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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盆粉碎性骨折后遗症

发布时间:2020-11-04 19:16:29

1、工作中导致事故骨盆粉碎性骨折导致留下长期后遗症,劳动法赔偿金如何

若是工伤,则首先应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方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此时,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骨盆粉碎性骨折,有什么危害

骨盆周围是尿道和直肠等一些气管容易并发这些脏器的破裂引起的感染其次因为骨盆富含丰富的血管容易导致大出血可能会导致休克。

3、盆骨粉碎性骨折有什么严重后果?求医问药

1,骨盆骨折有可能损伤盆腔脏器,尤其是膀胱和尿道,修复情况和后遗症要看损伤是否严重和泌尿科医生的判断.
2,既然没有伤到神经,一般不会出现尿失禁等情况,但可能有尿道狭窄等情况.
3,如果是受伤较轻,对女性子宫的情况应该影响不大.
4,关于骨盆变形的影响主要是2个方面:A,影响女性分娩(这要视变形的程度而定),不过以后可以采取剖腹产来解决这个问题.B,由于骨盆倾斜导致双下肢不等长,影响行走.
  5,骨盆骨折一般出血较多,容易因失血性休克而危及生命.但估计这些现在均已经度过了,只是还要慢慢恢复调养一段时间.至于还需要做几次手术,我想可能主要取决于泌尿外科的情况(即尿道和膀胱的恢复情况).
以上是对“盆骨粉碎性骨折有什么严重后果”这个问题的建议,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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