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脂肪肝是否会引起高血压
脂肪肝是肝产生的脂肪过多或向机体运输障碍,导致肝积聚的脂肪过多形成的,是脂肪代谢失衡的一种状态,脂肪肝本身和血压关系不大,但高脂血症和高血压是正相关的
2、你好,我刚体检轻度脂肪肝,胆结石,肝功不好(转氨酶140)男34岁,原先转氨酶40多点,奥抗阳性。怎么治
病情分析:来 脂肪肝自,乙肝病毒等都有可能会引起的肝功 不好,所以你这种情况从现有的资料中不好分析。
意见建议:建议你这种情况还需要查个乙肝病毒DNA定量检查,来一下转氨酶升高是否是乙肝病毒引起的,但也可能是脂肪肝引起的。
3、有轻度脂肪肝考警察公务员会不合格吗
不会,一般体检都在医院体检,只要不是瞒严重的医生都不会说的。
贴下体检的标准,你自己看下~~
PS:实际没标准那严,记得当年我体检,跟我一起测心电图的一兄弟,心脏早搏一样都过了~~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人事部、公安部 人发〔2001〕74号)
外科
第一条 身高、体重标准
(一) 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南方部分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6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3千克)。
(二) 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
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第二条 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颅骨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慢性颅内压增高,不能录用。
第三条 有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不能录用。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不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驼背,慢性腰腿痛,大骨节病指(趾)关节粗大,存在功能障碍者,不能录用。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厘米,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能录用。
第六条 影响功能及外观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脐胝,重度皲裂症,不能录用。
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疲痕体质,不能录用。
第八条 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能录用。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能录用。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能录用。
皮肤科
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莎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第十二条 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能录用。
第十三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能录用。
第十四条 纹身者不能录用。
内科
第十五条 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电图异常,不能录用。
第十六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能录用:
收缩压:12.00——18.66千帕(90——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8.0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七条 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不能录用。
第十八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各型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能录用。
第十九条 各种原因导致的一叶肺不张者,不能录用。
第二十条 胃、十二指肠溃疡,严重胃下垂(超过髂前上嵴联线),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腹部包块,不能录用。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一) 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2厘米(剑突下不超过3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 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 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者;单纯性脾大不超过3厘米,无脾功能亢进者。
第二十一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用。
(一)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酶法检验40单位以上者。
(二)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检验阳性者。
(三) 确诊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种肝病患者。
第二十二条 急、慢性肾炎,单肾,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能录用。
第二十三条 血栓闭塞性各期脉管炎、雷诺氏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四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混合瘤不能录用。
第二十五条 除单纯缺铁性贫血,且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克/dl,女性高于8克/dl者以外,其他血液病患者不能录用。
第二十六条 各种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七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八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晕厥史、梦游症及神经官能症(经常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智力低下,不能录用。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一)食物或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时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
(二)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
第二十九条 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能录用。
耳、鼻、喉科
第三十条 口吃,嗓音明显沙哑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一条 嗅觉丧失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二条 双耳失聪者;双侧听力耳语低于4米者;一侧听力正常,另一侧听力耳语低于3米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三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四条 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廊、外耳道湿莎,耳霉菌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五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六条 鼻畸形,严重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鼻息肉及慢性鼻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七条 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能录用。
眼科
第三十八条 双侧视力低于5.0,中心30度周围视野,不能录用。
第三十九条 色觉异常,不能录用。
第四十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能录用。
第四十一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上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二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喧孔变形,运动障碍,不能录用。
第四十三条 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能录用。
口腔科
第四十四条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两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能录用。
妇科
第四十五条 妊娠期内不能录用。
第四十六条 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块、慢性盆腔炎等妇科疾病,阴道分泌物淋菌快检阳性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七条 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子宫脱垂、乳房肿瘤不能录用。
4、脂肪肝都适合运动吗?有哪些不能剧烈运动的情况?
并不是所有的脂肪肝都适合运动,如果病人感觉到身体不适,就不能剧烈运动。
5、有脂肪肝能否参加高考?
