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耳道出血,怎么回事啊
这种情况原因比较多,有可能是外耳道出血,还有可能是外耳道异物,中耳内的出血,炎症反应,局部损伤,需要就诊耳鼻喉科看一下,做一下耳镜检查。
2、拳击会得摔跤耳吗
摔跤有些动作要夹住对方头,很容易伤到耳朵所以才会得摔跤耳,拳击打到耳朵的情况并不多,尤其业余的一般还要带着头盔呢,基本不可能打到耳朵受伤,旁边就是太阳穴,老打那不是打死人了,所以一般练拳击是不会得摔跤耳的。
3、见过许多拳击手,他们的耳朵为什么全是弯曲形状的呢?大神们帮帮忙
这种耳朵称为饺耳,其实大多数格斗,拳击,摔跤选手都是这样的耳朵。是经过多次淤血,肿胀,软骨损坏,最终里面的淤血纤维化形成了硬块,据悉他们耳朵到了这个程度,怎么打也不知道疼了
4、拳击伤,CT示眶内侧壁骨折 这样的伤是否属于轻伤? 急!~~~
楼主的问题,鄙人试探着予以回答,供参考——
1.“拳击伤,CT示眶内侧壁骨折 这样的伤是否属于轻伤? ” 是否构成轻伤,是由司法机关(受害人即被打伤的人,向公安机关投诉报警后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则由公安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或者受害人起诉法院,则由法院委托法医鉴定)委托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针对受害人的受伤状况(主要是根据门诊病历或者住院治疗病历的记载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发〔1990〕6号],对受伤害者所受的损伤程度做出鉴定,以作为行为人的伤害行为是否构成刑事法律责任的一个认定结论。
2.根据楼主你的介绍(尽管不全面)“医生说他的伤是 :眶内侧壁骨折 其他就没有什么严重的伤了 .今天做手术了.”根据前述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九条“眼损伤 ......;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即可以推断受伤者的伤害“已构成轻伤”。当然,最权威的鉴定结论,必须要司法机关委托的鉴定人员作出。在此,谨给与楼主一个参考性意见。
3.如果鉴定结论是“轻伤”(这个结论对您不利,但可能是您不得不面对的),您就可能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故意伤害罪)。受伤害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对您追究刑法责任(刑事公诉案件),也可以自行向法院起诉(刑事自诉案件)。可以大致推断结果不会对您有利。
4.受伤害者不论是要追究您的民事赔偿责任,还是追究您的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要求您赔偿医药费、住院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等,通常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这些要求都有相应的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5.至于是否会构成伤残以及伤残等级问题,要在医疗终结(一般是出院后再加上一定的休养期)后,针对轻伤害是否造成残疾,再行伤残等级鉴定,进而,确定是否构成伤残及或伤残等级。轻伤鉴定,与伤残等级鉴定,根本就不是同一问题,鉴定机构不同,鉴定的条件不同,鉴定所依据的标准不同,不可混淆。
6.建议您,最好尽量做好民事责任方面的赔偿(赔钱),以取得对方的谅解,不宜转化为刑事案件,刑事案件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处罚(坐牢),仍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钱)。退一步讲,如果对方要求公安机关对您采取治安处罚,即便行政拘留的处罚,也难免您的牢狱之灾!
供参考!
5、作为一个低层拳击手,最害怕的莫过于骨折和伤病。别说养家糊口。昂贵的医药费就已经让他们……
这个行业就是这样的,拳王也是这么过来的。如果想不受伤,只有不断的努力锻炼,尽快提高自己的技能,才能少受伤,晋级快。其实其他行业也是这样的,优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