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十级系列,第12条: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
工伤鉴定原则十级第12条之规定: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属于工伤十级。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2、您好,工伤伤残等级十级标准里面的这条规定该怎么理解。“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是不是说只要
1、工伤伤残等级十级标准,“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是指身体有骨折的诊断,就可以评上伤残十级的。
2、《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十级: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3、工伤十级评定标准中,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比如手指头断了一点点
1.你说的这种情况能否达到伤残等级不好界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的规定,“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的,伤残等级应该可以评为十级伤残;
2.但是,现在很多地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为,单纯的手指、脚趾骨折,不能认定为十级伤残;
3.只能说这个是存在地区差异的,但是以我个人的工作经验来看,如果仅仅是手指轻微骨折,估计很难达到伤残等级。当然我说了不算,具体的等级要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我只能根据工作经验大约估计一下。!!
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是否工伤达到这条就能认定为10级伤残。。
原则上骨折都可以评十级。。
【工伤九级】标准: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工伤十级】标准: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5、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是啥意思。是否指只要骨折最低就是十级。若再次鉴定还是十级吗
简单来分就是
头-------就是头面部的所有骨头
躯干-----脊柱与肋骨
上肢带---锁骨,肩胛骨
上肢-----双手
下肢带---骨盆
下肢-----双腿
这就是所谓的身体各部位,当然啦,具体骨折的话,还会再详细标示的
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表示,也许愈合后,与受伤前没有明显变化,完全恢复功能
也有愈合后,患处有产生形变或弯曲,但是不影响其正常功能
都可以称做无功能障碍
6、《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是什么意思?
1、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的意思是如果骨折接上后,其功能没有受到影响,和原来一样。
2、环指末节指骨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构成工伤十级。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6)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7)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8)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0)足背植皮面积>l00cm2;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6)各部位骨折愈合时间扩展资料:
劳动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7、如何解读"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你好:应该构成伤残的,“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指一般的功能不受影响,但和受伤前是不一样的,这种情况下应构成十级伤残也就是最低一级。再严重就应当根据功能障碍程度评定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