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折后关节僵硬,挛缩问题
经过5,6天康复锻炼,能伸到150度.曲肘80,90度已经很快了,骨折后的关节粘连是很常见的一种症状,不要太担心,大多数人没做正规康复锻炼,约1月左右也能恢复到你现在这种情况,但要完全象以前哪样灵活性,需要更久的时间。不过后期你不需要刻意锻炼了,因为只要关节有活动度,生活中它自行就能锻炼过来的,就如你摇动生锈的机器。。
2、右手中指的中骨,骨折后错位。算轻伤还是轻微伤
我是一名法医,希望能帮助你:
1、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应该属于线性骨折后移位。所以当地法医的鉴定师客观可信的。
2、引用相关条款给你:
第二十三条 手损伤
(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
(二)缺失半个指节;
(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
(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3、缺血性肌痉挛是骨折早期的并发症吗?
不是的,它是骨折晚期的并发症,建议及时就医
骨折早期并发症
1、休克:严重损伤,骨折引起大出血或重要器官损伤所致;
2、脂肪栓塞综合征:发生于成人,因骨折处髓腔内血肿张力过大,骨髓被破坏,脂肪滴进入破裂的静膜窝内,进入血液循环所致。引起肺部、脑部脂肪栓塞。肺栓塞表现:呼吸困难、发绀、心率加快和血压下降等。脑栓塞表现为:意识障碍,如烦躁、昏迷、抽搐等。
3、重要内脏器官损伤:
①肝、脾破裂 ②肺损伤 ③膀胱、尿道损伤 ④直肠损伤等;
4、重要周围组织损伤:
①重要血管损伤 ②周围神经损伤 ③脊髓损伤;
5、骨筋膜室综合征:多见于前臂内侧和小腿,常由创伤骨折或外包扎过紧等,迫使骨筋膜室容积减小,骨筋膜室内压力增高。
骨折晚期并发症
1、坠积性肺炎:多发生于骨折长期卧床的病人,特别是老年、体弱和患有慢性病的人;
2、褥疮:严重骨折后患者长期卧床不起,身体骨突起处受压,局部血液循环障碍易形成褥疮;
3、下肢静脉血栓:多见于骨盆骨折或下肢骨折病人,长期缺乏运动使血液处于高凝状态;
4、感染:开放性骨折,特别是污染较重或伴有较严重的软组织损伤者,若清创不彻底,可导致化脓性骨髓炎;
5、损伤性骨化:多因关节扭伤、脱位或关节附近骨折,骨膜剥离形成骨膜下血肿,处理不当使关节附近软组织内广泛骨化;
6、创伤性关节炎:骨折未能准确复位,关节面不平整,长期磨损易引起关节炎;
7、关节僵硬:是骨折和关节损伤最为常见的并发症;
8、急性骨萎缩:即损伤所致关节附近的痛性骨质疏松,也称反射性交感神经性骨营养不良;
9、缺血性骨坏死:骨折段的血液供应被破坏所致;
10、缺血性肌痉挛:较严重的并发症之一,是骨筋膜室综合症处理不当的结果。
4、脚跟骨骨折后治疗多长时间可以正常行走
跟骨骨折一般在两到三个月愈合,你目前的描述应该恢复还是不错的。现在要在不负重的前提下,加强踝关节的伸屈锻炼,防止跟腱挛缩和下肢的肌肉废用性萎缩。
一般两个月左右可以前足部分负重短距离行走,三个月以后可以足跟着地逐步由部分负重到完全负重行走。
定期复查X片,具体负重和行走情况还是要以X片上骨折愈合情况为准。
5、我想问以下法医鉴定的规定?
楼上的 我真怀疑你是不是从事司法鉴定多年的法医?
你说你还是某鉴定所的负责人呢!如果是真的,那中国的法医真是良莠不齐了,真是需要改革了。
楼上的仁兄,你在你们城市都这么做鉴定的吗?你那里错案不少吧?没有检察院纪委的领导请你去喝茶吗?