有脂肪肝的考生可以参加高考,脂肪肝不属于高考限报专业。
高考体检-军事院校及普通高等学校限报专业的体检标
(1)风湿病,心脏病(卧位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尖区、肺动脉瓣区均不超过二级,偶发性期前收缩,经心电图或其它特殊检查,确系生理性;心率,每分钟60一100次之间,或在50-60次之间,经心功能测试,确系生理性除外),血管疾病,或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除外),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孤立散在的钙化点、两侧肺野不超过三个,两侧肺门不超四个,或肺野、肺门同时存在不超过五个,任何一个钙化点不超过0.5厘米,密度大,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现象者除外),结核性胸膜炎(一侧肋膈角轻微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者除外),慢性胃、胆管、胆囊、肝、脾、胰腺疾病,慢性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内脏下垂,泌尿、血液和造血系统,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结缔组织疾病,较重钩虫病,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黑热病、血吸虫病、钩喘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者除外),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梦游史、晕厥史,神经官能症、癔病、遗尿症(13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无其它心理障碍者除外),中枢、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肝科: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200单位(含200单位)以上,或赖氏法60单位(含60单位)以上;排除其它可能原因引起者;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高于130单位,或赖氏法高于40单位,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阳性,或其它肝功能检查一项异常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动血凝法滴度l:32(含1:32)以上者(①仰卧立,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一厘米(剑突下不超过二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压痛,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②4年前患过肝炎,治愈后再末出现有关体征和症状,一般状况良好,能从事重体力劳动;③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或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下不超过一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④细菌性痢疾治(愈一年以上者除外)。
(2)切除一肺叶二年以上,肺功能恢复良好,或其他主要脏器(如肝、脾、肾、肠、胃等)做过较大手术二年以上功能恢复良好者;凡有肝炎、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关节炎等病史(14岁前患过上述各种疾病确已治愈者,不在此例);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无症状者。限报工科的地质勘探、采矿、测绘、水文、公路、桥梁、建筑、民航、海运、海洋渔业各专业,农科的土地规划专业,林科的林业、森林采伐、运输机械、水运各专业,文科的考古专业,刑侦专业,体育专业,艺术类的管乐、声乐和表演、舞蹈等专业。
(3)肱动脉收缩压超过18.13Pa(146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1.46Pa(86毫米汞柱)者。不能录取工科的地质勘探、采矿、测绘、水文、公路、桥梁、建筑、民航、海运、海洋渔业各专业,理科的海洋物理、地质地理、地球物理各专业,农科的土地规划专业、林科的林业、森林采伐、运输机械、水运各专业,文科的考古专业,刑侦专业、体育专业,艺术类的管乐、声乐和表演、舞蹈等专业,冶金类及机械类的热加工(锻、铸、焊)、轧钢工艺专业。
(4)"房间隔缺损"(包括高位室间隔缺损)手术治愈三年以上,"动脉导管未闭"已手术治愈二年以上,目前心功能、体制状况良好。不能录取工科的地质勘探、采矿、测绘、水文、公路、桥梁、建筑、内河及海洋运输、海洋渔业各专业,理科的地质地理,考古专业,刑侦专业,体育专业、艺术类的舞蹈、表演专业。
高考体检-健康的体魄,是高校培养人才的重要基础
(5)皮肤过敏症:幼年患过支气管哮喘,上高中后未复发者。不能录取化工类专业,药学、化学专业。
(6)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180单位(含180单位)以上者或赖氏法40单位(含40单位)以上者;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高于130单位或赖氏法高于25单位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或锌浊度试验阳性或其它肝功能检验有一项异常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动血凝法阳性者。)不能录取学龄前儿童教育专业、烹任、食品科学、护理、旅游、餐旅等专业。
