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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腿骨折

发布时间:2020-03-07 09:23:14

1、大腿骨折是几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劳动者大腿骨折,如果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应当赔偿。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2、大腿骨折大概多长时间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须知

一、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

二、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

1、身份证、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CT片。

3、交通队、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

三、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

建议:骨折及轻、中度颅脑损伤3个月以上,高度颅脑损伤6个月以上进行评定。


3、大腿骨折严重吗

这象是转子间骨折,不好治,容易并发股骨头坏死。

4、大腿骨折的急救方法是怎样的?

大腿骨折:大腿骨,医生叫它股骨。跌伤、暴力打击或者受车辆撞击等,都可引起股骨骨折。

(1)判断方法:①下肢不能活动。

②骨折的地方很痛,一动就会疼痛难忍。

③可能出现畸形,折成一个角度,腿往外扭转。

④伤肢比健肢短。

⑤有时还可能有伤口,成开放性骨折。

⑥重伤病人可同时有休克出现。

(2)急救方法:①牵引手法:一手先托住伤腿足跟;另一手拉住足背,顺着大腿方向(这是指病人仰卧时的方向)牵拉伤腿,用力要大,但须缓慢,一点点地加力,要移动它,必须用所不的万式做牵引:双手托住伤肢的脚脖和脚背,用力拉向自己。

如果要提起伤腿,除了一人牵引,还需要有一人在大腿下面和小腿肚处托住,然后再提起。

②夹板固定:先将伤腿伸直,和健肢并拢,两肢碰在一起。用4~7块三角巾(叠成宽条)或宽布条(围巾、毛巾也可以),一条放在心口处,一条放在大腿根,一条放在膝盖,一条在小腿。三角巾都要摊平,压在身子下面,两头在身子两旁外露。

找两块窄长木板条(一块较短)。每块木板的一头用棉花垫(毛巾或叠好的布块)包住。长的一块塞入腋窝,短的一块塞入胯下。两块木板,正好夹住大腿的内外两面。如没有两块木板,有长的一块也可,但需多一块三角巾,把双足捆绑在一起。

用几块棉花垫,塞在肢体旁和脚脖处,以免突出的骨块相碰产生疼痛。接着,分别给每块三角巾的两头打结,固定夹板。

③搬运方法:找三个人,并排单腿跪地,跪在病人同一边的身旁。一人托头和上背;一人托腰和臀部;一人托住大腿和小腿。一齐起立,一起放下,将病人仰放在担架上,然后抬送至医院。

5、大腿骨折算几级伤残

大腿骨折应当是股骨骨折,属于四肢长骨骨折,一般可认定十级。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Ⅰ级伤残
4.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植物状态;
b) 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c)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d) 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4.1.2头面部损伤致:
a) 双侧眼球缺失;
b)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4.1.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4.1.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4.1.5胸部损伤致:
a) 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b) 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4.1.6腹部损伤致:
a) 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4.1.7肢体损伤致:
a) 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b) 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c) 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d)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e)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f) 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1.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4.2 Ⅱ级伤残
4.2.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b) 完全性失语;
c) 双眼盲目5级;
d)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e) 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4.2.2头面部损伤致:
a)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b) 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c) 双眼盲目5级;
d) 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碍障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e) 全面部瘢痕形成。
4.2.3 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4.2.4 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4.2.5 胸部损伤致:
a) 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b)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4.2.6 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4.2.7 肢体损伤致:
a) 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b)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c) 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4.2.8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
4.3 Ⅲ级伤残
4.3.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c) 双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d) 严重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e)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f) 偏瘫或截瘫(肌力3级以下);
g) 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4.3.2头面部损伤致:
a)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2级;
b) 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3级以上,另一眼盲目4级以上;
c) 双眼盲目4级以上;
d) 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e)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
f) 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g) 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h) 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i) 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
4.3.3 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4.3.4颈部损伤致:
a) 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b) 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4.3.5胸部损伤致:
a) 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粘连或胸廓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b)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4.3.6 腹部损伤致:
a) 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
b) 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4.3.7 盆部损伤致:
a) 女性双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b) 大便和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4.3.8会阴部损伤致双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4.3.9肢体损伤致:
a) 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b)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c)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d) 一肢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丧失功能50%以上。
4.3.10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
4.4 Ⅳ级伤残
4.4.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严重运动性失语或严重感觉性失语;
c)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
d) 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
e) 阴茎勃起功能完全丧失。
4.4.2头面部损伤致:
a)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1级;
b) 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2级以上,另一眼低盲目3级以上;
c) 双眼盲目3级以上;
d) 双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e) 双耳极度听觉障碍;
f) 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g) 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h) 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i) 面部瘢痕形成60%以上。
4.4.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4.4.4颈部损伤致:
a) 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b) 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4.4.5 胸部损伤致:
a) 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影响呼吸功能;
b) 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4.4.6 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4.4.7 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完全缺失或严重畸形。
4.4.8 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闭锁。
4.4.9 肢体损伤致双手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4.4.10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2%以上。

大腿骨折应当是股骨骨折,属于四肢长骨骨折,一般可认定十级。
根据愈后造成下肢长度差以及功能障碍不同级别有差异。

6、大腿骨折是轻伤还是重伤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9.3 轻伤一级
d)四肢长骨骨折畸形愈合。
e)四肢长骨粉碎性骨折或者两处以上骨折。
f)四肢长骨骨折累及关节面。
5.9.4 轻伤二级
a)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经损伤。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
e)肢体大关节韧带断裂;半月板破裂。
f)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

7、大腿骨折是几级工伤

如果是工伤,一般构成九-十级伤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若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要向你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金”的数额各省市规定不同,你在网上查看一下你所在省市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就知道了。 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按工伤前的标准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若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则全部费用由单位支付。

8、大腿骨折伤残等级

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9九级”“23)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术后”之规定,应评定为九级伤残。

9、大腿骨折与小腿骨折相比,哪一个更严重?

