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受伤时检查为胸椎压缩性骨折二分之一,一个月后复查骨头没有一点好转!请问能评到伤残级别吗?
如果是永久性损伤就可以。你要问清楚医生,再去律师事务所问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望采纳
2、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医院第二天复查检查出肋骨第3、4处有骨折受伤医生建议住院输液。
这主要看伤者恢复情况了,就单纯的两根肋骨骨折是不能评上伤残等级的,(一般是4根肋骨骨折才能评上十级),伤者还有双侧胸腔积液,要综合来评定了。
3、交通事故伤者锁骨骨折出院医院只开休息一个月 一个月后再复查 但伤者要求一次性解决付三个月误工
协商不成可以建议伤者诉讼解决
4、交通事故造成伤者锁骨骨折应该怎么处理
一般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
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5、交通事故伤者骨折非要用进口钢板,这在保险范围之内吗
不在的,保险公司不赔付的
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偿有肇事车主承担,保险公司只是转移风险,不是全部承担的,
其它还有保险公司不赔的,下面是我总结的,你参考一下
所以以后开车要文明驾驶,安全驾驶,从你我开始
6、交通事故伤者骨折,打了钢板出院后取钢板的费用怎么报?
如果是在患者完全康复以前结案,在案件结案的时候,根据医生的意见,保险公司会把今后取钢板等后续治疗费用提前支付给伤者的,双方签字认可,你不用担心。另外根据你的叙述,你不负全责,但也是要负主要责任的,因为你是倒车。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有交警做出。你有全保,如果还有不计免赔的话,你主动承担全责也没有关系的,有保险公司帮你买单。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伤者要通情达理,这样处理起来就比较容易,有的伤者因为自己不负任何责任,可能就会漫天要价,比如长期赖在医院不出院以获得更高的护理、误工、营养补助。如果伤者负担部分责任的话,该出院的时候他自然会出院。
7、交通事故骨折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致人骨折,需要对伤者继续残疾等级鉴定,如果构成残疾的,根据相应等级计算赔偿数额。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赔偿项目有如下几个方面,仅供参考:
根据《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事故赔偿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是指交通事故伤残者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等所需的住宿费,凭据支付。
1、伤者到外地就医就诊等待检查结果,需等待床位,伤者及陪护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2、伤者需要转院治疗,往返途中伤者及陪护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3、伤者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根据实际住院天数据实计算。
(七)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交通事故伤者骨折出院一个月后复查还要休息一个月期间的检查费 误工 费 保险能报销吗?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9、交通事故我全责。伤者脚骨折。现在住院20出院。保险公司理赔给他算了出来。他嫌少。不同意怎么办。我要
问:交通事故我全责。伤者脚骨折。现在住院20出院。保险公司理赔给他算了出来。他嫌少。不同意怎么办。我要拿钱出来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索赔流程:一、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二、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交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三、首先,根据责任承担情况与对方按照以下情形协商:若受害人死亡的,可以依照死者的身份,死者是否有被扶养人,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亲属办理后事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应的财产损失等;若受害人受伤的,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伤者的身份,是否存在被扶养人,是否需要辅助器材,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辅助器材费、住宿费、相应的财产损失等。四、协商未果的向法院起诉。案件的处理涉及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政策,其中关键所在是要搜集固定好支持自己请求的证据和理由,只有这样才能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计算索赔的具体项目金额,从而最大化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无论是法律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交通事故专业律师都有着一般人无法比拟的优势,需要了解更多,欢迎电话垂询。
10、交通事故人伤案件,车方全责,伤者五岁男孩右脚骨折。车方垫付药费50000万,伤者康复后复查右脚短1
当时就不应该垫付药费。车辆有保险就让对方诉讼你和保险公司。你出于人道可以给予补偿,不给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