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折实例分析
就是第一腰椎的压缩性骨折,但可能比一般情况都重些。骨皮质断裂,最好内固定手术,如果严重的。不严重的,不手术,卧床几个月,腰下垫枕后会好起来。
怎么不传上来片子?这样,更利于下意见。
2、因意外导致对方骨折发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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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去上班的路上,下宿舍楼时楼梯扣脚踩空了,把脚整骨折了?
你是在上班的路上因为意外导致脚骨折的,这是属于工伤,你可以向单位索要赔偿。
4、我09年夏天从楼上摔下来,脚踝处骨折,当时医生说是距骨骨折,什么下陷一毫米
关节面塌陷的距骨骨折是关节内骨折,容易发生创伤性关节炎,另外也有一定几率发生距骨无菌性坏死。可以考虑去医院复查再拍个片子甚至MRI看看是不是发生以上并发症,如果不是很严重的话主要还是康复练习。
5、物业服务案例分析
我个人认为,物业付次要责任,龚老太太应付主要责任。物业应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应该在30%到40%之间比较合理。首先物业公司承担公共设施公共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应保证楼道灯的完好率(根据合同约定),楼道灯损坏后应及时修理和更换,故由于物业公司的维修维护不到位,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应负有赔偿责任。其次,物业公司的维修维护不到位和龚老太太的摔伤有一定的关系,但不是全部原因,也就是说,龚老太太摔伤不是楼道灯不亮的必然结果,楼道灯不亮不是造成龚老太太摔伤的唯一原因,老人上下楼自己应该有注意安全的责任,不慎摔伤自己应负有主要责任。
6、最新骨折工伤赔偿案例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要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级别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受到事故伤害前十二个月平均缴纳工伤保险的缴费工资,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原则上就按 当地社平工资或是实发工资算)。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