)一拇指指关节功能不全;
(27)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28)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
(29)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30)足庶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
(31)患肢外伤后一年仍持续存在下肢中度以上凹陷性水肿者;
(32)骨折内固定手术,无功能障碍者;
(33)心脏、大血管修补术;
(34)心脏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后;
(35)肺修补术;
(36)支气管成形术;
(37)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后;
(38)乳腺成形术后;
(39)隔肌修补术后;
(40)慢性隐匿型中毒性肾病;
(41)子宫修补术后;
(42)一侧卵巢部分切除;
(43)阴道修补或成形术后。
10、十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51种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十级工伤或职业病。
(1)颅骨缺损9~24平方厘米,无功能障碍;
(2)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面部轻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4)全身瘫痕面积<30%;
(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6)双眼矫正视力<=0.8;
(7)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期(或轻、中度),或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无晶体;
(8)晶体脱位;
(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10)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11)外伤性瞳孔放大;
(12)双耳听力损失>=26Dbhl,或一耳>=56Dbhl;
(13)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14)发声障碍;
(15)一耳或双耳缺损>2平方厘米;
(16)一耳或双耳再造术后;
(17)铬鼻病(无症状者);
(18)嗅觉丧失;
(19)牙齿除以外,节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20)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强口困难Ⅰ度;
(21)鼻窦或面颊部有异和未曾取出;
(22)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23)鼻中隔穿孔;
(24)鼻或面部有>1平方厘米的增生性瘢痕;
(25)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26)一手指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离断或功能丧失;
(2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平方厘米以上);
(28)手背植皮面积>50平方厘米,并有明显瘢痕;
(29)一拇指指间关节部分功能不全;
(30)手掌、足掌植皮右积>30%者;
(31)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32)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33)足背植皮,面积>100平方厘米;
(3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35)外伤后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椎间盘切除或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36)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7)胸壁异物滞留;
(38)胁骨、锁骨、胸骨骨折治愈后无功能障碍;
(39)肝修补术后;
(40)脾修补术后;
(41)胰修补术后;
(42)开复探查或胃修补术后;
(43)开复探查或结肠修补术后;
(44)开复探查或小肠修补术后;
(45)肾修补术后;
(46)膀胱修补术后;
(47)卵巢修补术后;
(48)输卵管修补术后;
(49)乳腺修补术后;
(50)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度以上者;
(51)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2、脊柱骨折怎样急救?

脊柱骨折的主要临床表现:

脊柱是由32块椎骨相互连接而成的,其中颈椎7块,胸椎12块,腰椎5块,其余为骶尾椎。脊柱中有脊髓,是身体的重要组织之一。脊柱骨折会引起椎骨断裂移位,从而导致脊髓损伤,引起瘫痪。

脊柱骨折的主要临床表现

1.脊柱骨折部位疼痛,或手压时有压痛。

2.有些病人呼吸困难,不能进食、讲话或四肢不能活动。

3.针刺受损脊髓所控制的相应皮肤,没有疼痛感觉。

引起脊柱骨折的几种主要原因:

1.从高处跌落,椎骨压缩骨折。

2.石块撞击或房屋坍塌。

3.暴力所致。

4.老年人坐车时剧烈颠抖。

家庭急救法:

1.首先不可随便翻动病人,更不可让病人抬头、点头或扭头;不能扶起病人,饮水喂食。受伤时什么样子,就保持原样,不要随便活动,其目的是不损伤脊髓。

总之,不动,就是最重的急救要点!

2.只有在正确牵引之后,才可以搬动病人,同时,要向每个搬运人员充分说明搬运方法及注意点,统一行动。任何背负、拖拉、扶持、用手扛抬等搬运方式,除非情况过分紧急(如在火场),通常情况下绝对不允许。搬运时至少四人,担架宜用门板或木板,不可用软担架。

具体的牵引及搬运方法:

1.一人牵引头颈,使断骨不致压迫脊髓。如病人躺在地上,应跪在病人头前,两手扶住病人下巴下方,缓慢而用一定力量把病人的头向自己的方向牵引。保持病人头部的姿势不动,牵引的要点是,不让病人的脊柱屈曲。

