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科重建板和加压板有什么区别
加压板上的钉孔,其中有一个是加压孔,孔内设计有一个斜坡,这个孔看起来就专像是把普通的孔拉长了一样。优点属是能起到加压的作用,使骨折断端对合紧密,促进愈合。缺点是该加压孔部位是这块钢板最薄弱的部位,容易断裂,临床上很常见,另外在医生的操作过程中,加压的力度也很不好把握,加压力度大了不行,会导致断端发生轻微的骨坏死,力度小了也不行,起不到加压的作用。因为每个病人的体质不同,在实际工作中,这个力度是很难把握好的。
重建板比加压板略薄,钉孔多且密,也比加压板软,容易塑性。
手术中钢板的选择要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和自己的工作习惯灵活掌握,不必拘泥。
2、加压包扎的禁忌症是什么?
加压包扎这种方法用于小动脉以及静脉或毛细血管的出血。但伤口内有碎骨片时,禁用此法,以免加重损伤。
3、骨折了怎么办?
对于骨抄折的处理,分为现场处理和医院的进一步处理。在现场当出现骨折的典型的特征,或者疑似骨折的时候,需要对骨折的部位进行固定。可以采用夹板进行固定,也可以就地取材选用树枝或者硬纸板等进行固定,通过固定有助于保护骨折的部位,避免造成再次损伤。在现场处理完毕之后,需要转运至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处理。特别的要注意对于脊柱骨折的搬运,要保持脊柱在同一条直线上面,以免造成二次伤害。在医院之后,首先需要拍片检查,明确骨折的部位和类型,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非手术治疗或者手术治疗。
4、骨折的各类固定方式及其优缺点。
骨折的固定方法有外固定和内固定。
一。外固定:1.小夹板固定。指征:四肢闭合性管状骨骨折,但股骨骨折因大腿牵拉力强大,需结合持续骨牵引;四肢开放性骨折,创口小,经处理创口已愈合者;四肢陈旧性骨折,仍适合于手法复位者。优点:具有固定可靠、骨折愈合快、功能恢复好、治疗费用低、并发症少等优点。缺点:绑太松或固定垫使用不当,易使骨折再移位,太紧可产生压迫性溃疡、缺血性肌痉挛,甚至肢体坏疽。
2.石膏绷带固定。指征:开放性骨折清创缝合术后,创口愈合之前不宜使用小夹板固定者;某些部位的骨折,小夹板难以固定者;某些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后,如股骨骨折髓内钉或钢板螺丝钉固定术后,作为辅助性外固定;畸形矫正后矫形位置的维持和骨关节术后的固定,如腕关节融合术后;化脓性关节炎和骨髓炎患肢的固定。优点:可根据肢体的形状塑形,固定作用确实可靠,可维持较长时间。缺点:无弹性,不能调节松紧程度,固定范围较大,一般需超过骨折部的上下关节,无法进行关节活动功能锻炼,易引起关节僵硬。
3.外展架固定。指征:肱骨骨折合并桡神经损伤或肱骨干骨折手法复位,小夹板固定后;肿胀严重的上肢闭合性骨折和严重的上臂或前臂开放性损伤;臂丛神经牵拉伤;肩胛骨骨折;肩、肘关节化脓性关节炎或关节结核。
4.持续牵引。指征:颈椎骨折脱位使用枕颌布托牵引或颅骨牵引;股骨骨折使用大腿皮肤牵引或胫骨结节牵引;胫骨开放性骨折使用跟骨牵引;开放性骨折合并感染;复位困难的肱骨髁上骨折使用尺骨鹰嘴骨牵引。持续牵引方法和牵引重量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肌肉发达程度、软组织损伤情况和骨折的部位来选择,牵引重量太小,达不到固定和复位的目的。太重会导致骨折分离移位。
5.外固定器。适用于:开放性骨折;闭合性骨折伴广泛软组织损伤;骨折合并感染和骨折不愈合;截骨矫形或关节融合术后。优点是固定可靠,易于处理伤口,不限制关节活动,可行早期功能锻炼。
二。内固定。主要用于切开复位后,采用金属内固定物,如接骨板、螺丝钉、髓内钉、带锁髓内钉和加压钢板等,将骨折段于解剖复位的位置予以固定。有些骨折如股骨颈骨折,可于手法复位后,在X线监视下,从股骨大转子下方,向股骨颈传入三刃钉或钢针做内固定。
5、什么是锁定加压接骨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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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左胳膊肘骨折,用了3根3900多的钢钉,叫无头加压螺钉#美国。应该是进口的,我问一下工伤报销
如果是工伤,手术用内置物钢板及钢钉都应该是可以进行报销的,但是如果员工另外要求使用更好的,使用进口的材料是不能进行报销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