(7)颅骨缺损、骨折、明显凹陷、颅内异物存留、脑外伤后遗症;颈强直、斜颈、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骨(轻度胸廓畸形,单纯性骨折,治愈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无后遗症者除外)。两下肢不等长超过一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六厘米,或步态异常;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扁平足、影响长途步行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瘢痕;各种脉管炎、动脉瘤,范围较广有膨胀结节的下肢静脉曲张(指挥院校学员有膨胀结节的下肢静脉曲张),静脉壁肥厚呈蚯蚓或团状的精索静脉曲张;有胸、腹腔主要脏器手术史,或非主要脏器手术但伴发主要脏器损伤或其它后遗症(阑尾抹后三个月以上,无并发症或后遗症者除外),疝气,脱肛,肛瘘,环状痔,混合痔和经常发炎出血的陈旧性肛裂;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肿瘤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腋臭(对面检查可闻到臭味),头癣,广泛性体癣,重度手、足、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慢性寻麻疹,神经性皮炎,与传染病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头面部较大面积白癫风、搬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患有性传播性疾病(梅素、淋病、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茅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等)。不能录取军事院校各专业。
(8)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睾丸鞘膜积液(小于健则睾丸1/2),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一侧隐睾。不能录取高等军事潜艇院校。
(9)轻度腋臭(对面检查仅嗅到轻微臭味)。不能录取除陆勤学院之外的其它高等军事院校。
(10)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静脉血管呈蚯蚓或团状并伴有皮肤病理性改变。)不能录取工科的地质勘探、采矿、测绘、水文、公路、桥梁、建筑、民航、海运、海洋渔业各专业,理科的海洋物理、地质地理、地球物理各专业,农科的土地规划专业,林科的林业、森林采伐、运输机械、水运各专业,文科的考古专业,刑侦专业,体育专业,艺术类的声乐和表演、舞蹈等专业。
(11)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已手术治愈者。不能录取艺术类的舞蹈、戏剧、电影及体育专业。
(12)任何一下肢不能应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二级以下,两下肢均跛行;显著胸廓畸形。不能录取野外、高空、高温、矿山、井下工作专业及刑侦、航船驾驶、运输类各专业,体育专业,艺术类的表演、舞蹈、电影等专业。
(13)五官、体型不端正,面部有明显特征、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重度平跖足(平脚板),各种残疾。不能录取公安、警察院校。
(14)五官缺陷、影响面容端正者。不能录取海关专业。
(15)行路步态明显跛行,着装后脊柱明显侧弯、驼背;面部畸形,有较大面积(3×3平方厘米)疤麻。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等。不能录取师范院校。
(16)两眼裸眼视力均在5.0以下。不能录取高等军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坦克、雷达、测绘院校、公安、警察院校理科专业。
(17)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下,或最低的一眼视力在4.7以下,双眼裸眼视力之和小于5.2,或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7以下,校正视力两眼均在4.8以下。不能录取高等军事技术院校。
(18)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下,矫正视力在5.0以下。不能录取公安、警察院校文科类各专业。
(19)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工科的海洋运输、民航管制、海洋捕捞、海洋渔业资源专业、刑侦、警察体育专业。
(20)屈光不正,任何一眼矫正到5.0,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不能录取精密仪器、精密机械、印刷机械及印刷工艺各专业、印刷管理工程、印刷应用电子技术。
(21)屈光不正,任何一眼矫正到5.0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5.0,镜片度数大于300度。不能录取工科、理科(数学、理论物理专业除外)、医科、农林科各专业(理、工、农、林科各管理专业除外,基础医学专业除外),艺术类的表演、电影摄影专业。
(22)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不能录取烹饪专业、体育专业。
(23)色弱。 不能录取工科的地质、矿业、冶金、化工、运输、通信类(工程管理、电信机械专业除外)各专业以及建筑学、染整、印刷技术、印刷机械、印刷管理工程、印刷应用电子技术、民航航行管制及机务、自动控制、轮机专业,医科各专业,艺术类的美术(雕塑专业除外),工艺美术各专业及公安、警察院校。
(24)色盲。 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色弱外,还包括工科的通信、粮食、食品、轻工类各专业以及制冷、纺织化纤、无线电技术、热加工(锻、铸、焊)、轧钢各专业,精密仪器专业,理科(数学、力学、理论物理专业除外)各专业,农林专业,艺术类的雕塑专业。
