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折属于外伤范围吗?
骨折肯定是外伤或者病理性引起,当然你说的情况肯定是外伤引起,首诊医生没有给你做检查就问你打不打石膏,那他就失责了,什么检查都没有做吗?哪怕拍个简单的X片就可以看出骨折与否。怀疑骨折的依据呢,既然怀疑骨折为什么就不固定呢?首诊的医生绝对有责。不能因为叫你签字了他就没有责任,现在打医疗官司都是医院举反证,就是医院要证明在诊疗过程中无过失,首诊医生连X片检查都没有,这就是过失,既然有过失就有责任。
2、外伤骨折问题
是重伤,但可恢复的,请放心吧
3、外伤轻微骨折
打石膏1.5个月,或买个支具,走路时带上,休息时候拿掉。吃接骨药
4、怎样区分病理性骨折和外伤性骨折
【病理性骨折】 是指在某些疾病基础上出现的骨折。发生率最高的原发疾病是结核、肿瘤和骨质疏松。骨头预先被某些病侵蚀、破坏、蛀空,再遇到轻微的外力,甚至没有外力只因自身的重力作用就可以自发骨折。
【外伤性骨折】指骨骼由于意外事故或暴力造成断裂,同时还易引起伤肢的肌腱损伤、神经损伤、血管损伤、关节脱位,严重的还可引起内脏损伤、休克甚至死亡。
【区分】从片子上可以看出病理性骨折的骨皮质变薄,骨小梁减少,比如说骨囊肿生长过大,骨质可以变得和白纸一样薄;而外伤性骨折除了骨折端与病理性骨折一样之外,没有上述的这些变化。
5、骨折了别慌,外伤急救怎么做?
骨折是指骨结构的连续性完全或部分断裂,通常分为闭合性和开放性两大类。
闭合性骨折指皮肤软组织相对完整,骨折端尚未和外界连通;开放性骨折则是指骨折处有伤口,骨折端已与外界连通。
我们全身各个部位都可发生骨折,但最常见的还是四肢骨折。那么遇到骨折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呢?骨折急救五原则
1、抢救生命
严重创伤现场急救的首要原则是抢救生命。如发现伤员心跳、呼吸已经停止或濒于停止,应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昏迷病人应保持其呼吸道通畅,及时清除其口咽部异物。
开放性骨折伤员伤口处可有大量出血,一般可用敷料加压包扎止血。严重出血者可使用止血带止血,一定要记录开始使用止血带的时间,每隔30分钟应放松1次(每次30至60秒钟),以防肢体缺血坏死。
2、伤口处理
开放性伤口的处理除应及时恰当地止血外,还应立即用消毒纱布或干净布包扎伤口,以防伤口继续被污染。伤口表面的异物要取掉,外露的骨折端切勿推入伤口,以免污染深层组织。有条件者最好用高锰酸钾等消毒液冲洗伤口后再包扎、固定。
3、简单固定
现场急救时应及时正确地固定断肢,减少伤员的疼痛及周围组织继续损伤,便于伤员的搬运和转送。整个过程力求简单而有效,不要求对骨折准确复位;开放性骨折有骨端外露者更不宜复位,而应原位固定。
急救现场可就地取材,如木棍、板条、树枝、手杖或硬纸板等都可作为固定器材,其长短以固定住骨折处上下两个关节为准。
如找不到固定的硬物,也可用布带直接将伤肢绑在身上,骨折的上肢可固定在胸壁上,使前臂悬于胸前;骨折的下肢可同健肢固定在一起。
4、必要止痛
严重外伤后,强烈的疼痛刺激可引起休克,因此应给予必要的止痛药。可送服止痛片,也可注射止痛剂,如吗啡或杜冷丁。但有脑、胸部损伤者不可注射吗啡,以免抑制呼吸中枢。
5、安全转运
经以上现场救护后,应将伤员迅速、安全地转运接受医疗救治。转运途中要注意动作轻稳,防止震动和碰坏伤肢,以减少伤员的疼痛,并且注意给伤员保暖。
这些情况要注意
如果是颈椎部位的骨折,不当的急救操作可使颈部脊髓受损,发生高位截瘫,严重时导致呼吸抑制危及生命。胸腰部脊柱骨折时,不恰当的搬运也可能损伤胸腰椎脊髓神经,发生下肢瘫痪。
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如果怀疑有脊柱骨折,应就地取材固定伤处,合理搬运伤者。
2、四肢骨折
骨折处出现局部迅速肿胀,可能是骨折断端刺破血管引起内出血,千万不要随意搬动伤肢以免造成骨折端刺破局部血管导致出血。
遇到尚未肿胀的轻度无伤口骨折,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先进行冷敷处理,防止骨折部位肿胀(不建议使用自来水)。
3、骨折端外露
这种情况下,不要尝试将骨折端放回原处,应继续保持外露,以免将细菌带入伤口深部引起深部感染。如将骨折端或脱位的关节复位了,应在送医院时向医生交待清楚。
4、大出血
遇出血严重或不能压迫止血的情况,应用止血带或布条等环扎该部位近心脏的一侧,立即送往医院;且不断与伤者交流,注意其情况,防止其失血过多引起昏迷、休克甚至死亡。
6、法医鉴定骨折属于什么类型的伤?