2.另一人把门板凑到病人身边,紧紧插向身下,使病人一翻身正好躺卧在板上。

3.另外两人跪或蹲在病人的另一边,一人伸手放在病人的肩膀和髋骨下面;另一人把手伸至大腿和小腿下方。

4.四人都准备妥当了,由一人喊:“预备翻”,管翻身的两人就把病人的身体先侧转,两人的动作务必一致,管牵引的人,这时也随着身体的侧转,头也应随着身子一齐动转,同时还要维持牵引。管门板的人,趁机把门板插入病人身后。动作一致、缓慢,是搬动病人的要点。

5.一人再喊:“预备——放”。管翻身的人缓慢地把病人的身体一致地放在门板上,管牵引的人,仍然把头牵引并随身子转动。仰卧后,不可用枕头,也不可再动身体。切忌一人抬上身、一人抬腿或用躺椅等使躯干弯曲的方法搬运。

6.牵引的人继续牵引头部,另一人将衣服揉成两个团,填塞在病人的头部和颈部,一直塞到肩部的两侧,填塞要紧、要结实(有沙袋好)。使病人的头不能随便转动。再找一块三角巾,叠成布条,从病人额头,连两旁衣服及门板,一齐包扎住。病人两手足最好也捆住。其目的是固定好病人不使其在搬运时移动。

7.运送时要平稳,不宜颠动(尤其是火车或汽车运送时要注意)。此后不要再更换门板,要随时注意病人的呼吸、心跳,也不要喂水和其他食物。赶紧送入医院处理。

注意:胸腰椎骨折急救要点基本同颈椎骨折,只是颈部不用牵引。

3、脊椎骨折伴脊髓损伤

胸腰段脊椎活动度最大,骨折伴脊髓损伤亦最为常见。往往是由于脊椎骨折导致的椎体移位、碎骨块、椎间盘等组织直接压迫脊髓,导致出血、水肿、缺血甚至是脊髓的断裂和完全挫灭。损伤造成的人体感觉的减弱和丧失、运动机能的障碍、括约肌功能的失调常给病人带来极大的痛苦甚至是生命危险。

临床上,胸腰段脊椎骨折伴脊髓损伤的诊断不难。患者常有严重的外伤史,如高空落下、重物打击腰背部、塌方事故、交通事故等。伤者感腰背部的剧烈疼痛,不能翻身起立。骨折局部可扪及局限性后突畸形。特别是脊髓损伤后,损伤椎体平面以下皮肤的痛觉、触觉、温度觉减弱或消失,下肢运动功能出现障碍,还可能出现严重的大小便失控现象,如尿潴留、尿失禁、腹泻和便秘等。X线、CT、MRI检查可明确脊椎骨折脊髓损伤的节段及严重程度。此类患者伤情严重,如诊治不利可造成瘫痪,继而还可出现褥疮、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等等诸多严重的并发症。

在处理和治疗这类病人时,急救和搬运很重要。凡疑有脊柱骨折患者,应使病人脊柱保持平直,切忌使脊柱过伸或过屈的搬运动作,以免加重损伤。正确的方法是三人用手同时托起患者平抬平放至木板上,人少时可以采用滚动法。

单纯胸腰段脊柱骨折,若轻度椎体压缩,骨折稳定性好不伴脊髓损伤的,患者可平卧硬板床,腰部垫高,使压缩椎体自行复位,恢复原状。数日后即可行腰背肌锻炼。3~4周后即可在腰背支架保护下下床活动。胸腰段脊柱骨折程度压缩超过三分之一可予以闭合手法复位,复位后行石膏背心固定,固定时间为3个月。胸腰段不稳定型脊柱骨折,椎体压缩超过1/3以上、畸形角大于20度、或伴有脱位可考虑开放复位内固定。

合并有脊髓损伤患者的功能恢复主要取决于损伤程度,但及早解除对脊髓的压迫是脊髓功能恢复的前提。而手术治疗是对脊髓损伤患者全面康复治疗的重要部分。手术目的是恢复脊柱正常轴线,恢复椎管内径,直接或间接地解除骨折块或脱位对脊髓的压迫,稳定脊柱。