(25)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单种颜色的全色盲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色盲外,还包括体育专业、财经专业、计算机专业、机械制造各专业,理、工、农、林科各管理专业。
(26)立体视觉大于等于60°。 不能录取高等军事指挥、车船、坦克、测绘、医学院校。
(27)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显性斜视;斜视(超过15度),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或瞳孔变形、运动障碍;青光眼、晶状体(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混浊点,不影响视力者合格)、玻璃体混浊、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不能录取高等军事院校。
(28)非进行翼状胬肉。 不能录取除陆勤学院之外的其它高等军事院校。
(29)三度龋齿、齿缺失或两者并列并存在一起的二个以上、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病、频繁发作的口腔溃疡,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腭裂、唇裂。不能录取高等军事院校。
(30)切牙、尖牙、双尖牙缺损,超咬合超过0.5厘米,开咬合超过0.3米厘米,深复合达2/3,反咬合,重度牙龈炎,轻度牙周病(上下两侧三、四齿咬合相距0.2厘米以内,切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叠,不影响咬合的上全面侧切牙反咬合者除外,)不能录取高等军事潜艇、坦克、防化院校。
(31)口吃、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 不能录取军事、公安、警察院校。
(32)严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言者。不能录取工科的运输、通信类各专业,民用航空专业,外文、外贸、外语各专业和医科各专业,体育各专业,艺术类的电影、戏剧、戏曲、音乐、管乐各专业及师范院校各专业和法律专业。
(33)明显耳廓畸形,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彭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彭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眩晕病,较重晕车、晕船、晕机;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鼻息肉及其它影响鼻功能,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鼻中隔重度弯曲(饭后棘,崎);慢性扁桃体炎,伴有其它并发症者,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咽喉疾病,每倾耳语5米以下。不能录取高等军事院校。
(34)轻度耳霉菌病。不能录取高等军事水面舰艇、潜艇院校。
(35)轻度鼓膜内陷,鼓膜瘢痕、石灰沉着不超过鼓膜1/3,耳气压功能良好。陆勤、水面舰艇院校合格。
(36)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肿大,中鼻适有少量粘液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肥厚性鼻炎。陆勤、坦克院校合格。
(37)两耳听力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全聋。不能录取工科的地质、矿业、测绘、水文、运输、通信、建筑、特种工业类各专业,以及电机制造和电器器材制造类中属于无线电、有线电方面的各专业,医科、理科的动物学,体育,艺术类的音乐、电影、戏剧、戏曲、舞蹈及师范院校各专业 。
(38)嗅觉迟钝或丧失。 不能录取工科的化工、食品类各专业以及制冷专业,理科的化学、放射化学、分子生物学各专业,农村的果树、水产品加工工艺、商品检验专业,林科的化学工艺专业,医科各专业;军事防化院校。
(39)两耳重听。不能录取公安、警察院校。
(40)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瘤,慢性盆腔炎,严重痛经,阴道炎,重度宫颈炎、子宫脱垂。不能录取军事院校。
(41)男性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49千克以上,体形匀称,发育良好;女性身高157厘米以上,体重45千克以上。高等军事院校合格。
(42)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个别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公安、警察院校合格。
(43)男性身高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低于160厘米。不能录取体育专业(个别专业身高由高等学校自定)。
(44)男性考生身高在165厘米以下,女性考生身高在155厘米以下(年龄在17周岁以上)。不能录取工科的船舶驾驶、轮机管理、船舶电器设备、海洋捕捞。
6、脂肪肝和酐油三脂该砸办啊?
医生说你吃的药太多,让不吃降脂药,是有一定道理的;在你腰还没完全好的前提下,散步锻练+清淡饮食(特别提醒:晚餐尽量要少吃)最佳选择。脂肪肝主因是饮食不当+缺少锻练,相信只要管住嘴迈开步会有成效。
7、骨折手术后与脂肟肝吃东西有冲突吗
少吃高脂肪的食物,荤素搭配,少食辛辣
8、肋骨骨折还有脂肪肝吃什么对这两个病好的快
陆判《难辨》:茫茫世间,曲直难辨。贪心不足生邪念,善良遭摧残。昏暗世间,人鬼难辨。扶正压邪除罪孽,忠善得平安。
9、跪求大夫,我妈妈今年52岁比较胖,重度脂肪肝,摔伤肋骨骨折,应该做手术?好处与坏处,给个建议,谢谢
脂肪肝不是大问题。
你妈现在的情况必须要手术的,
靠保守治疗是不行的。
在医院,脂肪肝也是可以做手术的。
对于脂肪肝,
首先是减肥,
忌脂类饮食,
多水果蔬菜,
每天坚持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