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膝盖骨折保守治疗要多久能好
膑骨骨折:直接暴力造成纵裂骨折,星状骨折,边缘骨折,移位不超过0.5厘米,都可以直接用中药接骨药外敷治疗,肿胀疼痛症状减轻消除以后,用抱膝圈固定。间接暴力造成的横形骨折,断端移位不超过0.5厘米的,直接用中药接骨药外敷治疗,抱膝圈固定。移位0.5-1厘米的手法复位,中药接骨药外敷治疗,弹性绷带固定。超过1厘米的手术内固定治疗,膝关节肿胀厉害的先用中药接骨药外敷治疗消肿,再手术。髌病骨骨折需要固定6~8周。术后或固定后关节僵硬伸屈困难的用接骨药外敷继续治疗。
2、膝盖骨骨折是伤残几级能得到怎样的赔偿
一、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i)九级7)一手食指2~3节缺失;你说的情况,如果食指缺失二节,就可以构成九级伤残。
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膝盖骨折断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3、膝盖骨折有什么症状
你应该说的是髌骨骨折,这属于关节内骨折,要求解剖复位,将来预后才好,否则将来出现创伤性关节炎很麻烦的。首先你要问清楚你的骨折有没有移位,如果无移位还可以保守治疗,但是下肢要制动,而且晚期肌肉挛缩容易移位,可能还有手术,如果是粉碎性有移位的骨折,直接做手术,上张力带或其他内固定,手术难度不大,预后也不错。最好去三甲医院骨科或骨科医院住院
4、我的左腿膝盖被打骨折算轻伤吗
左腿膝盖被打骨折算轻伤,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轻伤二级
a)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经损伤。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
e)肢体大关节韧带断裂;半月板破裂。
f)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
g)骨骺分离。
h)损伤致肢体大关节脱位。
i)第一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一趾缺失。
j)两节趾骨骨折;一节趾骨骨折合并一跖骨骨折。
k)两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关节脱位。
l)肢体皮肤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
5、膝盖骨骨折算几级伤残,如果私了,大概赔偿多少金额,求详解,,,急 急 急
根据描述一定在十级伤残以上,但是具体结果需要根据员工是否存在积液或者功能性障碍来进行判定,需要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来进行判定,如果私了的话至少按照七级伤残来进行计算赔偿金额。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九条 〔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