手术方式不外乎是前路和后路两种方式。对于胸腰段椎体爆裂性或粉碎性骨折,临床多行前路减压、植骨融合、钢板螺钉内固定术。后路手术包括椎板切除减压、椎弓根螺钉钢棒系统复位内固定,必要时行植骨融合术。

患者的术后治疗包括止血、脱水、营养神经、激素治疗,特别是大剂量的激素的使用对缓解脊髓的创伤性反应有重要的意义。另外,热量、营养和维生素的补充也应得到有效的加强。

目前,临床上胸腰段脊椎骨折伴脊髓损伤者已经能得到有效的治疗和处理,且效果明显。

4、腰椎骨折症状有哪些?

腰椎骨折的临床症状依据损伤部位、程度、范围、时间、年龄及个体差异等情况,其症状表现及反应差别较大,在共性方面应注意以下几方面:1.疼痛 具有骨折病人所特有的剧烈疼痛,常在搬动躯干或变换体位时更加明显,因此患者多不能站立行走。2.压痛、叩痛及传导痛 骨折局部均有十分明显的压痛及叩痛(后者一般不作检查,以免增加病人痛感),并与骨折的部位相吻合。单纯椎体骨折者,压痛较深在,其主要通过棘突传导。椎板及棘突骨折者,压痛较浅表,除单纯棘突、横突骨折外,一般均有间接叩痈,且其疼痛部位与损伤部位相一致。3.活动受限 无论何型骨折,脊柱均出现明显的活动受限。在检查时,切忌让患者坐起或使身体扭曲,也不应让患者作各个方向的活动(包括主动与被动),以免加剧骨折移位及引起副损伤,甚至造成截瘫。4.神经症状 腰椎骨折波及椎管,其程度不同可表现为:完全性截瘫、圆锥损伤、部分性截瘫及根性受累等症状与体征。对每例脊住损伤患者应进行必要的神经学检查,以求诊断的完整全面。

5、腰椎压缩性骨折!

首先说句直话,你看过片子又怎样,你会看吗?X线看见的只是骨骼,体征上也有神经压迫的症状(“腿很麻!”),知道你有经济上的压力,但必须住院甚至或手术治疗,你想保守只会断送令慈的健康,经济上的问题可通过媒体呼吁社会的好心人、工会、民政局、医疗互助基金等援助。请火速带令慈速至当地正规三级以上医院骨科或脊柱外科住院治疗,入院后做腰椎螺旋CT检查,看神经压迫情况,必要时行三维重建或MRI。所谓压缩骨折是指脊柱前柱骨折而中柱完整。此类骨折的治疗应依据前柱的损伤情况而定。若脊柱前柱压缩近Ⅱ°或Ⅲ°、后凸成角大于30°,则需手术复位固定,并行脊柱融合。已经有神经压迫症状,现在分秒必争,迟了你后悔都来不及,腰椎骨折最严重的后果就是截瘫,具体病人不在,无法获取一些相关体征,本人意见:吃药是基本不起多大作用的,你别想这方面了。火速带令慈去医院住院治疗,至于是否手术,脊柱外科医生会为你操心的,你需要做的是给予医生充分信任,经济上的压力你虽然还是学生但也必须去想办法了,赶快向当地媒体呼吁吧。脊柱骨折脱位常导致脊髓损伤。我国因脊髓损伤所导致的截瘫发病率约为6.7-23/百万,在我国目前仍为高发损伤。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脊柱、脊髓损伤也越来越多。火速抓紧时间去医院了!!!若截瘫了那才是全家一辈子的负担。说话有些耿直,但实为忠言,有些逆耳,请谅解!祝福令慈早日康复!还有,告诉你下,住院费用这么贵主要是因为那套固定断骨、稳定脊柱的内固定材料。
补充回答:已经到正规大医院脊柱外科住院治疗了吗?是否观察听主治医师的,“疼痛减轻,麻木消失”不一定代表趋向好的方向,多和主治医师交流沟通。不要相信什么汤药、偏方,要相信循证医学。

6、脊柱骨折是怎样造成的

暴力是引起胸腰百椎骨折的主要原因.常见的有高空坠落,重物撞击腰背部,塌方事件被泥土矿度石掩埋等.爆破型骨折的治疗,对没有神经症状的爆破型骨折的伤员,经CT证实没有骨块挤入椎管内,可以采版用双踝悬吊法复位.有骨块进入的及有神经症状的,不宜进行复位.是否做手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看患者能否权耐受手术.

