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致骨折是不是只有住院期间有护理费
不是的,如果在出院单上注明了需要护理的仍可以计算护理费
2、老妈住院期间因病床栏杆断裂从床上掉下来致使胸骨骨折,医院该怎么赔偿?
首先你得明白抄这不属袭于医疗纠纷,这是属于民事纠纷,这个纠纷最关键在于造成摔倒的原因,需要公安部门查证,不能由你口述来断定您母亲的摔倒是由于栏杆断裂造成的,对于栏杆的断裂和您母亲的摔倒是否有因果厉害关系,如果有医院就需要负责,如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就认定是意外事故。
2、对于医院没有宣传陪护人不可以和病人睡一张床,我觉得这是一个生活常识,您和您的母亲应该都是成年人,从一般的生活经验来说,您妹妹和您的母亲有判断的能力。如果这个还需要宣传张贴,那病房估计房顶都是宣传
3、临时日工在工作时脚骨折,住院期间请了护工,具体要赔偿哪些费用
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痊愈后再去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相关法条: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1、劳动者需要先到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到劳动能力鉴定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
2、工伤赔偿数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清单才能确定的
3、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4、病人住院期间,夜间上洗手间摔到骨折医院有责任赔偿吗?
医院半夜一个病区就一个护士,有什么办法,医院只是治病,又不是24小时专职保姆。如果有责任,那以后医院大半夜的岂不是要一个病房放一个护士 一直看着病人??
5、(急)骨折住院期间公司开除我怎么办?
认倒霉吧/要是工伤还能要点赔偿。。要不是工伤 人家不用你 也正常 。。这又不象是生孩子受保护。。人家雇你就是干活地 你不能干活人家 白养你呀。。
6、住院病人在病房摔倒骨折,是否应该算医疗事故,根据是什么?
应该算。病人被医院收入住院治疗之时起,医患之间就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医院就已经承担专起对病人的护理、关属注责任,负有对病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对病人在病房摔倒骨折理应承担过错责任。如果病人有陪护,医院的责任则较轻。
7、骨折做完手术后住院期间需要转院吗?
这是我的专业。你的问题我来邦你:
第一个方面,关于是否转院的问题。
1,较好的二甲的综合性医院对骨折的治疗一般是没什么问题的。
2,当然,如果经济条件没什么特别制约的话,当然可以选择却三甲,毕竟相关环境与护理条件较好。
3,仅从治疗上说,如果手术“到位”的(注意一定是“到位”),术后5天内有趋愈迹象,而经济上又存在一定制约,其实是没必要转院了。
4,一点提醒:治疗期间,要注意对有利于自己维权的相关信息资料多保留(哈哈,这点就提及即可,自己多意会。)
第二个方面,关于手术后的禁忌问题。虽说没有什么特别的禁忌,但是一些基本的方面还是特别需要注意的。因为这些方面注意好了,会加速恢复的。
1,食物要易于消化和吸收,慎用对呼吸道和消化道有不良刺激的辛辣品(辣椒、生葱、芥末、胡椒,酸笋,姜和燥热食物)等。在全身症状明显的时候,应给予介于正常饮食和半流质饮食之间所谓软饭菜,供给的食物必须少含渣滓,便于咀嚼和消化,烹调时须切碎煮软,不宜油煎、油炸。
2,适当补钙,多晒太阳,均衡营养,科学烹调。有条件的话,多吃对骨折恢复特别是粉碎性骨折的恢复有帮助的食品:豆腐、虾、海带、紫菜、猪脑、鸡蛋、鹌鹑蛋、松花蛋、芹菜、胡萝卜、黑木耳、蘑菇。苹果、黑枣、桑椹干、花生、莲子。
3,炒菜要多加水、时间宜短,切菜不能太碎。
4,如果吃含草酸较多的菜,一定要先用热水浸泡5分钟去除草酸,以免与含钙食品结合成难溶的草酸钙,如菠菜、茭白、韭菜都是含草酸较多的菜。
5,适当吃些杂粮,如高粱、荞麦片、燕麦、玉米等。
6,最好不喝酒。同房时,要注意体位。
7,平时注意休息,抬高患肢,在医生的指导下在患肢处垫上专门的肢垫(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再就是不要下床负重活动(注意是负重活动).
8,不知你弟弟是用什么固定的,如果用石膏固定,时间不能太长,手术后石膏外固定时间太长的话会影响功能,大多数骨折患者是因上石膏过久,而引起关节僵硬。
9,愈合后的康复训练很重要。所以,功能恢复是需要重视的,功能恢复是骨折治疗的衡量标准,如果功能丧失,骨折治疗的再好也是失败的。另外,手术后是否有后遗症,其关键也在于功能锻炼得如何。一般来说,正确积极的坚持锻炼,是可以完全恢复功能,而不会留下后遗症的。早期功能锻炼,练习伸曲,循序渐进,逐渐增加活动次数、程度,主动练习为主被动活动为辅,以疼痛可以忍受为度。
10,坚持抗菌消炎. 还可服用专业的活血化瘀,接骨续筋药物,如八仙接骨宝结合治疗,对恢复会有帮助。再就是用中药熏洗也会促进消肿和功能恢复。
11,骨头骨痂愈合牢固后,需要以X光片依据.任何医生和患者都可看到效果.X光片就是科学的依据,没有依据的说法是不可靠的。当然,只要感到不痛不肿,能正常活动,负力,基本上也就就证明骨折已愈合了。我个人不建议拍太多X片,因为对身体有伤害,对骨痂的生长也有一定影响.
8、车祸住院在住院期间摔伤骨折是向车方索赔还是向那一方索赔呢?
可向车方索赔,不是因为车祸住院行动不便才会导致摔伤吗?如果是医院方设施导致摔伤,也可向医院方索赔。
9、事业单位职工因意外骨折住院期间工资怎么发
病假期间由于员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资并非按实计发,而是按照“日工资×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天数”的公式来发放。
日工资并非完全是员工每天的工资,它是“月工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的结果。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在标准工时制度下,把每月的日数刨去双休日就是计薪日。《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对工资计算基数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一)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二)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三)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四)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五)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