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孩在学校摔骨折了学校有那些责任?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在学校造成的骨折学校应该怎么赔偿
你好 学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3、急!小学生在学校摔致骨折学校应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是因为厕所抄地面过袭滑导致的跌倒学校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是因为孩子互相打闹造成的跌倒责任应该由个人,和学校,还有打闹的学生共同承担·
如果学校推卸责任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但是这类情况一般都会采取私了·
希望你的孩子早日康复·
还有就是孩子属于成长发育阶段,开放性骨折到医院会打石膏,但是石膏不应当打的时间过长, 过长时间可能造成康复后手腕回弯活动困难(因为骨骼长期固定一个位置,骨折后骨骼长合不规律,就好像骨质增生一样)。但是又不能不打石膏,建议找一个好一点的骨科大夫治疗,省的后顾之忧。
医疗费。营养费。都可以和学校协商的。
如果学校想不给。就把事情闹大点嘛。。
4、小学生骨折索赔
这个小学生的监护人有义务向骨折的小学生支付必要的费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你们只支付你们认为必要的费用,如果对方提出无理的要求可以起诉到法院。尽量协商解决
5、学生在学校意外骨折
学生在校发生意外骨折。
学校是有一定责任的。
在开学时,每一个学生都参加了在校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意外,一切都按保险条例履行。
你可以到学校教务办事处询问。
以学校的说法为准。
6、小学生在学校骨折
1.问学校有没有赔偿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依据是侵权法38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依据是侵权法39条
一般而言,10周岁是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年龄界限,10岁以下时除非学校能证明尽职否则要赔,10岁以上如果学校不尽职才赔
2.撞他的孩子是无意的,那个孩子家长又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据是侵权行为法第6条
如果对方有过错则赔无过错则不赔,具体你可以看当时的情况,现在的提问没给出信息不好判断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依据是侵权法32条
3.例如给孩子生理、心理上造成的伤害,还有很大一部分费用保险公司是不给的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依据是侵权法16条
心理上的损害必须是严重并且经有关医院鉴定后确认才能索赔,但是就本案而言骨折打麻药,是要不到精神赔偿的
就本案而言法律关系是比较明确的,索赔合法有据。但是就实践而言要不就是学校要么就是同学,一般而言还是协商解决吧,不到万不得已没必要诉讼解决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祝顺利!
补充:事件发生的原因是两个孩子都在跑,然后撞到了一起
从这个描述看过错是双方都存在的,都有过错则双方都应当分摊责任。单纯让撞人孩子家全部承担是不合法的,尽管现在他们家承担了主要责任但是一旦打官司起来不见得法院会判他们家承担主要责任,而是按各自的过错分摊
在我家孩子受伤之后,班主任老师前后六次拉扯孩子的衣袖
老师的做法是有过错的,即使没有老师扯衣袖的做法时学校如果没尽监护职责也是有过错。有过错并且能证明时法院就会支持你们的索赔主张
在补充一句,我家孩子刚满10周岁
10周岁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对比无行为能力人而言学校的责任要轻一些,在起诉的时候必须你们证明学校有过错才赔,证明不了就不赔
尽管个人也很同情你孩子的遭遇,但是在这里还是不想过多往道德方面谈。道德是相对模糊的而法律是相对确定的,仅就法律问题提供一些参考让你明白现在的处境以及应对方向
再次祝顺!
7、孩子上小学,在学校摔倒腿骨折中度脑震
家长,你好,放学以后孩子的安全问题主要在家长。除非你的孩子打乒乓球是被体育老师安排。但你刚才也说了,他是放学后和同学打乒乓球,准备回家才摔的。所以主要责任还是家长。
8、小学生在校受伤骨折
如果不能知道同学是谁的,学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医药费要求赔偿是最起码的。还可以包括就医的交通费,家长护理的误工费,还有一定的营养费用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