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右侧上颌窦前壁骨折,右侧颧骨骨折,可以鉴定上十级伤残吗
有无内固定手术,无手术基本订不上,看可否考虑脸部疤痕面积10厘米,可定十级伤残
2、被人打了的伤残鉴定的标准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
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
5、《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
6、《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GB/T 15499-1995);
7、《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 16180-2006国家技术监督局2006年5月1日实施);
8、《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
9、《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04年4月14日实施);
10、《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2)颧骨骨折伤残鉴定扩展资料
引证解释
1、损害,伤害。
唐 吕岩 《忆江南》词:“ 彭祖 得之年八百,世人因此转伤残,谁是识阴丹。”
《再生缘》第二二回:“这个演武场中,只许各人赌胜,不可伤残。”
2、残缺,残破。
宋 苏轼 《咏怪石》诗:“伤残破碎为世役,虽有小用乌足贤。”
宋 苏轼 《上韩魏公论场务书》:“以向之民力坚完百倍,而不能支,以今之伤残之馀,而能办者,轼所不识也。”
清 魏源 《圣武记》卷九:“新起之贼,实多於剿除之数,地方之伤残更甚,黎庶之疾苦更深。”
鲁迅 《华盖集续编·记谈话》:“ 中国 的文明,就是这样破坏了又修补,破坏了又修补的疲乏伤残可怜的东西。”
3、受伤残废。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莅任·禀帖赘说附上兖州蔡太尊之四》:“今赋役未清,反遭荼毒,肢体伤残,甚於赔累,是卑职之申请适有以误之也。” 李
强 杜印 《在风雨中长大》九:“ 小明 爸爸艰难地移动着伤残的身体爬到他跟前。”
3、面部颧骨骨折伤残鉴定属于几级伤残? 由谁赔付? 怎么索要?谢谢
伤残等级要去鉴定中心评定,钱是有造成你伤害的人赔付,通过法律的手段便可,以下是法律详细解释。
《民法通则》 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3)颧骨骨折伤残鉴定扩展资料
Ⅰ级伤残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致; a. 植物状态;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 c.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d. 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小便失禁。
2、 头面部损伤致双侧眼球缺失;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3、 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5、 胸部损伤致:a. 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严重广泛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b.心功不全,心功W级;或心功不全,心功五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a. 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7、肢体损伤致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或三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90%以上。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网络
4、脑袋伤到什么程度才能做出伤残鉴定 多发脑挫裂伤 右侧颞顶骨骨折 右侧颧骨骨折 这种能做吗
这么多伤肯定可以做伤残鉴定的,骨折后做过内固定的至少是九级伤残,当然这是工伤标准,不知道你是否工伤
5、伤残鉴定标准
6、面部有3.5里面伤疤鉴定为轻伤,是否能达到十级伤残?
面部有3.5里面伤疤鉴定为轻伤,行为人应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面部的伤疤只有3.5厘米,很难构成伤残等级,因此,是不能达到十级伤残,或者其它等级伤残的。
只有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以上者,才能构成十级伤残。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2.10.63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以上。
7、颧骨骨折,伤残鉴定级别
康复后检查功能丧失程度。如果保守治疗,预后良好没有后遗的话,不够评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