7、骨折出现的问题,谁帮我

一定要等到完全恢复才能下地运动,我的手指就是因为没有完全好的时候擅自拆石膏才留下的后遗症,小腿萎缩是正常的,肌肉没有运动么,等完全康复以后加强锻炼就可以了

8、](急!)请问脊柱后凸成角怎么判断多少度,拍X片行吗?

脊柱侧凸的手术治疗开展已有40多年的历史,后路手术自从第三代内植物出现以后,矫正效果、稳定性以及术后角度的丢失等均有了明显改善。前路内固定器械是Dwyer在1964年首先使用的[1], 1976年Zielke和Stunkat开发了VDS(Ventrale Derotation Spondylodesse腹侧去旋转脊柱固定术),为前路手术提供了良好的开端[2]。但其对椎体旋转的矫正存在一定的缺陷,而且术后矫正率的丢失以及内植物的断裂说明这种内固定系统存在生物力学方面的缺陷,近几年,部分学者开始研究改善VDS的内固定系统[3,4,5]。本研究使用中华长城系统(Tri-Fix System),对胸腰段、腰段脊柱侧弯患者进行前路手术矫正,从侧凸、后凸的矫正,矫正率的损失方面取得良好的效果,克服了Zielke手术所存在的问题,现总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组20例,男性3例,女性17例,特发性脊柱侧弯15例,先天性脊柱侧弯5例,均为KingI型。
1.2 材料 中华长城系统(Tri-Fix System),椎体钉,垫片,5.5cm棒。
1.3 手术方法
1.3.1 体位和切口 患者侧卧位,凸侧朝上,切口为侧方斜切口。
1.3.2椎横动脉的处理 所固定节段需结扎椎横动脉,zielk报道2000余例,未出现一例因结扎椎横动脉影响脊髓供血的情况。
1.3.3 椎间盘切除 此步骤是直接影响矫形效果和术后融合的重要环节,彻底切除松解,但一般切除对侧凹面的外层纤维环是不必要的,因为它们可以作为矫正畸形时的铰链,并可防止矫形过度。
1.3.4 椎体螺钉旋入 椎体板上的螺孔是用来控制螺钉旋入方向的。一要避免螺钉穿入椎管。二要提供很大的生物力学稳定性。每个螺钉都应穿过对侧皮质以达到最大稳定性。
1.3.5 矫正旋转 矫正旋转是矫正脊柱侧弯三维畸形的一个重要步骤。首先对旋转棒进行预弯,用一对持杆器夹住杆的两端,然后一点点地旋转杆以减少旋转后凸。脊柱被向腹侧矫正旋转,使之更接近解剖位置。这个步骤可矫椎体的旋转和后凸畸形。
1.3.6 椎间植骨 在矫正旋转后,将截下的肋骨切成1~2cm的小块,并从前方放入间盘切除后间隙内1~2块,以保持重建的生理曲线(胸腰段竖直,腰椎前凸)。
1.3.7 侧弯的矫正-压力的应用 以进一步矫正侧弯和减少后凸畸形。将上下螺钉向中间加压,最后,用扳手拧紧固定螺钉,使杆可靠地固定于椎体螺钉上。

2 结果
后前立位(PA)和侧立位影像被用来评价术前、术后和随访时的情况,以下参数是从影像中测量而得的,冠状面Cobb角,固定节段的矢状面Cobb角,及其下腰骶区(最下内固定节段与骶椎上缘之间)的前凸角,椎体的旋转度。
胸腰椎术前侧凸平均64Ο(45Ο-83Ο),术后矫正至6Ο(0-8Ο),矫正率91%。2年随访为7Ο(0-10Ο),矫正率89.1%,术前后凸10Ο(4-30Ο),术后前凸15Ο(12-18Ο),2年后随访为前凸11Ο(4-14Ο),融合节段最下一椎体与骶骨所成角度术前前凸42Ο(30-50Ο),术后前凸30Ο(28-34Ο),2年后前凸28Ο(25-32Ο),2年后椎间植骨均融合,旋转度矫正术前2-4Ο,术后1-2Ο。并发症:2例出现凸侧下肢发热,3月内消失;1例对侧肢体出现麻木,考虑为椎体钉位置欠佳,神经根受到刺激,2周后症状消失;3例男性患者未出现逆反射精等情况。未出现断棒、假关节形成。

