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打至骨折报警后 警察说被打人要交罚款 有这说法吗?
你被打至骨折值得同情并要求对方负责医药费,但如果你的行为同样是违法了当然要受到处罚,一码归一码。
2、我是保安因为公司员工故意挑衅,我拿铁锹把人胳膊打骨折了,这个是以行政治安案件处理,还是以故意伤害致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要根据法医伤情鉴定结论和具体情节承担法版律责任。如果造成他人轻伤权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 。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3、我是正当防卫把对方打骨折了要赔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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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打骨折当时没报警过了一年派出所还能受理吗
如果有证据证明当时被打骨折可以到法院起诉。这已经涉嫌触犯故意伤害罪,还在追诉时效之内。
轻伤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在自行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况下,受害人自己到法院起诉。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有人来自己店里挑衅把他打成骨折了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这个事情还不能简单地认定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
有几个法律事实要弄清楚:所谓挑衅是什么程度,所谓骨折是什么程度,挑衅的威胁程度是否足以引发必要的防卫措施,所造成的防卫结果是否恰当。
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对方如果是拿刀进行威胁,甚至已经实施了侵害行为,那么在“当时”即使把对方打残甚至致死也可能会认定正当防卫。过后进行的攻击就是防卫不适时了,等于故意伤害。
如果只是进店里找茬,骂骂人等,就算动手了,没有任何凶器,但真给打骨折了就有可能是防卫过当甚至故意伤害了。法律后果与造成的伤害程度有直接关系。
真的走法律途径的话,看看民警如何定性吧,即使对你不利,走到诉讼途径还是可以进行辩护的。
6、因为工作的事情被同事打骨折目前派出所民警说人跑了厂里面不管我应该怎么办身?
如果是在厂子里面出了事儿,那厂里也是有责任的。实在不行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这样的话能更快的判决。
7、被打骨折属于什么伤
如果真如你所说,非常显然,这属于故意伤害,拨打110是正确的选择,如果你要出一口恶气的话,先去做个法医鉴定,之后拿着法医的鉴定结果去报案的派出所进行进一步处理。如果轻伤的话,进行私了,就是经济赔偿,至于赔偿多少损失由受害者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是重伤,在私了无果的情况下,无可厚非,是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