其实大腿骨折和小腿骨折哪个严重不是简单说说,这种问题是要具体看患者是怎么伤到,小腿还是大腿受到的上更严重。骨折也有分为是否纯骨折的。纯骨折的情况不论是大小腿都会愈合得比较快,除非是那种粉碎性骨折或者有明显位移的骨折,会对周围的肌肉和血管造成巨大的损伤,都需要较长的愈合时间。

大腿骨折分为上中下三段,对于膝关节影响较大的是下段骨折,大腿下段骨折容易导致患处出血粘连,影响膝关节功能,由于大腿肌肉丰富,骨折后可以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功能锻炼,复建。但是大腿骨折有较多后遗症,骨折早期出血,休克等,骨折后患者活动较少易引起血栓,骨筋膜室综合征,脂肪栓塞等。如果期间锻炼不佳,可能会引起关节僵硬,肌肉萎缩等症状。

小腿骨折多见于儿童,且在全身骨折中小腿骨折是最常见的,而且以胫骨干单骨折较为多见,会出现患侧下肢局部疼痛,肿胀,畸形呈成角和重叠位移。当然小腿骨折的危害还是有相当多的。

比如它会造成骨骼肌肉损伤,影响运动系统,严重的话,还可能累及神经系统和血液循环系统等等。小腿骨折往往没有一般的大腿骨折较易愈合它可能会出现延迟愈合甚至是不愈合,血管损伤的并发。其实不论是大小腿骨折,患者都要严格按照医师的指导去进行康复运动

10、大腿骨折需要手术吗

大腿骨折在医学上指的是股骨骨折。股骨是人体最长、最大和最强壮的骨骼,通常需要很强的暴力才能导致股骨干骨折。股骨也是人体最强壮肌肉的起止点或作用点,强大的肌肉力量在骨折后会出现不平衡,导致骨折明显移位,骨折复位也比较困难,给治疗带来挑战,因此,股骨骨折还是比较“可怕”的。
1、由于股骨干骨折周围有丰富的肌肉,后侧有股深动脉穿支通过,骨折后会有大量出血,达300-2000ml,检查时肿胀可能不明显,对失血量估计不足,加上骨折疼痛明显,容易出现失血性休克,处理不及时,可能危及生命。
2、股骨干骨折常由高能量暴力引起,尤其是交通事故,常合并有其它脏器的损伤,比如头颅、胸、腹部脏器损伤等,这些部位的损伤有时比股骨干骨折更凶险。
3、股骨干骨折后容易出现脂肪栓塞综合征。股骨干骨折后,髓腔开放,静脉破裂,血肿张力过大,脂肪滴进入破裂的静脉窦内,可引起肺、脑栓塞。可以导致急性呼吸功能不全、低氧血症、神志不清、昏迷等,严重的话致人死亡。临床上可以见到单纯的股骨干骨折,没有颅脑损伤,患者却长时间昏迷,家属觉得不可理解,实际上是并发了脑的脂肪栓塞。
4、合并血管神经损伤。股骨下段的骨折,由于肌肉的牵拉,容易引起腘血管、坐骨神经的损伤,在治疗过程中也可引起坐骨神经、腓总神经的损伤。腘动脉的损伤如果发现不及时,可以导致严重后果。神经损伤多为挫伤,延长了恢复时间。
5、开放性股骨干骨折的处理会比较麻烦,清创后骨折予以外固定常不确实,选择内固定又担心引起感染。
6、股骨干骨折可以出现延迟愈合、不愈合以及畸形愈合,内固定物的失效、断裂,移位骨化,内固定物取出以后可以出现再骨折,关节僵硬等等。
由此可见,股骨干骨折的诊断治疗中有许多问题需要注意和解决,仍然有许多“可怕”之处。不过,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医生处理手段的增多,股骨干骨折的治疗效果已经显著提高,大腿骨折已经变的不再“可怕”。
首先,医生对股骨干骨折的认识已经大大提高,及时发现潜在的出血、休克、合并损伤、脂肪栓塞综合征等,做出相应的处理,减少创伤早期的严重并发症,提高治疗效果。
第二,对股骨干骨折的治疗,目前已经形成了比较一致的认识。包括牵引、外固定器固定和手术治疗。
1、牵引:适用于小儿股骨干骨折及一些不能耐受或不适合手术的患者。
2、外固定器:适用于软组织损伤较重的患者,如重度挤压骨折,感染性骨折,严重的开放性骨折等等。
3、手术内固定:股骨干骨折后肌肉牵拉导致移位,骨折不稳定,目前认为,只要不存在手术禁忌,股骨干骨折首选手术治疗。主要包括髓内钉固定和钢板固定。
(1)髓内钉固定:股骨干骨折内固定的首选方式,目前多使用交锁髓内钉,可以维持股骨长度,控制旋转,提倡闭合穿钉,可以减少对骨折端血运的破坏。儿童股骨干骨折可以使用弹性髓内钉固定。
(2)钢板固定:当髓腔过细、合并股骨颈骨折或骨折靠近关节等情况下,不适合髓内钉固定,可以采用钢板、螺钉固定。近年来锁定加压接骨板(LCP)和微创固定系统(LISS)的出现,减少了软组织的剥离,提高了治愈率,使钢板固定治疗股骨干骨折重新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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