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度颅脑损伤,脑干挫伤,颅底骨折,头皮裂缝,面部多发皮裂伤擦伤,下颌骨折,3科牙活动能伤残鉴定几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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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颅底骨折严重吗?
颅底骨折大多为颅盖和颅底的联合骨折,绝大多数为线形骨折。发生的原因:(1)颅盖骨折延伸而来。(2)暴力作用于附近的颅底平面。(3)头部挤压伤,暴力使颅骨普遍弯曲变形所致。(4)个别情况下,垂直方向冲击头顶部或从高处坠落时,臀部着地。按其解剖部位分为:颅前窝骨折;颅中窝骨折;颅后窝骨折。颅底骨折一般为闭合性损伤,骨折本身无需特殊处理,主要针对颅内、颅底严重的并发伤及预防感染。一般预后较佳。 查看原帖>>
3、颅底骨折严重吗
不引起硬膜下血肿的话,颅骨骨折一般没什么事的,恢复后对身体没有影响。
4、颅骨骨折,法医鉴定属于重伤吗?
单纯给出颅骨骨折这样一个诊断是不能鉴定的,还必须对损伤程度进行鉴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2014年1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规定之第五条:程度分级
颅脑、脊髓
5.1.1
重伤一级
a植物生存状态。
b)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c)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d)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e)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1.2
重伤二级
a)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m2以上。
b)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e)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f)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g)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h)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
i)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j)外伤性脑脓肿。
k)外伤性脑动脉瘤,须手术治疗。
l)外伤性迟发性癫痫。
m)外伤性脑积水,须手术治疗。
n)外伤性颈动脉海绵窦瘘。
o)外伤性下丘脑综合征。
p)外伤性尿崩症。
q)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
r)脊髓损伤致重度肛门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碍。请核对损伤程度分级体征并以司法鉴定最终结果为准。
5、颅底骨折被评为几级伤残?法律上该赔多少?
Ⅰ级伤残: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导致:a) 植物状态;b) 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c)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d) 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Ⅱ级伤残: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导致:a) 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b) 完全性失语;c) 双眼盲目5级; d)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e) 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Ⅲ级伤残: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 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c) 双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d) 严重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e)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f) 偏瘫或截瘫(肌力3级以下);g) 大便和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Ⅳ级伤残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导致:a) 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 严重运动性失语或严重感觉性失语;c)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d) 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e) 阴茎勃起功能完全丧失。 Ⅴ级伤残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 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
b) 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c) 严重失用或失认症;d) 单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e) 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f) 单瘫(肌力2级以下);g) 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Ⅵ级伤残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 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帮助;b. 严重失读伴失写症;或中度运动性失语或中度感觉性失语;c. 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3级以下);d. 单瘫(肌力3级以下);e. 阴茎勃起功能严重障碍。
Ⅶ级伤残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轻度智力缺损(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六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二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上;
c. 中度失用或中度失认症;d. 严重构音障碍;e. 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4级);f. 单瘫(肌力4级);
g. 半身或偏身型完全性感觉缺失。
Ⅷ级伤残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 中度失读伴失写症; c. 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 d. 阴茎勃起功能障碍。 Ⅸ级伤残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 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 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c. 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d. 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e. 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 f. 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