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骨折 > 四部分骨折

四部分骨折

发布时间:2020-04-18 14:44:33

1、是不是只要发生骨折就是10级伤残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阅读全文
2十级伤残的划分依据
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A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
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不能工作;
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A3Ⅲ级伤残划分依据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明显职业受限;
d.社会交往困难。
A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
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职业种类受限;
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A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
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2、左手第四掌骨骨折 能评到伤残等级吗 如何赔偿

回答如下:
一、如果你的左手第四掌骨骨折,影响部分功能,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
二、伤残等级鉴定,可以到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去作,自己去就行,但最好有办案单位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委托。
三、打官司前去作,也可以在打官司的时侯向法院提出来再申请去作,但这样影响诉讼时间。
四、按你的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十赔偿。

3、膝盖韧带四头肌部分断裂 胫骨骨折断裂五份之四 打石膏 伤好后还可以打球吗?

1

4、交通事故纠纷案中,车祸造成右臂肱骨近端四部分粉碎性骨折,有内固定,目前胳膊伸展受限,在伤残鉴定中可

鉴定就知道了

5、右脚第四趾远节趾骨撕脱骨折,部分骨质缺失工伤鉴定算几级?

职工工伤致左侧第二远节趾骨撕脱性骨折,符合国家标知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10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之规定,应评定为十级伤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道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内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容能障碍者;

6、车祸造成右臂肱骨近端四部分粉碎性骨折,交通事故纠纷伤残可以评几级?

应该是轻伤一级,伤残的话要看有关部门所做的伤残鉴定

7、我因车祸,造成第四腰椎部分粉碎性骨折.只有右退功能有轻微的障碍,无其它不良现象.

不做磁共振,可以先做X片,CT,看看椎管内有没有问题,如果有问题一定要手术,如果没有还要了解骨折是不是稳定的,如果不稳定也应当内固定治疗.
不知道你说的右腿功能有轻微的障碍是什么概念,不好回答

8、右脚一二三四脚跟基部骨折,大脚趾部分粉碎性骨折,这样的情况能评上几级呢?

你这种情况必须要去验伤的评级国家机构找专业人士鉴定才能得到准确答案,非专业人士无法帮助你的。

9、八级伤残包括哪些骨折

如果属于工伤,伤残八级的鉴定标准为:h )八级
1) 人格改变;
2) 单肢体瘫肌力 4 级,
3) 单手全肌瘫肌力 4 级;
4) 双手部分肌瘫肌力 4 级;
5) 双足部分肌瘫肌力 4 级,
6) 单足部分肌瘫肌力 ≤3 级;
7) 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
8 )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9) 面部烧伤植皮 ≥1/5 ;
10) 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
11) 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
12 )全身瘢痕面积 ≥20% ;
13) 女性一侧乳房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14) 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15) 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总体高度减少 1/2 以上者;
16) 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17) 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18) 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
19 )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
20 )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
21) 因开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者;
22) 四肢大关节创伤性关节炎,无积液;
23) 急性放射皮肤损伤 Ⅳ 度及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手术治疗后影响肢体功能;
24 )放射性皮肤溃疡经久不愈者;
25 )一眼矫正视力 ≤0.2 ,另眼矫正视力 ≥0. 5 ;
26 )双眼矫正视力等于 0. 4 ;
27) 双眼视野 ≤80% (或半径 ≤50° );
28) 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29 )上睑下垂盖及瞳孔 1/3 者;
30) 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31 )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后眼压控制正常者;
32) 双耳听力损失 ≥41 dB 或一耳 ≥91 dB;
33 )体力劳动时有呼吸困难;
34) 发声及言语困难;
35 )牙槽骨损伤长度 ≥6 cm ,牙齿脱落 8 个及以上;
36) 舌缺损<舌的 1/3;
37 )双侧鼻腔或鼻咽部闭锁;
38) 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 Ⅱ° ;
39) 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有功能障碍者;
40 )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无开口困难,颜面部凹陷畸形不明显,不需手术复位;
41) 肺段切除术;
42) 支气管成形术;
43 )双侧多根多处肋骨骨折致胸廓畸形;
44) 膈肌破裂修补术后,伴膈神经麻痹;
45 )心脏、大血管修补术;
46) 心脏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
47 )食管重建术后,进食正常者;
48) 胃部分切除;
49) 十二指肠带蒂肠片修补术;
50 )小肠部分切除;
51 )结肠部分切除;
52) 肝部分切除;
53) 胆道修补术;
54 )腹壁缺损面积<腹壁的 1/4;
55) 脾部分切除;
56) 胰部分切除;
57) 甲状腺功能轻度损害;
58 )甲状旁腺功能轻度损害;
59) 输尿管修补术;
60) 尿道修补术;
61 )一侧睾丸、副睾丸切除;
62) 一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63) 性功能障碍;
64 )一侧肾上腺缺损,
65) 已育妇女单侧卵巢切除;
66) 已育妇女单侧输卵管切除;
67) 已育妇女单侧乳腺切除;
68 )其他职业性肺疾患,肺功能正常;
69) 中毒性肾病,持续低分子蛋白尿;
70) 慢性中度磷中毒;
71 )工业性氟病 II 期;
72) 减压性骨坏死 II 期;
73) 轻度手臂振动病;
74) 二度牙酸蚀。

与四部分骨折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