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在工地上上班时,把脚摔骨折了,这个算工伤吗?应该怎么理赔
算工伤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四、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上班时间脚扭伤骨折了,算工伤吗,怎么个流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在上班时间,脚扭伤算工伤,关键问题是你当时是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在上班时间工伤的认定都明确要求是因“工作原因”。
3、我在上班其间脚骨折了,算不算工伤,应该怎么赔偿,我没有劳务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上班12天,脚崴了。
【2】这个伤是怎样发生的?要是因为工作,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3】如果不是因为工作受伤,只能按照病假休息,
在医疗保险中报销医药费。
这个医疗保险,不是单位交的社会保险,而是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之前自己交的。
单位还要扣除劳动者病假工资。
4、我在工作中脚被砸骨折了,算工伤吗
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只有不是醉酒和吸毒、故意犯罪、自杀和自残,均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5、下班途中脚骨折了是否算工伤
【工伤认定】:
(五)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6、在厂内上班扭到脚骨折了算工伤么,厂里应不应该赔赏
看受伤原因,完成工作任务造成的才属于工伤
去社保局认定工伤后,费用工伤保险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7、工作中脚骨折,工伤该怎么处理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8、上班期间崴脚导致骨折没有人证明能算上工伤吗?应该怎么做?
我是一名保安,在上班巡逻期间崴脚导致右脚骨折,问单位领导算工伤吗,单位领导说不算,也不管,没有支付我的医药费和病假期间的工资。补充一下,当时骨折时候是我一个人巡逻的,没有目击证人,这样的情况怎么做工伤认定.去劳动部门做工伤认定需要目击证人,但是我当时是一个人值班的,没有目击证人,当时以为是崴脚了,请了假,当时脚肿的厉害,以为是崴个脚了,没有拍片子,到二个星期后才拍的X光,医生说是肌肉拉伤,没大问题,贴上膏药,吃些这方面的药几天就好了。可是过了一个月,还不见好,于是就去我们当时最好的三甲医院又拍的X光,这一次得到的结论是陈旧性骨折,已经长出骨痂,长出新骨了。保守治疗就可以了。到了大医院检查才知道是骨折了,骨折时并没有目击证人,怎么办。而且单位交的有五险,却过了30天没有申报工伤,劳动工伤科的人员讲已经过了时间,没办法报销了。至于你两个月期间的停工留薪工资。这得去和用人单位商量,他们根本不承认工伤,更不会付停工留薪工资。我签的有合同。出事那天的考勤在他们那边,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把证据销毁。现在我应该怎么做?一个刚参加工作的青年,敬请抽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