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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摔骨折

发布时间:2020-12-22 12:27:08

1、自己走路摔伤骨折医保报销吗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意外摔伤专,只要不牵涉到属旁人需要承担责任的,就要报销.
比如我有一次,在街上人行道上走路,一不小心,自己摔骨折了,住院花了几大千元,最后出院按照规定的比例报销了的.

2、工作外出走路摔成骨折单位医保报销吗?

按你说这种情况当然是属于工伤了,因为工作才外出的,而摔倒造成骨折的,单位也需要负责任的。

3、走路摔一下为什么会粉碎性骨折

这个情况有很多的,个人体质太差了

4、走路快绊倒了摔地下,膝盖会骨折或伤吗

?

5、在工作中走路摔倒了胳膊骨折算工伤么?

若是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因为工作需要走路导致摔倒受伤的,应当属于工伤。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否属于工伤的决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6、职工在上班的时候走路踩滑摔倒骨折算不算工伤

目前的政策是不算工伤的,对于上下班是要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才会补认定为工伤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7、屁股摔了一下 一直疼是不是骨折啊 但是可以走路

你好。摔倒以后能走路,说明没有骨折。但是疼痛是由软组织损伤引起的,一般需要两周左右才会康复。

8、我在工司内上班时间吃饭走路摔倒骨折算不算工伤?

1、在公司司内上班时间吃饭走路摔倒骨折,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2、《工回伤保险条例》答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9、如果骨裂或者骨折是不是当时就不能走路了。 昨天下午摔了一跤,膝盖

骨折有疼痛、肿胀,畸形,骨擦音等症状。骨折的压痛,多呈环状,且为锐痛。
软组织损伤的压痛,多呈片状,且为钝痛或胀痛,压痛较为广泛。
骨折软组织损伤用接骨散外敷治疗,好得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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