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中意外骨折可以申请理赔么?
当然可以理赔,由你所在单位整理资料直接申请工伤保险,时间长短由医院检查确定!
2、公司员工上班途中发生意外造成骨折,但是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情况有哪些?
1,是否属于工伤,需要社保部门进行认定。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工回伤认定答。单位逾期不办理的,本人或者家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工伤认定。
2,如果上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
3,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不能认定工伤,相关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报销。因事故而急诊就医未使用社保卡报销的医疗费用,在就诊结束后,将相关费用单据交单位,由单位统一到参保社保部门办理报销。
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员工在公司活动中意外骨折公司没有交社保怎么去鉴定工伤
单位或者自己,先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后面伤势恢复后再进行工伤鉴定。单位不交社保不影响认定和鉴定
单位没交社保,认定工伤后,所有费用单位承担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4、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骨折,企业应承担什么责任
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交通事故而致骨折的、而且非受伤人承担主要责任的,企业才要承担工伤责任。
5、参加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员工发生意外骨折,赔付吗?赔付条件
请问这个意外骨折是不是工伤呢,如果是工伤,那是得赔的
6、我们公司一员工意外受伤骨折住院手术了,他本身有医保,单位还给交了意外险,问一下专业人士这两个保险
如果单位给他买的意外保险包括意外医疗的保险责任,他可以先用医保报销,然后用医保的结算单再用意外医疗保险报销。
7、员工合同期间发生意外骨折公司辞退员工有什么赔偿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8、意外骨折保险是怎么赔付的呢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您好!意外骨折风险是比较常见的意外风险,以老年人群受害者较为常见,而老人一旦发生意外风险,难免会带来一定的治疗费用,而这些财务损失往往会转嫁到其子女的身上,所以为提高老人意外骨折保障,尽早为老人规划意外保障方案是必要的。
意外骨折保险是怎么赔付的呢
不同的保险公司其理赔程序不同,但是总体而言,意外骨折保险的理赔都包括以下几大步骤:
1.出险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告诉出险情况。
2.保留您的医疗费用单据。最好在选择医疗方案和药物前咨询一下保险公司,以免后期理赔麻烦。
3.材料齐全可以申请理赔。
4.获得赔款。
为了便于您后期理赔,建议您尽量通过正规投保平台来购买意外骨折保险,通过购买意外骨折保险不仅选择空间大,而且后期理赔服务有保障。
9、事业单位职工因意外骨折住院期间工资怎么发
病假期间由于员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资并非按实计发,而是按照“日工资×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天数”的公式来发放。
日工资并非完全是员工每天的工资,它是“月工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的结果。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在标准工时制度下,把每月的日数刨去双休日就是计薪日。《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对工资计算基数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一)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二)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三)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四)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五)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