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折不能直接确定需要三周后复查才能确诊吗?现在是这样的情况,有纠纷,找鉴定的法医来做伤情鉴定。咨询
伤情鉴定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
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法医说对方现在肋骨骨折,三周后复查确诊,
三周后依然骨折,说明损伤较重,三周后复查,如果损伤较轻,骨折可能愈合,就可能确诊不是骨折了。
2、骨折伤残鉴定大概能鉴定成几级
你这个还是要看肢体活动的情况,不知道你说的关节是哪个关节,不同关节功能比不一样的,如果丧失功能的10%以上,那就是十级伤残,如果达到25%以上,那就是九级了!!
3、关于伤残鉴定的咨询
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不过要走法律程序来认定,如果单位不承认用工关系可以先去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到工伤部门确认工伤。伤残鉴定要到有鉴定资质的医院或机构去做,如果构成伤残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要求赔偿。另外,打人者已构成犯罪,三年以下刑罚,如果受害人不同意和解法院一般不判缓刑,要判实刑的,除非受害人谅解犯罪人,所以你家属还是占优势的,想要多少钱就协商解决吧,如果不能协商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4、骨折鉴定时间问题
广东胡律师:
1、司法鉴定机构一般是要等到伤情稳定后才能做鉴定的;
2、拆了钢钉医院开具了可以鉴定伤势鉴定的证明就可以去做了;
3、如果以后骨头坏死是因为此次股骨颈骨折而导致的话,你的母亲是可以以“工伤复发”去起诉要求增加费用的。
5、骨折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
骨折不是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
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 cm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_度及_度以上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跟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跟,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23)晶状体部分脱位;
24)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6)外伤性瞳孔放大;
27)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8)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29)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30)铬鼻病(无症状者);
31)嗅觉丧失;
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3)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4)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5)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6)鼻中隔穿孔;
37)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8)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9)开胸探查术后;
40)肝外伤保守治疗后;
41)胰损伤保守治疗后;
42)脾损伤保守治疗后;
43)肾损伤保守治疗后;
44)膀胱外伤保守治疗后;
45)卵巢修补术后;
46)输卵管修补术后;
47)乳腺修补术后;
48)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9)慢性轻度磷中毒;
50)工业性氟病i期;
51)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52)减压性骨坏死i期;
53)一度牙酸蚀病;
54)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6、粉碎性骨折治疗与鉴定咨询
伤残鉴定是最好提治疗完毕再做,因为你的治疗结果还不确定,你最后是完全康复还是不能康复级别又不同,不过要保留所有照片。
7、法医鉴定在线咨询
社会司法鉴定中心和公检部门司法鉴定有何不同。按照全国人大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相关规定,劳动部门的工伤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是否合法。
8、急!伤残鉴定咨询
一、依据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4.9.3脊柱损伤致:a. 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b. 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可以构成九级伤残。你说的腰2椎体变扁,内可见多发低密度骨折线影,前缘可见边双影,椎体后缘骨质断裂累及椎管,所以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不清楚,但是粉碎性骨折,如果没有双下肢功能异常的话,即截瘫情况,可以定九级伤残。如有,另说。
二、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一级答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九级伤残赔偿20%×20年即4年的人均可支配性收入。
6.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7.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9、我5月20号因事故受伤骨折,内有钢板,咨询了咨询了司法鉴定说要半年后才能鉴定,谁能帮我早点做鉴定
1、既然有规定,你就按照规定执行吧,因为在受伤期间肯定是先养伤;
2、所以等好了再去鉴定是一样的,所以不用担心伤好了,鉴定不出来等什么问题的;
3、到时候去鉴定把医院的住院材料都带齐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