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在上班路上骑电动车摔倒造成骨折,公司应该承担责任或赔偿吗?
你好,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工伤,只有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可以算工伤的,所以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员工下班回家自己摔倒骨折!算工伤么?公司需要负责么?
不算工伤。
公司没有责任。
公司没有买保险与这件事无关。公司没有买保险,当事人可以到社保中心投诉举报。
公司没有买保险,当员工受到工伤的时候,员工所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公司支付。
3、员工上班途中摔骨折,是否为工伤
员工在上班必经之路途中合理的时间中(该合理就是说如果你们是8点半上班,你路途时间只需要10分钟,半小时之内都属于合理,但2小时以上就不数以合理了,为何你要去那么早)将上臂摔骨折,这种摔伤是视为工伤的;
员工住院的所有费用是由企业先行垫付的,无需置疑;
如果该企业没有给该员工缴纳工伤险,企业必须按照工伤鉴定补偿办法支付员工的所有的医疗补助
4、员工上班途中自己摔跤骨折,公司要承担责任吗
目前没有法律法规上有规定,这种情况的发生,公司要承担什么责任
这是一种生活中的正常现象
跟公司没有什么直接关系,就好比没有公司,我们生活中也可能会发生一些事故
就好比朋友有约,去约会,如果半路出现什么事故,不会去找朋友的责任吧,有人说,如果不是朋友约自已,可能就不会发生事故呀,但想过没有,为什么自已同意要去,哪或者可以说,如果自已不同意朋友的约,也不去,就不会发生事故了,,,,,,
5、员工在单位意外摔骨折能享受合疗吗?
这种情况如果走合作医疗,就等于你放弃了工伤认定,对于你本人来说,损失很大。这种情况应当由单位向工伤保险管理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在一个月内没有申请的,伤者家属有权代为申请),如果认定为工伤,会全额报销,然后再向劳动局申请工伤等级鉴定。你的这种情况如果是保守治疗,一定是工伤十级,如果是手术治疗,一定是工伤九级。鉴定后,工伤保险管理部门会依据所定的伤残等级支付给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工伤,在治疗、休养期间,单位应当全额开资。如果你走合作医疗,只能按照病假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摔跤骨折,该怎么处理呢?
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摔跤骨折,属于工伤事故,有工伤保险的,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进行赔付。在进行完工伤鉴定后,员工的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是由工伤保险承担,其他费用是由公司和个人协商后来约定的。且在工伤期间,员工工资需要正常发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员工摔骨折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7、员工打扫卫生时 自己摔骨折了 请问这个责任怎么承担
这个也可以认定为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工人工作期间摔伤骨折应该如何赔偿损失?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9、临时工人,自己摔骨折。责任怎么划分。怎么赔偿?
回答这个问题,临时工自己摔骨折责任怎么划分?
这个临时工给谁干活摔的骨折就由这家的房主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