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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里摔骨折

发布时间:2021-05-25 04:57:10

1、我是做餐饮的在店里摔伤骨折了报销怎么办?

在上班时间,并且在上班地点而摔伤骨折肯定是工伤,医疗卡是要买医疗保险才有的,而且现在政策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必需给职工买五险,如果公司不给予报销还有没给你买五险你就可以直接去劳动局告他们,肯定会赔偿成功的。

2、在商店门口摔伤的,责任怎么划分,有什么法律依据?

你这个很难维权 因为是下雨天 这有客观因素存在 具体的 找律师吧。只能靠律师给你辩了

3、在商场门口摔倒,查出骨折,商场需要负责任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是因为商场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摔倒骨折,其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如果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项目主要有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有疑问,可追问。满意记得采纳哈! 追问: 这要是起诉呢?胜算大么? 回答: 如刚才我们回答的,关键是王某的摔倒是不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方说地面有水等,这点还需要你评估一下。如果摔倒与商场“未尽到安全保证义务”有因果关系,胜算几率较大。 追问: 就是地面有水,胜算大么? 谢谢 回答: 如果是地面有积水的话,胜算几率在90%以上。你可以依据的法律依据有: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三十七条;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追问: 没住院,在家里,护理费怎么要 回答: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有疑问,可再追问哈! 追问: 谢谢你了,还是想问一下,这个还需要去医院开证明么? 需要什么证明的东西么? 回答: 呵呵,这个是对于护理人员数量来说的,“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王某,逛商场摔倒骨折,商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是因为商场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摔倒骨折,其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如果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项目主要有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有疑问,可追问。满意记得采纳哈! 追问: 这要是起诉呢?胜算大么? 回答: 如刚才我们回答的,关键是王某的摔倒是不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方说地面有水等,这点还需要你评估一下。如果摔倒与商场“未尽到安全保证义务”有因果关系,胜算几率较大。 追问: 就是地面有水,胜算大么? 谢谢 回答: 如果是地面有积水的话,胜算几率在90%以上。你可以依据的法律依据有: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三十七条;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追问: 没住院,在家里,护理费怎么要 回答: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有疑问,可再追问哈! 追问: 谢谢你了,还是想问一下,这个还需要去医院开证明么? 需要什么证明的东西么? 回答: 呵呵,这个是对于护理人员数量来说的,“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员工下班在店里摔倒骨折,请问算店家责任吗

1.首先要看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该职工是自己摔倒致伤,那么就无法认定为工伤,也无法想用人单位索要赔偿。2.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就是看该事故是否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该事故不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该职工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则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之规定,认定该职工的受伤为因工受伤。

6、到商场去购物摔骨折了谁的责任

商场有责任,应该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护理费。

不过要打官司,你也耗不起。建议你先养伤,伤好后再用其他方法对付这样的无良商贩,如果有人手有精力,可以在商场前示威,打横幅,和他们慢慢耗。

早日康复!

7、像在超市上班 然后是在超市里摔倒,然后骨折的 这种,超市也是要负一半的责任的吧

不是全责,只能说进进人道罢了,个人观点。老人不是遭到外来伤害,而是自身的,所以超市责任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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