3 讨论
1969 年Dwyer 报道了前侧施加矫正手术,切除椎间盘为矫形创造了较大的可能性,脊柱缩短而减少了神经损伤的危险,以及更为满意的节段固定。其主要缺点:前路凸侧加压而不伴随去旋转会引起脊柱后凸畸形,钢缆断裂可致假关节形成,以及钢缆进入螺钉头部的固定不牢[1]。
Zielke手术是切除构成主弯的各有关椎间盘,楔形切除椎间隙的软骨面,置入螺丝钉,用带螺丝的金属棒从上下两端进行加压,使侧弯的脊柱向中央靠拢,再用特制旋转矫正器扣紧在压缩棒的中点和上下两端,构成三点压力,徐徐拉向原来脊柱旋转畸形的相反方向,并伸直复位,将冠状面上的弯曲转变到矢状面上来,最后将各节的螺帽向中央旋紧,使脊柱固定在较伸直的矫正位。但是Zielke器械还存在以下的问题:植入器力学方面的缺陷;即使有脊柱旋转的矫正,也不能达到矢状面的满意矫正;已获得的三维矫正的术后丢失较大(即稳定性问题)[2]。
"中华长城",使用的是直经5.5mm的金属棒,首先将金属棒进行预弯,通过旋转金属棒将脊柱冠状面上的弯曲转变到矢状面上来,达到三维矫正的效果,尤其是椎体旋转度和脊柱的后凸,简单而有效,大大简化了手术步骤,提高了内植物的稳定性,更有利于植骨融合。
3.1 适应症 前路治疗脊柱侧弯的适应证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前路多节段器械对特发性胸腰段和腰椎侧弯的矫正和稳定最有效。该系统也适用于瘫痪性、先天性和其它起因的胸腰段和腰椎侧凸的治疗。相对于后路矫形手术,可以减少融合节段,对治疗伴有骨性L5/S1关节强直的胸腰椎侧弯十分重要。胸腰椎侧弯的高度矫正,同时矫正旋转及恢复生理矢状曲线是该系统的重要优点之一。椎间盘切除能对脊柱在冠状面的倾斜产生显著的矫正。先天性胸腰段或腰椎后凸并侧凸,及半椎体畸形引起的侧凸在切除半椎体后也是该系统的适应证。反之该系统不适用于大的复合性的先天弯曲。一般来说,高质量的椎骨是进行前路器械手术的基本条件。从这一点来说,一些神经纤维瘤病不是适应证,超过100°的严重侧弯和长的C型侧弯也不适合本方法。
3.2 存在的一些问题
3.2.1 侧前路手术有一定的局限性 它最高尽量不超过T8,最低不应低于L4,一般仅限于的胸腰段、腰段部分病例。T8以上椎体较小,不利于固定。低于L4术后疼痛率过高。
3.2.2 因为技术要求较高,且仅限于下胸段、腰段的侧凸,比较局限。
3.2.3 部分伴有胸段侧弯的病例需要二次手术才能矫正,增加了病人的痛苦。作者将对此类病例另行总结。
3.2.4 同后路手术一样,同样存在神经系统损伤的情况,但发生的可能性明显降低。
3.3 未来发展方向 双棒进行矫正,加强矫正的强度和稳定性[3,5]。通过胸腔镜进行高位胸段的矫正手术。此两项目前均为近几年新开展的项目,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脊柱侧弯是一种涉及三维空间各方向的畸形,因此手术矫正也应该是三维的。我们所作体内和体外的生物力学研究证实,在间盘切除后脊柱有最大的可活动性。因此,VDS对侧弯,前后突,特别是旋转畸形能做到最佳的改善。坚固的后路内固定,能否因其产生强大矫正力而抵消不作前路松解的优点则尚无证明,因此前路手术虽然对技术要求较高,但是对一个熟知脊柱生物力学并能分析畸形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技术熟练并有足够经验的骨科医生来说,很少发生并发证。VDS内植物必须是一种可屈型易控制的内植物,它允许进行复杂的矫正手法。"中华长城"器械用于VDS,是一种很好的手术方法,内固定有效而稳定。
探讨一期前路手术治疗脊柱角状后凸畸形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方法 自1999年9月至2003年5月23例脊柱角状后凸畸形患者接受手术治疗,其中男9例,女14例,平均年龄27岁。本组中先天性脊柱后凸14例,脊柱结核后凸畸形5例,外伤后脊柱后凸畸形4例,术前后凸平均76度。所有患者均采用一期前路减压、椎体间植骨及钉-棒系统矫形固定治疗。 结果 所有患者安全完成手术,无严重手术并发症,后凸平均矫正47度(61.8%)。术后随访平均24个月,植骨全部融合,融合时间平均为4.2个月。随访中82.6%的患者对治疗结果表示满意。结论 一期前路手术可重建脊柱的稳定性,减压彻底,是治疗脊柱角状后凸畸形的有效方法。