对于上面的伤者提出的问题,我来替你解答。
我是辽宁一名地市级公安机关的法医,你的这个情况我们是经常遇到的,你们当地的公安机关办案完全没有毛病,是按照正常的诉讼鉴定程序给你做的,为什么呢,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伤害鉴定:你的上肢损伤,是应该等到你治疗终结,也就是上肢的功能恢复后再做鉴定,这个是对你负责的表现。因为根据人体伤害鉴定标准第三条 鉴定损伤程度, 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所以鉴定应该按照损伤当时的情况及愈后情况综合判断。你现在上肢有骨折,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里第二十五条规定: 四肢长骨骨折; 膑骨骨折就是轻伤,你目前评上轻伤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还要看看你上肢功能恢复的程度怎样,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或者按照第二十六条 肢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者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致关节功能障碍。如果是伤及到手部的功能,则按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十三条 手损伤(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以上是从损伤当时和损伤后功能稳定后做轻伤的鉴定标准。
要评上重伤目前来看没有可参照的项目,那只能等到你上肢功能恢复到稳定后再做。如果你的功能受限能达到重伤的鉴定标准,可以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八条的规定 肢体虽然完整,但是已丧失功能,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肩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1〕;
(二)肘关节活动限制在伸直位,活动度小于90度或者限制在功能位,活动度小于10度;
(三)肱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上肢功能;
(四)前臂骨折畸形愈合强直在旋前位或者旋后位;
(五)前臂骨折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六)前臂软组织损伤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七)腕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八)掌指骨骨折影响一手功能,不能对指和握物〔2〕;
(九)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手除拇除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还有以下几条:
(十八)四肢长骨(肱骨、桡骨、尺骨、股骨、胫腓骨)开放性、闭合性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
(十九)肢体软组织疤痕挛缩,影响大关节运动功能,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二十)肢体重要神经(臂丛及其重要分支、腰骶丛及其重要分支)损伤,严重影响肢体运动功能;
(二十一)肢体重要血管损伤,引起血液循环障碍,严重影响肢体功能。
你看 如果按照骨折来评定,那就是轻伤,这个就是按照损伤当时的情况来评定的。如果想评上重伤,就要等到上肢功能恢复稳定后,再看你的功能受限到什么程度,这个就是按照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来综合评定的。一般我们这里伤及神经、血管和肌腱的,都要等到伤后三个月到半年,因为神经、血管和肌腱生长的比较缓慢,不像表皮啥的几天一周左右就长好了。
你现在的上肢的功能受限肯定比较重、经过治疗恢复后能好些,如果按照你现在的功能进行评定,那是对你和对犯罪嫌疑人不负责任的表现。
2、为什么有时候要做目前的伤害程度?
因为根据办案单位诉讼时限的限制,不能等到你功能恢复也就是三个月到半年后再处理,因为羁押犯罪嫌疑人都有时限要求,放出来后跑了怎么办,所以有的办案单位就需要法医对目前肯定构成的伤害进行初步的评定,比如构成轻伤就现按照轻伤来处理,等你的功能恢复后再做鉴定,如果构成重伤,再追加起诉,变更处理方式,主要是为了尽可能的限制住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3、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可以再你做完最终的伤害鉴定后,在你做鉴定的公安机关继续做伤残鉴定,主要是与赔偿有关,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赔偿标准就按照你的伤残程度来赔偿。评残就是按照你的残疾的程度,也就是手部功能稳定后的伤残程度,来综合评定。和重伤轻伤是两个概念,重伤轻伤主要是量刑的。
4、说明一点
积分我要不要无所谓,我再这里就是为了解答群众的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因为我觉得中国的法律制度还不是很健全,群众对诉讼对鉴定对公安机关的办事程序什么的还不是太了解明白,尤其是法医学和医学专业知识。再工作之余我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同时,我也要提醒你,这里的人也是良莠不齐,说什么的都有,你也要有分辨真假的能力,尽量相信公安机关,与你的办案人和鉴定人多保持联系,很多的矛盾都是由于相互之间的不了解不信任,尤其是对专业的知识不了解引起的。尽管现在社会黑暗面很多,但是我相信,绝大多数的人还是善良的,即使有什么暗箱操作之类的,还要考虑到自己的饭碗不是。
6、低频治疗仪和中频治疗仪有什么区别?
中频治疗仪主要用于常见的颈椎膝脊柱髋踝等负重关节易产生的骨性关节炎和腰椎间盘突出,具有止痛、改善血液循环和消炎的作用。现在中频治疗仪渐渐取代了低频治疗仪,成为疼痛疾病的主要治疗方法。
海力孚中频治疗仪是模拟传统的中医针灸,用CPU控制的脉冲电流针对穴道起到疏导血管,神经,达到顺畅传达的功效,它优选的电流频率,安全舒适,替代针灸原理,以及舒适的按摩推拿手法,都是低频不可比拟的。
中频治疗仪的主要功能是根据传统的中医经络学、脏象学的基本原理,结合现代的电磁疗学,通过磁电的功能,并结合人体产生的一种极特殊电磁波,通过电磁波到达人体以后产生的一种功能,进行循环的调整,起到推拿,按摩,捶,揉,针灸,热疗,电疗,磁疗的作用,通过这些作用,进行功能调整,从而起到治疗疾病的作用。它是现代电子学,磁疗学和传统的中医脏象学,经络学相结合的新型理疗仪器,它通过热电磁性触头传导特殊频率的电流来刺激人体的穴位,从而产生了针灸,热疗,电疗,磁疗的治疗效果。它具有通经活络,调理气血,祛淤止痛的功效。
与中频治疗仪相比,低频治疗仪的缺陷无法弥补:①对皮肤刺激大,有刺痛感;②有电解作用,会损害皮肤;③受人体承受力的影响,医患配合可能不协调。④无法达到较深的人体组织。⑤没有热疗与磁疗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