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骨折 > 骨折能评残嘛

骨折能评残嘛

发布时间:2020-04-15 05:17:18

1、骨盆骨折工伤可以评残吗,能评几级?

1、工伤骨盆骨折,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至少是十级伤残的。
2、法律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规定: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为十级伤残,遇到任何法律问题 可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ghlssws),免费咨询解答。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医疗待遇:
1.医疗费用:在工伤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各地标准不一样,要看当地(一般是地级市)是怎么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规定支付。
3.到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也是各地不一样,要看当地的规定,由工伤保险按当地规定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待遇
1.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因治疗工伤住院和休息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2.陪护待遇: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没有派人护理的,则由用人单位支付陪护人员误工费。
三、伤残待遇
这个要根据损伤结果确定。骨盆骨折的伤残级别从十级到七级不等,十级较轻,七级较重。如果骨盆骨折经内固定术后,骨盆环不稳定,骶髂关节分离的,能定七级伤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七级伤残是13个月本人工资,八、九、十级伤残分别是11、9、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其中的本人工资,参保的话,是指缴费基数,也就是缴纳工伤保险费时算的本人工资,与本人真实拿到的全部工资可能不一致。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这个必须是不在单位干了才可以领,也就是说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才可以领这个钱。这个标准也是各地不一致的。江苏省直接规定,七到十级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分别为:12万、8万、5万、3万。但是允许省内各地级市在这个基础进行一定比例的上下浮动。有些市浮动了,有些市就没有浮动。另外,江苏还规定如果是在原单位干到退休的话,就不可以领这个钱了,如果是在原单位干到离退休不到五年,那就打折领。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这个也必须是不在单位干了才可以领,各地规定不一致。江苏省规定,七到十级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为:4.5万、3.5万、2.5万、1.5万,并且也允许省内各地级市进行上下浮动。另外,如果是在原单位干到退休,就不可以再领,干到离退休不到五年,也打折领。

2、只要骨折就能评上残疾吗?

一般如果骨折治愈后无功能障碍或者轻度障碍的,都可以认定为十级伤残。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3、所有骨折都能评上伤残等级吗?

1、如果是军人意外伤害、工伤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伤害评定级别,关键在于骨折治疗后的后遗症和有无药物依赖的情况而定的。

2、如果骨折不在于人体要害部位(比如鼻骨、脑骨、盆骨、股骨、脊椎骨等)、而且骨折治疗后没有后遗症和有无药物依赖情况的,那就没有标准可以评定残疾等级的。

3、全身各部位骨折伤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为十级伤残。

(3)骨折能评残嘛扩展资料

残等级的划分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b. 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d. 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活动受限; c. 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4、是不是只要手指骨折就能评十级伤残

对,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的,构成工伤十级。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6)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7)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8)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0)足背植皮面积>l00cm2;  

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1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14)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1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跟矫正视力≥0.8;  

16)双眼矫正视力≤0.8;  

17)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8)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跟,矫正视力正常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I度~Ⅱ度(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22)晶状体部分脱位;  

23)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4)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5)外伤性瞳孔放大;  

26)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7)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  

28)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29铬鼻病(无症状者);  

30)嗅觉丧失;  

31)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2)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3)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4)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5)鼻中隔穿孔;  

36)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7)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8)腹腔脏器挫裂伤保守治疗后;  

39)乳腺修补术后;  

40)放射性损伤导致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1)慢性轻度磷中毒;  

42)氟及其他无机化合物中毒慢性轻度中毒;  

43)井下工人滑囊炎;  

44)减压性骨坏死I期;  

45)一度牙酸蚀病;  

46)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4)骨折能评残嘛扩展资料:  

工伤十级的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甘肃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应当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本人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十级伤残7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十级伤残7个月。  

《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  

(二)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  

5、撕脱性骨折能评伤残吗

撕脱性骨折如果是工伤造成的的,应尽快申报工伤,病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你的情况可以评上等级。如果是交通事故或人身伤害的,可以找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

伤残等级鉴定要根据具体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康复情况、功能障碍以及事后恢复可能性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且鉴定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而不是一般人能够直观评测的。

所以伤残鉴定必须要注意两个关键环节:一是鉴定单位的选择,二是鉴定时机的把握。

(5)骨折能评残嘛扩展资料:

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6、工伤撕裂性骨折能评残吗

手指撕脱性骨折,并非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中所指的骨折,不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7、骨折恢复后啥事没有能评残吗?是工伤.

能,你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获得赔偿,不要误了一年的工伤认定时效。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7)骨折能评残嘛扩展资料

鉴定机构

工伤待遇的享受,有赖于合理科学的工伤鉴定。基于当事人的申请,整个工伤鉴定程序就正式宣告开始启动。不过哪些组织拥有进行鉴定的资格呢?这个我们则需要十分明确才行。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参考资料工伤鉴定网络

8、所有骨折都能评上伤残等级吗

一般至少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但在部分省市,因为拇指(脚趾)外手指远端鉴定标准对伤残有专门规定,不评定伤残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与骨折能评残嘛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