[关键词] 脊柱后凸;脊柱融合术;前路减压;内固定

脊柱后凸畸形是引起截瘫的常见原因,近年来有关脊柱后凸畸形治疗的报道多采用后路椎体截骨、椎弓根螺钉固定或前、后路联合截骨矫形,其并发症相对较多[1-3]。我科自1999年9月-2003年5月采用一期前路减压、植骨加脊柱内固定术治疗脊柱角状后凸畸形23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本组23例,男9例,女14例,年龄9-53岁,平均27岁。其中先天性椎体畸形14例(I型(椎体形成障碍)9例,II型(椎体分节障碍)5例);陈旧性结核性后凸5例,病史6-20年,其中1例9年前曾在外院行侧后方病灶清除术;椎体骨折后凸畸形愈合4例,病史8-35个月,2例曾行椎板切除减压及内固定术。后凸顶椎部位:T6、T7各1例,T8 2例,T9-104例,T11 3例,T12-L19例,L2 3例。后凸最多受累椎体为3个,平均受累椎体数1.6个。其中有9例伴有不全瘫,Frankel分级B级2例,C级5例,D级2例。术前后凸角度(Cobb法)53°-95°,平均76°。术前患者均进行详细的影像学检查(平片、CT、MRI),以了解畸形的结构和脊髓情况。

1.2 手术方法:采用气管插管全麻,T11以上部位后凸采用经胸腔入路,T12以下采用胸腹联合或腹膜后入路。病人取侧卧位,通过比后凸顶椎高2个平面的肋骨平面进入胸腔内,显露畸形椎体及上、下各1个正常椎体,结扎节段血管。切除畸形椎体上下椎间盘以及顶椎前方挛缩的前纵韧带,逐渐切除畸形椎体前方骨块,包括同侧椎弓根,直至椎管前壁。有神经症状者通过切除椎管前壁和椎间盘进行椎管减压。对椎体分节障碍的,用骨刀沿残留的白色软骨线进行截骨,直至经撑开钳检查椎体完全松动。对于结核所导致的畸形,由于椎间隙已经破坏,需要使用锐利的骨刀在相应的部分进行截骨,截骨时根据术前CT扫描的数据确定深度和角度,避免损伤椎管内的脊髓。进行松解时,注意一定要将椎体前方挛缩的前纵韧带和对侧的纤维环彻底松解,否则会导致矫正效果不佳。然后于上、下正常椎体的中部,平行于椎体的上下终板,略偏前方,各植入1枚螺钉(螺钉加垫圈),螺钉尖端穿过椎体对侧骨皮质。对于畸形严重者,可以在畸形顶点上下各2个椎体置入螺钉,以获得良好的矫正力和稳定性(本组2例超过90度畸形者均采用上下2个节段置钉)。安装连接棒,用撑开器撑开,矫正后凸,锁固螺帽。本组采用的内固定系统为中华长城钛合金钉棒系统。测量手术间隙的高度,将切取的肋骨修剪成合适的长度(3-4条)植于其间,并将椎体切除时取下的碎骨植于肋骨条的前方。开胸组常规放置胸腔闭式引流管。

