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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腰一椎体压缩性骨折,腰部脊髓损伤,问一下伤残鉴定具体的可以评几级?
鉴定是根伤害鉴定标准而定,你说的这上点只能说明你所患之病是脊髓园椎及马尾神经内损伤导致不全截瘫。如果容继发性脊髓损伤可能是截瘫人。最高也就是十一,二级(老标准,新标椎为一一级伤残,不过各地不一)。如咨询请详细说明病发原因 发病年龄,发病时间,发病准确部位,检查结果(磁共震照片),现病情详细症状,曾做过的治疗(手术记录记录),越细越好,这对病情分析定性、评估及治疗有很大的帮助。看能否帮你。提示,不要问的时间久了延误了黄金治疗期,等过了治疗期想再治疗就没治了,不是什么时间想治就能治的疾病。
3、腰椎压缩性骨折可以评伤残吗?
评残是对疾病预后的评价,就是你全部治疗完后,你还有什么后遗症或是影响及损失,打比方你都是一个胸椎骨折,但是如果是伴随有神经损伤或是你有神经的损伤,那你的评残就多几个等级,还有和部位有关,比如我们都是手指缺失,但是拇指就和那四个手指加起的残疾数还高,结合你的情况,有几个对你评残有关系,第一是部位,几个,压缩是多少,有没有神经损伤,有没有手术(这两个很重要)根据我们最近评残的经验,还有就是现在的愈合怎样
如果这都不懂,最简单的方式是和你的医生拿一个疾病证明,住院病历,门诊病历和片到1 劳动局评残的机构或2 律师所,(你可以问一下当地的劳动局或是警察局),然后问一下他们你的残大概有多少(这要收费),接着你可以问一下他们每个残都有相应的赔款,一般有10个等级,1等级最大
4、脊椎骨折了在法律上能评上残疾人吗?
脊椎骨折了在法律上能评上残疾人否,决定于脊椎骨折后、治疗终结时的直接造成的不可逆后遗症和药物依赖等,经过自己到户籍所在残联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助残干部递交申请),然后依据残联通知在指定日期到指定医院(二级以上医院)依据以下标准检查评级,只有评定为四级以上的肢体残疾,才能发放二代《残疾人证》、成为残疾人。
依据《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11年1月14日发布,2011年5月1日实施)评定标准规定(以下就是标准中与脊椎骨折相关部分的评定条款):
2、肢体残疾的分级
以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
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分三个等级。(一)重度(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
肢体残疾一级: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2.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3 .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肢体残疾二级: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
肢体残疾四级:基本上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3.脊柱强(僵)直;
4.脊柱畸形,驼背畸形大于70度或侧凸大于45度;
5、工伤腰椎骨折能不能评级
是可以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的,根据描述可能判定为十级伤残,具体结果以鉴定结果为准。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九条 〔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6、腰部压缩性骨折劳动力能评级吗?
指导意见:
你好,这情况需要结合临床医生进一步检查看看,建议在医生指导下治疗的。
7、交通事故腰椎骨折多长时间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后多长时间可以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赔偿网律师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2、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3、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4、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6、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7、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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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伤鉴定,腰椎骨折一般属于几级伤残
一般情况属于九级,严重的属性八级!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1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
13)椎间盘髓核切除术后;
5.8八级
5.8.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13)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1/2以上者或脊柱不稳定性骨折;
14)3个及以上节段脊柱内固定术;
9、骨折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要先鉴定多少级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赔偿
常见骨折类十级伤残:
1、尺骨或桡骨 粉碎性骨折。
休息满4个月可做鉴定,看肌电图:尺、桡骨神经是否受损。
2、锁骨骨折:观察手臂活动是否受限,是否能上举触摸头顶。
3、4根肋骨骨折或2根肋骨缺失。
4、髌骨粉碎性骨折,加内固定,放宽条件可能够上十级;髌骨线性骨折不易构成伤残。
5、内踝或外踝较大面积粉碎性骨折,导致双足高低不平,可做十级;内、外踝同时骨折,可做十级。
6、腰椎或胸椎椎体三分之一压缩性骨折,十级。观察CT压缩面是否达三分之一。
7、颅脑骨折,入院时有昏迷症状,并伴蛛网膜下出血,可做十级;仅颅脑骨折或癫痫,不易做伤残。
8、癫痫伤残标准要求较高。外伤性癫痫:伴颅脑外伤(脑内需有损伤),发作频率较高(出院3到6个月后仍经常发作),并要求此次受伤前没有癫痫病史。
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9)腰椎骨折评估扩展资料:
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最高检 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
5.《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
6.《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 GB/T 15499-1995)
7.《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 16180-2006国家技术监督局2006年5月1日实施);
8.《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
9.《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14年1月1日实施);
10.《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11.《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发布);
12.《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伤残鉴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