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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医疗纠纷

发布时间:2021-01-14 05:01:57

1、医疗纠纷找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好还是找医调委处理好原先住院是一处骨折,手术后他有给做的多了一处骨折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是由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巧、内热心调容解事业的离退休医学专家、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组成,不属于任何行政机构,是群众自治组织,其业务受司法行政部门指导。根据相关规定,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其工作经费和调解员的补贴费用由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2、右脚胫骨骨折术后没对位,还有碎片贴边上请问算医疗纠纷吗

如果能起到支撑作用,也不能直接认定为医疗事故。具体情况需要看医疗鉴定结果,才能给您准确的分析。

3、医疗纠纷,骨折经医院治疗12天死亡

可以鉴定的,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还需要对死因进行鉴定的。跟医院协商一下,调解处理好了。

4、医疗纠纷

可以的。你只要有当时的诊断证据,可以先去卫生部门咨询一下,可以去法院追究其责任,并索赔。

5、左腿膝盖骨折了做了两次手术又取了骨头补缝,属于几级医疗事故

判断是否是医疗事故,要经过以下步骤
一、医疗纠纷初起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写该起纠纷的讨论意见,上报医务部,并向患者或家属作出相应的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好医疗纠纷。若确属负有医疗责任的医疗纠纷,科内能自行解决的,也要上报医务部备案。
3.经科主任及责任人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应及早上报医务部,同时上报有关纠纷的书面材料。
二、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
1.科室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及时上报医务部,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做相应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科主任、当事人及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调解。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
2.由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负责,医务部集体组织实施相关医疗纠纷的技术讨论工作。
3.技术讨论会主持人宣布医疗技术讨论程序和会议纪律。
4.科主任、当事人必须准时出席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在会上当事人应认真、负责地陈述诊疗经过,科主任应公正、科学的陈述科内讨论意见。
5.专家讨论。
6.书面材料需经医疗安全委员会、参加讨论的专家反复讨论、认证后,讨论结论于会议后的30日内交与患方及科主任。
7.患方及我院科室责任人对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时均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市区级医学会组织召开的医疗事故鉴定会
1.发生医疗纠纷的科主任及当事人必须在一周内提交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准时将材料交到医务部。由医务部提交到医学会,配合医学会组织开展鉴定工作。
2.根据鉴定结论同患者协商解决。
3.协商解决不成功,患者及家属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法院诉讼
1.医务部准备相关向法庭提交的材料,由专职聘请律师准备陈述及答辩。医务部专职干事及发生纠纷科室科主任出庭。
2.根据法院审判结果进行处理。
3.如果医院承担相应责任,院内根据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4.医院制定相关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6、我母亲腿部骨折,手术后,拍片发现内固定器改变,骨折部位缝隙过大,请问这算医疗事故还是医疗纠纷,我...

在未经法定来鉴定部门做出权威自鉴定之前,现在只能算是医疗纠纷。
骨科问题必须结合术前和术后的影像片和手术记录才能确定问题所在。
你可以请骨科专业人士看看,并提出意见。
也可以向医院上级卫生局投诉并申请鉴定。
还可以向当地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或者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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