术后1、3、6、12、24月拍片随访了解植骨融合和矫正维持情况,并在术后一年时采用标准的问卷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的症状、日常生活和对手术的满意度。

2. 结果

本组患者均安全完成手术,平均手术时间160min (130-270),平均出血量610ml (300-1300)。术后病人卧床1-2周后下地活动,使用胸腰骶支具保护6个月。术后后凸平均29°(8°-45°),平均矫正47°(61.8%)(图1)。术前伴有神经损害者,术后多数有不同程度的功能改善,Frankel分级2例D级及2例C级恢复至E级,2例C级恢复至D级,1例C级无恢复,1例B级恢复至D级,1例B级恢复到C级。本组1例术后发生一过性双下肢痛觉过敏,经过脱水、神经营养等药物治疗后于术后10天症状消失。1例病人术后发生肺部感染,经积极排痰、抗炎后治愈,无其他并发症发生。本组病例全部获随访,平均24个月(12-42)。植骨全部融合,融合时间平均为4.2个月,无螺钉断裂松动,无后凸角度的丢失。一年随访时82.6%(19/23)的患者对手术效果表示非常满意或满意。

3. 讨论

脊柱后凸是常见的脊柱畸形,尤其是角状后凸,引起脊髓损害的几率较高[4,5]。而一旦出现脊髓损害,手术效果直接与手术时机及手术方法有关。李危石等[2]提出要在出现脊髓损害之前积极治疗,防止畸形进一步加重。目前对脊柱后凸的治疗,多采用后路截骨、椎弓根内固定矫形或前、后路联合手术矫形[1-5]。单纯采用后路截骨矫形,并发症较多[3,6],由于要绕过脊髓对前方进行减压,容易导致减压不彻底,并增加对脊髓的骚扰或损伤,对术中出血不易控制。且后方截骨,椎管是缩短的,如果存在椎管狭窄,易挤压脊髓引起神经症状。而前、后路联合截骨,虽然提高了矫正率,但对病人的创伤较大,不利于病人的恢复(7)。

脊柱角状后凸畸形对脊髓所造成的压迫常来自前方后凸顶点,因而采用前路减压更直接,由于是在直视下减压,对脊髓损伤的可能性较小,术中可以同时清除畸形椎体及变性的椎间盘对脊髓的压迫,减压充分,有利于神经功能的恢复。本组9例术前不全瘫的患者有8例有明显的神经功能恢复,无1例发生神经损害。

后凸矫正时,畸形顶点处的松解非常关键。除了切除半椎体和其他发育不良的椎体结构外,将椎体前方挛缩的前纵韧带和纤维环彻底松解切断,可以获得更好的松解,从而增加后凸的矫正率。对于椎体分节不良或脊柱结核后凸畸形的患者,直视下沿原来椎间隙的部位进行截骨,截骨时根据术前CT扫描的数据确定深度和角度,避免损伤椎管内的脊髓。本组均采用自体肋骨条进行椎间植骨,减少了再取自体髂骨的并发症,缩短了手术时间。植骨时同时将取下的椎体松质骨碎骨植于肋骨前方,增加了植骨量,促进了植骨的融合。本组23例均发生了植骨融合,无1例假关节形成。由于采用前方撑开,恢复了脊柱前、中柱的高度,根据Denis的三柱理论,一期前路减压、植骨加坚强的内固定,恢复了正常的前、中柱,符合生物力学原理。本组后凸畸形平均矫正47°,高于后路单平面截骨矫正率。

一期前路手术矫正脊柱角状后凸畸形,需要注意掌握手术适应症。对于T6以上部位为顶点的脊柱后凸,由于前路显露困难,建议采用后路手术。而重度(大于90°)的脊柱后凸畸形,单纯采用前路矫形有一定的困难,建议采用前、后路联合矫正手术。

本研究结果表明,一期前路手术可以切除畸形椎体,解除脊髓的压迫,稳定脊柱,矫正畸形,是治疗脊柱角状后凸畸形的有效方法。

与脊柱骨折成角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