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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里骨折

发布时间:2021-03-16 11:28:50

1、学生在学校骨折,学校有没有责任

在学校、幼儿园的应当负有管理职责的教育机构,没有尽到学校的管理义务,致使人身遭到伤害的,应当根据自己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因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赔偿责任。
学校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存在过错,应当根据过错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你本人也存在过错可以减轻学校的赔偿责任。

2、学生在学校骨折应该怎么理赔

我孩子是初中了,被两个男孩子打骨折了,需要赔偿吗

3、小孩学校里骨折怎办?

补充一点,我小孩是18号受的伤,住院我一直陪着他,现在出院了,还是我照理他,医生说伤筋骨最少要100天才能好,所以这个请假是只能等小孩完全好了,才能休止,学校只说是,他只管药费,其他不管,现在伤是的我,损失的也是我呀,人停口也停,愁闷中~~

4、小学生在学校骨折

1.问学校有没有赔偿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依据是侵权法38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依据是侵权法39条
一般而言,10周岁是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年龄界限,10岁以下时除非学校能证明尽职否则要赔,10岁以上如果学校不尽职才赔

2.撞他的孩子是无意的,那个孩子家长又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据是侵权行为法第6条
如果对方有过错则赔无过错则不赔,具体你可以看当时的情况,现在的提问没给出信息不好判断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依据是侵权法32条

3.例如给孩子生理、心理上造成的伤害,还有很大一部分费用保险公司是不给的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依据是侵权法16条
心理上的损害必须是严重并且经有关医院鉴定后确认才能索赔,但是就本案而言骨折打麻药,是要不到精神赔偿的

就本案而言法律关系是比较明确的,索赔合法有据。但是就实践而言要不就是学校要么就是同学,一般而言还是协商解决吧,不到万不得已没必要诉讼解决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祝顺利!

补充:事件发生的原因是两个孩子都在跑,然后撞到了一起
从这个描述看过错是双方都存在的,都有过错则双方都应当分摊责任。单纯让撞人孩子家全部承担是不合法的,尽管现在他们家承担了主要责任但是一旦打官司起来不见得法院会判他们家承担主要责任,而是按各自的过错分摊

在我家孩子受伤之后,班主任老师前后六次拉扯孩子的衣袖
老师的做法是有过错的,即使没有老师扯衣袖的做法时学校如果没尽监护职责也是有过错。有过错并且能证明时法院就会支持你们的索赔主张

在补充一句,我家孩子刚满10周岁
10周岁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对比无行为能力人而言学校的责任要轻一些,在起诉的时候必须你们证明学校有过错才赔,证明不了就不赔

尽管个人也很同情你孩子的遭遇,但是在这里还是不想过多往道德方面谈。道德是相对模糊的而法律是相对确定的,仅就法律问题提供一些参考让你明白现在的处境以及应对方向
再次祝顺!

5、学校里骨折了算谁的事故

学校要负责大部分责任,但是你必须有足够的证明(证明人),证明你是在学校意外受伤骨折的,

6、学生在校骨折赔偿标准

属于人身损害的,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及家庭损失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

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要从学校是否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及保护义务等方面进行考量。比如,事前学校是否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事中,教务管理人员有无及时排除危险;事后,如果有受伤的情况,学校是否有及时救助、及时送医等等。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6)学校里骨折扩展资料: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的定性。

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再次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予以确认,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而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7、我在学校骨折了,谁的责任?

是你自己不小心还是学校设备有问题
如果所有人都没受伤只有你有事情
不好版说是不是你贪玩权
但是既然是台阶的话什么地方都有
你自己责任较大吧
赔钱的话校方可能会赔一点
主要是你
诺,学校肯定有责任的,但也不大
我们班一同学去年打篮球时自己撞到篮球杆子上
门牙断了一半磕破了头
也就是班主任去关心关心
你总不能叫学校不建篮球场吧?
同样,台阶哪儿没呢?
只要事情发生在学校里学校就肯定有责任
看你要不要追究

8、初中学生在学校发生骨折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它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
第四条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它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的学生。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第六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七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9、小学一年级学生在学校里发生骨折法律规定的责任

对于未成年人在学校发生人身损害的情形,学校存在过错的,可以要求学校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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