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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骨折社保局多久

发布时间:2020-04-16 03:53:20

1、请问我是受工伤骨折,但公司要我用社保卡看病,那现在能被认定是工伤吗?

用社会保障卡登记资料治疗工伤是可以的,但用其中的医疗保险治疗工伤是违法的。参百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向医疗保险机构承认错误,进行改正;未参保的,涉嫌诈骗社会保险基金,需要接受处罚。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度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专、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属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工伤骨折住院后,社保局还要到医院考受伤的员工吗?

参保人因工作期间受伤的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向社保机构申报工伤保险。
办理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一、需提交材料:
1、填写《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携带百企业与受伤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书;
3、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
4、受度伤人员的身份证,单位证明;
5.、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裁 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原件及专复印件)
6、工伤证明材料;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8、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9、受伤职工个人照片1X1
二、工伤员工劳动属能力鉴定 职工因工受伤进行工伤认定后,工伤医疗期满或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伤情稳定后,应到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3、员工在工厂上班骨折在社保局已认定工伤下一步该怎么办

员工在工厂上班骨折在社保局已认定工伤,下一步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确定伤复残等级的,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制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百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度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知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道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4、我工伤了骨折了,评残十级伤残,社保局赔偿了两万多块钱,厂里还得赔四万多块钱,我辞工到期了,厂里就是

用人单位和社保局(工伤保险基金)都会赔偿,工伤十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抄(用人单位承担);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承担);袭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zd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承担)。具体的金额有你们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5、我工伤骨折了,现在我辞工了,评残了有十级伤残,社保局赔偿了12个月底薪,工厂应该是赔偿多少钱的,我

用人单位和社保局(工百伤保险基金)都会赔偿,工伤十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度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用人单位承担);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承担);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工伤保险知基金承担);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道,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内伤残补助金,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承担)。具体的金额有你们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容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6、请问我手指骨尾端骨折。是属于工伤。现在在等社保局最终结果。如果没有评定到10级我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属于十级伤残,建议尽快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申请劳动能力zd鉴定。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内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容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7、工伤骨折可以走社保吗?对赔偿有影响吗?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8、在厂里工伤骨折了,社保局赔偿了两万多块钱,,厂里死的不赔偿或者赔偿的很少,我辞工了,和厂里谈,厂里

有用的被你说成时间太久未必有用那就没办法了呗,另外劳动能力鉴定到底有等级没有呀,没有等级的来话厂里是不需要赔啥了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自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zd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9、工伤骨折需要动第二次手术,第一次要报销的质料放在社保局吗

应当分别结算。

工伤职工骨折需要动第二次手术,首次来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票据,应当先行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再次手术时,按旧伤复发的程序办理,先由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源执业医师填写住院申报表,经医院盖章,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国务院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知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函〔2004〕道256号
七、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10、我驾驶员上班时间下车滑了一下,骨折,工伤,我在单位买了社保。我在家休息了4个月,工资社保局要发吗?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是属于工伤范畴内,可以到医院治疗,再申请工伤认定,最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索取赔偿。
工伤流程如下: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
3、治疗及休息期。员工在医院治疗和休息期间,单位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工资保持原待遇不变。
4、劳动能力鉴定。员工在达到一定医疗期后,可申请伤残鉴定。
5、工伤待遇审核。员工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之后可申请工伤待遇,报销医疗费用以及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6、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应该支付有伤残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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