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看对关节的影响有多大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5.10.6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1)枢椎齿状突骨折,影响功能;
2)一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达1/3)或者粉碎性骨折;一椎体骨折经手术治疗后;
3)四处以上横突、棘突或者椎弓根骨折,影响功能;
4)骨盆两处以上骨折或者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
5)一侧髌骨切除;
6)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半月板伴侧副韧带撕裂伤经手术治疗后,影响功能;
7)青少年四肢长骨骨折累及骨骺;
8)一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75%以上;
9)双上肢长度相差4.0cm以上;
10)双下肢长度相差2.0cm以上;
11)四肢任一大关节(踝关节除外)功能丧失25%以上;
12)一踝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
13)下肢任一大关节骨折后遗创伤性关节炎;
14)肢体重要血管循环障碍,影响功能;
15)一手小指完全缺失并第5掌骨部分缺损;
16)一足拇趾功能丧失75%以上;一足5趾功能丧失均达50%;双足拇趾功能丧失均达50%;双足除拇趾外任何4趾功能均完全丧失;
17)一足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
18)一足足弓结构部分破坏;
19)手或者足功能丧失分值≥10分。
2、交通事故膝盖骨骨折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伤残是无法治愈的伤情,骨折一般的鉴定时机在伤后3个月以后。
3、本人因交通事故追尾全责,捣至膝盖关节半月扳撕裂,腰椎五至六节骨折,到医院检
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治疗费用,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
4、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右膝盖十字韧带撕裂膑骨骨折,左右半月板一度三度损伤,可以评等级吗?大概几级伤残?
您好,肯定是可以评定伤残的,别的不说就是右膝半月板损伤,积液就够十级伤残,建议最好还是做交通事故伤情司法鉴定确认伤残等级
5、交通事故,右膝盖关节处撕裂性骨折,没有内固定,没有打石膏,能评上
交通事故评残标准中没有膝关节交叉韧带评定保准,但是 工伤鉴定中有 分2级 九级伤残之24)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10级伤残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内、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在交通事故中评不上等级,只能要求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营养费等。具体算法要容结合当地经济条件及治疗花费情况而定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赵婧推荐
6、交通事故左腿膝盖半月板损伤、膑骨骨折、韧带挫伤。可以评多少级伤残
关于伤残,共计十个等级标准,篇幅挺长的,不赘述。
你在网上查看一下 就知道了。搜“伤残等级”网络。
7、半年前车祸,没有骨折,膝盖内侧有点肿,弯曲就疼是怎么回事
您好,是外伤以后,膝关节内部的韧带或半月板有损伤了。最近几天多注意休息。口服布洛芬缓释胶囊。疼的地方可以用热毛巾敷一下,也可以自己按摩一下。
8、交通事故造成膝盖骨折是几级伤残该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膝盖骨折是十级伤残。
赔偿
1、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
2、致残赔偿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精神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即适用于受害人的人身遭损害致残或死亡,不适用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性物件损毁等,比如宠物狗遭受交通事故死亡的,即使其主人将宠物狗视为家人也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 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9、我与2011年5月11日出车祸 膝盖关节骨折和多处软组织挫伤 请问 怎样处理和补偿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是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具体的鉴定级别最好是多咨询你们当地的法医或律师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