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
3.12 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
4.3 肋骨一处单纯性线性骨折;确证肋软骨骨折。
5.4 手、足骨骨折。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内容
第二章 头颈部损伤
第七条 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九条 眼损伤(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第十条 鼻损伤(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第十三条 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
第三章 肢体损伤
第二十三条 手损伤(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二)缺失半个指节;(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条 足损伤(一)2节趾骨骨折;(三)庶骨2节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或者庶跗关节脱位。撕脱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条 四肢长骨骨折; 膑骨骨折。
第四章 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第三十二条 肩胛骨、锁骨或者胸骨骨折; 胸锁关节或者肩锁关节脱位。
第三十三条 肋骨骨折(一处单纯线性骨折除外) 。
第四十三条 外伤性脊柱骨折或者脱位; 外伤性椎间盘突出; 外伤影响脊髓功能,短期内能恢复的。
第四十四条 骨盆骨折。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三)肱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上肢功能; (四)前臂骨折畸形愈合强直在旋前位或者旋后位; (五)前臂骨折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八)掌指骨骨折影响一手功能,不能对指和握物〔2〕; (十五)股骨干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成角畸形超近30度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十六)股骨颈骨折不愈合、股骨头坏死或者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下肢功能; (十七)胫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成角畸形超过30度或者严重旋 转畸形; (十八)四肢长骨(肱骨、桡骨、尺骨、股骨、胫腓骨)开放性、闭合性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
第三章 容貌毁损
第九条 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五)一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
第十五条 上、下颌骨和颞颌关节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上、下颌骨骨折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第三十三条 上、下颌骨骨折或者口腔内组织、器官损伤(如舌损伤等)致使语言、咀嚼或者吞咽能力明显障碍。
第三十二条 骨盆骨折致使骨盆腔内器官功能严重障碍。 第七章 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
第三十七条 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
第一节 颅脑损伤
第三十九条 颅盖骨折(如线形、凹陷、粉碎等)伴有脑实质及血管损伤,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硬脑膜破裂。
第四十一条 颅底骨折伴有面、听神经损伤或者脑脊液漏长期不愈。
第三节 胸部损伤
第五十九条 肋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难。
第六十条 胸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难。
第五节 骨盆部损伤
第七十三条 骨盆骨折严重变形。
第六节 脊柱和脊髓损伤
第八十条 脊柱骨折或者脱位,伴有脊髓损伤或者多根脊神经损伤。
以上为人体损伤程度涉及骨折的鉴定标准条款,自己根据病历来比照相应条款,并作出判断。希望能帮到你
7、外伤后怎么知道是否发生骨折?
受到外伤后,患者常会感到在受伤的部位有肿胀、疼痛或不敢活动的情况,有些患者在损伤的部位出现了和未损伤的部位不一样的畸形,如“脚歪了”或“腿偏斜”了,或在伤腿活动时事能听到骨错动的响声,临床称之为“骨擦音”,有这样的情况时就能较肯定的说是发生了骨折。如果没有上面说的两种情况,但是损伤的肢体不敢用力,特别是下肢不敢踩地,也应高度怀疑是否有无错位的裂缝骨折,尤其是在儿童。老年人的髋部发生骨折,最典型的是所谓“髋骨轴骨折”(股骨颈骨折),有人甚至到医院就诊时,主诉的是膝关节疼痛,还能跛行走路,医生一定会检查是否有髋部骨折,尤其是股骨颈骨折。如果早期未注意,而作为一般性的扭伤处理,骨折若发生错位就给治疗带来困难,患者也会十分痛苦。
8、我是骨折,为什么工伤认定下来是外伤?这对我伤残鉴定有影响吗?
1.不会产生影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并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的规定做出鉴定结论。
2.工伤职工可以结合自己的伤情比对《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的相关条文,对自己的伤残等级进行估算。
3.如果申请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