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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收集者

发布时间:2021-02-12 10:01:07

1、我在工地里面干活把手摔骨折了公司不肯处理想找记者又联系不上怎么办

劳动者应当自己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目击者证言、公司营业执照等材料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病情稳定的情况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后按照伤残等级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配合劳动者做工伤认定、鉴定以及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劳动者应当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打架拇指骨折赔偿问题

1、“我该怎么办? ”:通知派出所、对方你的新伤情,保存好所拍子和病历。

2、“问题一、我这种情况还有获得赔偿的办法吗? ”:当然有,和对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时到法院起诉。

3、“问题二、我是先取证还是先通知甲方?”:取证不是一时半会就可以完成的,比如你医疗费的证据需要等全部治疗完成后才可以取证,但你通知对方却不能等到最后:现在就通知对方,同时通知派出所,同时保留好此次检查治疗的相关记录。

4、“问题三、是先要求赔偿金额还是先住院治后再结算?”:
(1)可以先要求对方支付部分医疗费。
(2)如果是对方不可:只能等住院治疗结束后索赔。

5、“问题四、是起诉有效还是调解有效?”:没法说,
(1)如果对方好说话、讲理,当然是 调解最好:解决快、省时间、省精力、花费也小。
(2)但如果你们双方对赔偿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或是调解不成:就只能是起诉了,起诉解决耗时长、费精力、还要花诉讼费用,只是最终解决方法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6、“问题五、谁有具体的操作步骤写给我?我很茫然。高分送上,在京有帮忙者,有偿求助”:步骤已经有了。

7、“问题补充:假如对方不承认怎么办?比如对方对此事不理不采”:
(1)对方不承认是那次他打的:需要你拿出证据证明,比如受伤部位是他原来打伤部位、骨折新伤旧伤、医生的诊断记录等都可以证明。
(2)对方不理不睬:你只能到法院起诉。

3、我被老公打到骨折,多处受伤,在医院女儿照顾,回家后继续对我不理死活,教我怎么办?

如果是你没做什么对不起他的事,他打你的话,那样的话你看能不能你们继专续过下去,如属果双方都不想继续过下去的话,那你可以跟他离婚的。既然过不到一块了,那在一起的话,那他不停地对你施家暴。那样也不好。如果真的没办法走下去的话,就分开是最好的前者。在一起,你们。他老是打你。那样。对你的身体或者心理伤害也会很大的。

4、建筑工地受伤骨折应怎样赔偿

这个属于工抄伤。

根据袭《工伤鉴定标准》规定: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属于九级伤残。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属于十级伤残。

根据《工伤赔偿标准》规定: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骨折收集者扩展资料:

1、身体受到伤害的民事赔偿,首先要做一个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的鉴定在专每个市属的大医院都有鉴定中心,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2、赔偿的具体数额要根据医疗情况以及伤残等级鉴定情况确定受损失的大小,因每个省的以及城市居民以及农村居民的赔偿标准不同,以及受害者年龄的不同都会影响赔偿的具体数额,鉴于计算的复杂以及案件的个别性,故无法提供具体的详细的赔偿清单。

3、如果对方拒绝赔偿,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建议及时收集证据起诉,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5、被人打骨折了,三天以后报的警就得医,还能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吗?

1、被人打骨折了,三天以后报的警,确实有点被动,这个还要公安机关的意见。
2、如果到医院诊断治疗,应当申请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6、对方在微信群里骂我,然后到我店里他先动手打我,我也打了对方了,他说自己骨折了,我要付什么样的责任

?

7、打伤第一次没骨折复诊骨折了使一女夫去工作怎么办?

如果是自己做错了事的话,那么就尽量的去弥补,下次去对别人好一点,好好的对待别人。

8、在工作中出现骨折,而之间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怎样索赔

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员工依法要求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工作中因为工作原因回导致受伤,属于工答伤,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鉴定工伤鉴定之后确定工伤赔偿金额。
单位在员工入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单位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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