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尺骨茎突解剖特点与骨折分型及治疗方法??有谁懂,
依据腕尺侧副韧带及三角软骨盘在尺骨茎突上的不同止点,将尺骨茎突骨折分为尖端骨折(Ⅰ型)及基底部骨折(Ⅱ型),按骨折损伤分型分别采用克氏针结合钢丝法、微型螺钉、细钢丝或可吸收线、克氏针等手术方法进行修复。根据尺骨茎突解剖特点对骨折分型,明确受伤发病机制,依据骨折类型采用不同手术方法,对骨折有效、稳定固定,减少并发症出现,允许较早功能锻炼,在骨折愈合及腕关节功能恢复方面有满意的疗效。
2、口腔颌面部骨折的分型及其相对应的固定方法?
Le Fort I 型骨折:又称为上颌骨低位骨折或水平骨折
Le Fort II型骨折:又称为上颌骨中位骨折或锥形骨折
Le FortIII型骨折:又称为上颌骨高位骨折或颧弓上骨折
颌骨骨折应该如何治疗?一颌骨骨折后主要是复位与固定颌骨骨折复位的重要标志是恢复上下颌牙齿的正常咬合关系即牙齿的广泛接触关系否则将影响骨折愈合后咀嚼功能的恢复常用的复位方法有三种:
1.手法复位:在颌骨骨折早期骨折段比较活动可用手将移位的骨折段回复到正常位置
2.牵引复位:颌骨骨折后经过较长时间(上颌骨三周以上下颌骨四周以上)骨折处已有部分纤维组织愈合手法复位不成功可采用牵引复位法下颌骨骨折多用颌间牵引就是在下颌骨有移位的骨折段上安置分段牙弓夹板(图1)然后在与上颌的牙弓夹板之间用小橡皮圈作弹性牵引使之逐渐恢复正常的咬合关系上颌骨骨折后如骨折段向后移位可在上颌牙列上安置牙弓夹板在头部制作带有金属支架的石膏帽在牙弓夹板与金属支架之间作弹性牵引使上颌骨骨折段向前复位(图2)需要较大牵引力时也可作卧式重力性牵引
图1 分段式牙弓夹板
图2 金属支架石膏帽将上颌骨骨折段向前牵引复位
3.切开复位:切开复位的适应证较宽骨折段移位较久已有纤维性愈合或骨性错位愈合手法和牵引都不能复位时则应施行手术切开复位将骨折断端间错位愈合中所形成的纤维组织切除或凿除骨痂重新离断使颌骨恢复正常的位置手法复位困难的或复位后不稳定的新鲜骨折或开放性骨折一般均采用手术切开复位
二颌骨骨折复位后的固定是治疗中的重要环节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单颌牙弓夹板固定法颌间固定法颌间结扎固定法小钢板(miniplate)或微型钢板(microplate)固定法颅颌固定法其他方法还有颌周固定法加压钢板固定法等
1.单颌牙弓夹板固定法:是用直径2毫米的铝丝或成品带钩牙弓夹板按牙弓形态成形然后用较细的金属结扎丝穿过牙间隙将牙弓夹板结扎在骨折线两侧的部分或全部牙齿上(图3)以固定骨折段这种方法适用于无明显移位的骨折如下颌骨颏部正中线性骨折局限性牙槽突骨折
2.颌间固定:常用的方法是在上下颌牙齿安置带钩牙弓夹板然后用小橡皮圈作颌间固定使颌骨保持在正常咬合关系的位置上(图4)此法稳妥可靠适用于多种下颌骨骨折优点是能使颌骨在良好的位置上愈合有利于恢复功能缺点是伤员不能张口进食也不易保持口腔清洁卫生应加强护理
图3 单颌牙弓夹板固定
图4 颌间牵引固定法
3.骨间结扎固定:手术切开复位的病例可在骨折两断端钻孔然后穿过不锈钢丝作结扎固定(图5)这也是一种可靠的固定方法小儿颌骨骨折和无牙颌骨骨折也可用此法固定
图5 骨间结扎固定法
4.小钢板或微型钢板固定:在手法切开复位的基础上将适当长度和适合形态小钢板或微型钢板跨置于骨折两断端的骨面上用特制的螺钉穿骨皮质固定钢板达到固定骨折的目的(图6)小钢板一般用于下颌骨微型钢板适用于上颌骨
5.颅颌固定法:上颌骨横断骨折不能单纯依靠下颌骨进行固定可利用颅骨进行固定否则面中部易发生拉长变形固定方法是先在上颌牙齿安置牙弓夹板然后用不锈钢丝一端结扎在后牙区牙弓夹板上另一端经口腔内穿出颧颊部软组织悬吊在石膏帽的支架上(图7)同时加有颌间固定
图6 小钢板或微型钢板固定法
图7 颅颌固定法
颌骨骨折固定的时间可根据病人的伤情年龄全身情况等决定一般是上颌骨3~4周下颌骨4~8周可采用动静结合的方法缩短颌间固定时间方法是固定2~3周后在进食时取下橡皮皮圈允许适当的活动采用小钢板或微型钢板坚强内固定后可以适当提前进行功能训练促进骨折愈合
3、工伤,颈推枢椎齿状突基底骨折,能平几级?
认定工伤后,再申请伤残鉴定,更具等级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