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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骨折我帮洗澡

发布时间:2020-12-29 23:55:03

1、骨折可以洗澡吗

骨折如果不严重的还是可以洗澡的。骨折是指骨结构的连续性完全或部分断裂。多见于儿童及老年人,中青年人也时有发生。病人常为—个部位骨折,少数为多发性骨折。饮食应以清淡开胃、易消化、易吸收的食物为主。如蔬菜、蛋类、豆制品、水果、清淡鱼汤、瘦肉等。制作以清蒸炖熬为主,避免煎炸,刺激性的食物。

2、手臂骨折,女儿帮忙洗澡,女婿也进卫生间,女儿没有制止,这样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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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手腕骨折了 已经七天了 打石膏 但是我想洗澡 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石膏遇水会变化吗? 求答案 ...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石膏拆下来(只要注意动作轻柔,没有关系的),然后用找一个硬木板把手腕固定起来,这样就可以让别人帮你洗澡了,洗完以后,再把石膏缠上去就行了。

4、妈妈是右腿髌骨骨折手术后一个月了 今天洗澡的时候 水流到石膏里了全部湿透了求问需要怎么做

水只复会对表面(手术)伤口有威制胁,对骨头不会有威胁啊。“医生说伤疤已经长得差不多了”那就说明(手术)外伤口愈合良好。关于“骨头还存在一条裂缝”,具体得和主治医生谈看是不是固定不好,如果只是骨头愈合不好就没事。
我也是右腿(车祸开放性粉碎性髌骨骨折),现在术后2个月了,X光报告也只是说骨折线模糊固定物位置可(意思就是有骨痂形成,不厚。固定物位置没大变化,其实就是没事等恢复)。我6周自己拆的石膏,双拐下床,8周复查,现在可以单拐走路,短距离和站立不动时我不用拐。最头疼的是膝盖只能弯30度左右,长时间打石膏直腿后膝关节屈曲功能障碍,据医生说要4-5个月锻炼才能恢复到大概90度(蹲下时需要120度左右)。现在干什么事都不爽锻炼时疼的要命,杯具啊!
我进医院打石膏后半个月才做的手术,然后又打一个半个月石膏所以膝关节屈曲功能障碍,希望你妈妈情况比我的要好些!注意患肢保暖,尽早进行恢复功能锻炼,晚点负重。哎,祝早日康复!

5、老爸手骨折了,行动不方便,能否帮助老爸洗澡

你老爸手骨折洗澡不方便,对于女儿来说,帮父亲洗澡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但考虑到父亲从小把你养大,帮父亲洗澡你就当尽尽孝心吧。

6、骨折能洗澡吗

骨折能洗澡。骨折能洗澡的,骨折是指由于外伤或病理等原因致使骨质部分或完全断裂的一种疾病。伤筋动骨一百天,所以骨折后的3各月内,要特别注意骨折处的情况,避免造成进一步损失或者感染。在此期间,最好不要淋浴,防止水分进入伤口,造成愈合延迟或者伤口不长。可以行擦浴,这样可以避免淋浴带来的危险。

7、我在下班洗澡时不慎摔倒,致脚踝骨粉碎性骨折。请问算不算工伤?

我在下班洗澡时不慎摔倒,致脚踝骨粉碎性骨折,你是在哪里洗澡的?在厂里洗澡的算。

8、客人在酒店卫生间洗澡摔骨折了,酒店应承担什么责任?

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8)母亲骨折我帮洗澡扩展资料:

相关报道:客人在卫生间摔伤 酒店该承担责任吗?

因在厦门某酒店内滑倒摔伤,与酒店协商赔偿费用未果,54岁的王女士将厦门某酒店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日前,思明法院受理这一案件,并对案件进行调解。

今年2月,王女士一家人来厦旅游,入住某酒店。晚上10点多,王女士洗漱完毕后,却在卫生间门口滑倒受伤,被立即送医检查。经诊断,王女士右股骨颈骨折,需住院治疗,并进行“右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之后,王女士住院治疗8天,花了医疗费9万多元。经鉴定,王女士达到八级伤残等级。

王女士与酒店协商赔偿问题,酒店却表示自己无过错,拒绝赔偿。王女士便将酒店告上法院。“我与酒店产生服务合同关系,酒店就应该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王女士要求酒店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共计25万余元。

法官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并对双方进行调解。

对于酒店来说,王女士入住酒店期间,酒店负有在合理限度内为王女士提供安全保障的义务。而酒店提交的证据不能够证明其卫生间的设施达到国家、行业安全标准,也不能证明酒店在合理限度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酒店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时存在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王女士自称是因酒店洗手间门口湿滑而导致滑倒受伤,但她无法证实卫生间门口的湿滑是因酒店工作人员未打扫干净所留。而王女士作为成年人,自她入住酒店开始,所住的房间即为她的私人空间,酒店在未征得王女士同意的情况下,不可能对该房间进行管理。王女士在房间的活动应当自行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但因其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导致滑倒,自身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各自退让一步,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酒店同意赔偿王女士因此次事件造成的各项损失8万元,王女士同意这一调解方案。

法官提醒

出门在外,使用酒店卫生间时一定要注意做好防滑措施,而酒店也应该在卫生间内设置相应的防滑警示牌、防滑垫,提供防滑拖鞋,并且对卫生间内设施进行有效的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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