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小学生在校踢足球活动中被另一位小学生踢断骨折,有何赔偿?
如果是踢野球的话,赔偿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你可以试着跟踢伤别人的人商量一下能否出一些医药费!
2、我儿子在学校被打蓝球的同学踢球踢到手轻微骨折,那算谁的负责?
当然是打篮球的那位同学的责任,同时学校连带管理责任。
3、学校上体育课期间和同学踢足球被踢断腿骨折,并且伤的挺厉害的,谁来负责?
这个简单:
1、侵权人负责,把你同学腿踢断的负责赔偿;
2,、学校负安保的补充责任,及如果学校在安保上有过失,则应当承担补充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把你同学腿踢断的同学赔不起,剩余的部分学校赔。
4、踢球把守门员脸部踢骨折了,法院判决结果是什么
在体育运动过程中没有违反运动规则,不存在过失,因而其行为不构成对其他人身权利的侵犯。
其次是学校对于未成年学生遭受人身伤害是否需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学校仅在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时,才应对未成年人所受人身损害承担责任。学校在对学生的管理、教育、保护工作上并不存在失职和不当之处,已充分履行其法定的各项义务,不存在过错,因而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高中生上体育课踢球被同学把脚踢骨折有谁来承担责任
高中生上体育课踢球被同学把脚踢骨折有谁来承担责百任?是现今学校体育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要由校方、家长介入调查被踢骨折事件的真相,如果高中生上度体育课踢球活动是有计划、有组织(教师一直在现场参与组织和管理)、场地和球问本身都不问题,就说明校方无责任;如果高中生上体育课同学之间踢球不是故意踢伤,也说明踢者(学生)也无责任。其次如果判定上体育答课踢球被踢骨折是意外,老师第一时间要向校方医疗部门求救,最大限度保护受伤回学生,并向保险部门报案,校方立即启动救人预案。第三如果判定上答体育课踢球被踢骨折不是意外,家长可依法追究校方或当事学生的责任。
6、踢球被别人碰撞成锁骨骨折,法律来讲对方是否应该赔偿医药费
看对方是否有违背比赛规则,抄如果有,则应在其过错范围内赔偿,如果没有,最多按公袭平原则给予补偿。对于外国人的民事行为适用对等原则,中国法律可以适用,有国际公约的优先适用。如果诉讼,可以向侵权行为地法院起诉。
7、大家好,踢足球别人把我腿踢骨折了,他态度不积极,他应该负怎样的责任,怎么赔偿我?大家给点建议,谢谢
如果对方没有严重恶意犯规行为,那么,你和对方各承担50%的医药费,没有其他赔偿。
因为:足球本身是一种比较激烈的运动,去参加足球比赛,就自然会承担激烈运动导致的风险。此风险本人应该各自承担一部分。
除此之外,如果组织者愿意承担一些,比如20%,那么,双方可以各担40%
去法院诉讼是这个结果,如果协商的话,可以尝试问对方多要一些,无论如何,伤害是你承担的。
8、孩子在学校里和同学一起踢足球,被一个同学撞伤,骨折了,请问对方有责任吗,可以要求一点赔偿吗。
说实话,真的是撞伤的话,我感觉对方一点责任也没有,因为足球是一项存在较激烈身体对抗的竞技性运动,所以这些都是正常的
9、踢足球由于场地原因导致骨折能向场地方索赔吗?
1、此种情形下索赔,是肯定可以的。场地的设计有瑕疵或对场地负有管理义务的一方对场地维护不到位,当事人在场地上踢球受伤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但是,除了上述原因之外,当事人本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本人或监护人亦对于潜在危险的存在有一定的预判,在预判不足或未及时发现的情形下,亦应当对于损害后果承担一定的责任。
特别情形下,例如场地方在醒目位置明确提醒,本场地尚未竣工或需要维修,不对外开放,当事人仍然强行进入或秘密进入,造成的损害应与场地方无因果关系,此种情形的损害,应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2、当事人双方可以就双方的承担过错责任的比例予以交涉,交涉未果可以诉讼解决。
3、确定场地方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后,当事人因医疗伤情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后果存在关联性的损失与该比例相乘,即得到场地方应当承担的赔偿具体数额。
4、当事人因医疗伤情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后果存在关联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赔偿义务人应当给付。或者按照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比例计算后,应当给付。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06条、119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