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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巴骨折轻伤吗

发布时间:2020-04-16 17:00:56

1、颧骨骨折构成轻伤么

颧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2面部、耳廓  

5.2.4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  

(1)下巴骨折轻伤吗扩展资料: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二级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四个月至八个月刑期;  

(3)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4)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具有本罪名第1条第(2)项、第(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的,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的,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的,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的,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使用枪支、管制刀具等凶器伤害他人的;  

(2)因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而故意伤害他人的;  

(3)故意伤害他人头、胸部等要害部位的;  

(4)伤害手段特别残忍的(适用本罪名第1条第(3)项确定量刑起点的情形除外);  

(5)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  

(6)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且被告方无过错并对引发犯罪不负有责任的;  

(2)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3)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2、下颚骨骨折属于轻伤害吗

一般法医鉴定会是轻微伤。伤残等级需要依据当事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交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来划分的。

3、骨折属于轻伤吗 不全性骨折属于轻伤吗

手指骨折是否为轻伤依具体情况而定。主要依据如下: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二十三条 手损伤(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末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二)缺失半个指节;(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4、司法签定下颚骨骨折是轻伤的标准

伤情司法鉴定必须由法定认可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5、如何判断骨折属于轻伤还是重伤?

轻伤的认定需要做法医鉴定,具体的标准可以看看2014年1月1日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一般轻伤的认定是骨折的情况比较严重,不严重的只能构成轻微伤。

程度分级

5.9.1 重伤一级

a)二肢以上离断或者缺失(上肢腕关节以上、下肢踝关节以上)。

b)二肢六大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5.9.2 重伤二级

a)四肢任一大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功能丧失50%以上。

b)臂丛神经干性或者束性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c)正中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d)桡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e)尺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f)骶丛神经或者坐骨神经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g)股骨干骨折缩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h)胫腓骨骨折缩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i)膝关节挛缩畸形屈曲30o以上。

j)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完全断裂遗留旋转不稳。

k)股骨颈骨折或者髋关节脱位,致股骨头坏死。

(5)下巴骨折轻伤吗扩展资料:

第一条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根据。

第二条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 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 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查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6、下额骨骨折是轻伤吗?

颧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颧骨骨裂属于轻微伤,不构成轻伤。相关规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耳廓5.2.4轻伤二级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以上。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以上。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g)眼睑缺损。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p)舌缺损。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u)颧骨骨折。附则6.7骨皮质的砍(刺)痕或者轻微撕脱性骨折(无功能障碍)的,不构成本标准所指的轻伤。

7、下颚顾骨折属于轻伤吗

下颚骨是人体中最坚硬的一块骨头,构成轻伤!

8、打成骨折是轻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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