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样装病?
想好装什么病。一般要选择那种不易操劳并且没有严重到去看医生的疾病。通常内感冒、发烧、或者持续容24小时的小病都是不错的选择。要了解疾病征兆,不要夸张表现。举止要反常。病人不会笑得花枝乱颤,兴致高昂。
想想过往病。人们知道你过去发病的样子,想想那时的感受,那时的表现如何?然后重现过去的症状和情绪。比起假装你陌生的疾病,假装旧病复发更加容易。如何显得脸色苍白。把绿色遮瑕膏涂在脸颊额头会让脸色显得惨白。不要涂抹太多绿色的化妆品,正所谓过犹不及。
(1)骨折会引起阑尾炎吗扩展资料:
如果需请假三天到五天,首选急性肠胃炎,你需要干燥的嘴唇和随身带一卷卫生纸,随时准备向卫生间百米冲刺。要请假一周左右的,可以称得了水痘(成年人也会得的),支气管肺炎或者慢性阑尾炎需要输液保守治疗。
真正的请假高手不仅需要精湛的演技,还要有充分的材料准备。你在请假前至少要把情绪和声音状态准备好,不要一概地演成虚弱无力的林妹妹,没读过电影学院你是演不好的,也不要急哄哄地让领导听不清楚你。
2、以前曾经有阑尾炎,腰疼(摔倒所致)约十年左右,身体状况一致良好。最近,肋骨骨折无大碍(医生拍片)间
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是一种进展性的疾病,未经治疗的患者其自然病程平均版2~4 年,自从应用肾上权腺皮质激素后可延长到6 年左右。不论是早期还是晚期,都应立即进行治疗,使新出现的肺泡炎吸收好转,部分纤维化亦可改善并可阻止疾病发展,首选药物为皮质激素,其次为免疫抑制剂及中药。
3、我想去当兵,但是我在以前骨折过,而且今年也是阑尾炎动了手术,今年去当兵有希望吗/》?
要看有没后遗症了
4、隆胸后还能坐飞机吗
刚隆胸的话建议10天后乘坐飞机相对安全。
刚做完手术后的患者在术后短时间内乘机时,机舱内气压问题,容易引起血压波动,导致伤口裂开、出血,感染等并发症,不太适宜坐飞机。削骨、胸部整形等这类创伤比较大的患者,10天以后坐飞机相对安全,也有不少患者在医院开过适宜乘机证明,具体要咨询主治医师,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登机前让医生弹力包扎,避免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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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乘坐飞机的几类人:
1、心血管病患者:高血压患者高压超过180毫米汞柱,低压超过130毫米汞柱;重度心衰、心肌炎病后一个月内;30天内心绞痛频繁发作、严重心律失常;发生脑血管意外两周内;6周内发生过心肌梗死,不论有无合并症,都不适宜乘飞机。心脏手术后的病人,在手术后3周内,即使是短程飞行也不适合,因为飞行的紧张和高空低氧,可能造成心脏负荷增加。
2、脑血管病患者:神经外科副主任医师张波介绍,颅脑损伤、颅骨骨折伴有昏迷或呼吸节律不齐;脑部有炎症、肿瘤,或30天内做过脑疝手术;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颅内动脉瘤,上述患者理论上都不太适宜乘飞机。脑栓塞后的病人,最少要等3周才能飞。
3、消化疾病患者:上消化道出血、急性阑尾炎、溃疡面很深的消化性溃疡患者,以及消化道出血病人出血停止不足3周,最好不要飞行。消化内科主任张建国建议,做过胃肠手术的病人,一般手术后10天以上才可以乘坐飞机,以免因高空中气体膨胀,胃肠道内的气体膨胀引起胃肠破裂。
5、警察体检有疤能过么
警察体检有疤不能过
附件:《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外 科
第一条 身高、体重标准
(一)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南方部分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6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 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3千克)。
(二)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
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第二条 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颅骨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慢性颅内压增高,不能录用。
第三条 有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不能录用。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膨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不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驼背,慢性腰腿痛,大骨节病指(趾)关节粗大,存在功能障碍者,不能录用。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厘米,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能录用。
第六条 影响功能及外观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能录用。
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能录用。
第八条 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能录用。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能录用。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能录用。
皮肤科
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癫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第十二条 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能录用。
第十三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能录用。
第十四条 纹身者不能录用。
内 科
第十五条 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电图异常,不能录用。
第十六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能录用:
收缩压:12.00-18. 66千帕(90-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8.0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六条 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不能录用。
第十八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各型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能录用。
第十九条 各种原因导致的一叶肺不张者,不能录用。
第二十条 胃、十二指肠溃疡,严重胃下垂(超过髂前上嵴联线),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腹部包块,不能录用。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2厘米(剑突下不超过3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者;单纯性脾大不超过3厘米,无脾功能亢进者。
第二十一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用。
(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酶法检验40单位以上者。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检验阳性者。
(三)确诊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种肝病患者。
第二十二条 急、慢性肾炎,单肾,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能录用。
第二十三条 血栓闭塞性各期脉管炎、雷诺氏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四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混合瘤不能录用。
第二十五条 除单纯缺铁性贫血,且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克/dl,女性高于8克/dl者以外,其他血液病患者不能录用。
第二十六条 各种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七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八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晕厥史、梦游症及神经官能症(经常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智力低下,不能录用。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一)食物或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时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
(二)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
第二十九条 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能录用。
耳、鼻、喉科
第三十条 口吃,嗓音明显嘶哑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一条 嗅觉丧失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二条 双耳失聪者;双侧听力耳语低于4米者;一侧听力正常,另一侧听力耳语低于3米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三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四条 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五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六条 鼻畸形,严重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鼻息肉及慢性鼻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七条 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能录用。
眼 科
第三十八条 双侧视力低于5.0,中心30度周围视野,不能录用。
第三十九条 色觉异常,不能录用。
第四十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能录用。
第四十一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上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二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能录用。
第四十三条 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能录用。
口腔科
第四十四条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两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能录用。
妇 科
第四十五条 妊娠期内不能录用。
第四十六条 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块、慢性盆腔炎等妇科疾病,阴道分泌物淋菌快检阳性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六条 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子宫脱垂、乳房肿瘤不能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