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商场门口摔倒,查出骨折,商场需要负责任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是因为商场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摔倒骨折,其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如果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项目主要有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有疑问,可追问。满意记得采纳哈! 追问: 这要是起诉呢?胜算大么? 回答: 如刚才我们回答的,关键是王某的摔倒是不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方说地面有水等,这点还需要你评估一下。如果摔倒与商场“未尽到安全保证义务”有因果关系,胜算几率较大。 追问: 就是地面有水,胜算大么? 谢谢 回答: 如果是地面有积水的话,胜算几率在90%以上。你可以依据的法律依据有: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三十七条;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追问: 没住院,在家里,护理费怎么要 回答: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有疑问,可再追问哈! 追问: 谢谢你了,还是想问一下,这个还需要去医院开证明么? 需要什么证明的东西么? 回答: 呵呵,这个是对于护理人员数量来说的,“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2、商场顾客不慎摔倒骨折,员工有责任吗
如果商场没有给顾客提供安全的环境,商场是存在过错的,是要承担顾客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的
3、在商场摔伤如何索赔
你好!根据法律,如果商场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关于赔偿项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可以进行索赔。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关于证据,会涉及到原被告身份信息、主体资格信息,相应票据,伤残鉴定材料等。关于伤残等级,需要经过相应司法鉴定部门鉴定方可确定。此复!
4、我在商场摔倒骨折,他们只补我病假工资的差价,这说法对吗?
顾客摔伤,按过错原则赔偿;员工工作中摔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顾客
受害者在商场摔倒骨折,受害者是顾客的,商场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残疾赔偿金。
其中,对误工费的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海南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商场按过错原则承担赔偿责任,是按照过错大小分担相应的比例;没有过错的,没有法定赔偿责任。
二、职工
商场职工在商场,因为工作原因摔伤,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于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出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商场按月支付。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5、顾客在商场跌倒骨折时,应如何处理
拍照,找商场主管申诉,然后,到正规医院检查,治疗,再投诉,并保留相关证据。
6、商场儿童游乐场摔倒骨折,商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就你描述内容不足认定商场需要承担责任
7、在商场买东西摔倒骨折谁的责任
首先应该问问自己走路有没有问题。不要先想别人承担责任。
8、王某,逛商场摔倒骨折,商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是因为商场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摔倒骨折,其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如果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项目主要有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有疑问,可追问。满意记得采纳哈! 追问: 这要是起诉呢?胜算大么? 回答: 如刚才我们回答的,关键是王某的摔倒是不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方说地面有水等,这点还需要你评估一下。如果摔倒与商场“未尽到安全保证义务”有因果关系,胜算几率较大。 追问: 就是地面有水,胜算大么? 谢谢 回答: 如果是地面有积水的话,胜算几率在90%以上。你可以依据的法律依据有: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三十七条;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追问: 没住院,在家里,护理费怎么要 回答: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有疑问,可再追问哈! 追问: 谢谢你了,还是想问一下,这个还需要去医院开证明么? 需要什么证明的东西么? 回答: 呵呵,这个是对于护理人员数量来说的,“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9、逛商场的时候,商场地太滑,摔倒了,骨折,能找商场赔偿吗?赔偿哪些内容?
可以肯定地说,即使商场立了“小心滑倒”的牌子,也得承担责任
包括医疗费、营养费
误工费、陪护费、后期治疗费
精神抚慰金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