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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工伤认定程序

发布时间:2020-10-21 00:32:33

1、工伤认定申请做完后又发现骨折应该怎么做

只有有证据证明,骨折是因为工伤引起的,就可以申请重新进行工伤认定,或者对骨折部位单独做工伤认定。
比如原本是一个九级工伤,随后因为骨折又认定一个九级工伤。根据就高不就低、两高凑一低的原则,可以综合评定为8级工伤,享受高于9级的工伤待遇。

2、工伤鉴定是不是只要骨折就可以评上十级伤残?鉴定是怎么样鉴定的?

1、认定工伤后,如果有骨折情况,按工伤伤残鉴定的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来评定,有骨折的,可以评上伤残十级的。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3、工伤骨折,已经做了工伤认定了,是不是就能得到赔偿金了,还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吗

认定之后,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申请工伤赔偿。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版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权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实际操作中越早鉴定对被鉴定人越有利,工伤后时间越长劳动能力恢复越好,伤残鉴定等级会越低。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原件一份

工伤认定书原件一份

被鉴定人一寸彩照6张

医疗终结出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劳动部门特别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4、工伤骨折为什么评不上级?

没有评上级是因为骨折情况没有达到评级的标准。

一般的骨折都算得上十级伤残。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十级伤残系列第12条规定:全身各部位骨折伤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

5、骨折后没住院能否做工伤认定?

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无论是否住院,都属于工伤。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发生工伤一年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医疗诊断证明等;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也就是评残;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6、您好!请问工伤骨折了,要到什么程度才能申请工伤认定?

只要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内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都属于工伤。即使只是伤一点点,也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7、工伤认定之后,骨折能做伤残等级鉴定吗?是否可以评等级?

1、没有看到你的诊断书和X光片,只能通过你的描述来判断,不一定准确,意见仅供参考;
2、初步判断,十级工伤;
3、判断依据:符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十级12条 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8、认定工伤后是不是只要骨折就能评伤残呢

可以评级。认定工伤后,一般有骨折的,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都可以认定为伤残的,但是部分地区对手指末节骨折,不给伤残入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5.10.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10.2十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8)骨折工伤认定程序扩展资料:

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这里的“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其所从事工作的场所。“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者急性中毒等事故。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所谓“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诸如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所谓“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工作,诸如清理、安全储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有两层含义:

一层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

另一层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诸如地震、厂区失火、车间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而造成的伤害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9、六天前受工伤了,骨折了,打了一根钢针,现在出院了,可以做工伤认定了吗?工伤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啊?

你现在还不可copy以申请工伤认定。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单位应在30天之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未在30天之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现在,只过去了6尺,还属于单位申请的期限,所以,作为员工的你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10、工伤认定外伤骨折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详细可参照(国务院令第375号)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版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权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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