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胸椎T11T12腰1棘突骨折,可以做伤残签定吗?是交通事故造成的。
应该可以,将住院病历以及最近上医院照的X片准备好,去当地有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
2、伤残鉴定:1腰2椎体双向滑脱(前向ZV右向Zv)并马尾神经损伤2,腰2双侧椎3根骨折3,腰2,4棘突骨折。
伤残评定标准得去医院鉴定,医院鉴定才具有法律效力。以下你可以参考一下: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流动受限;
c. 断续工作;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腰椎第一椎体棘突骨折工伤什么算个
根据描述在工伤中可以初步判定为十级伤残,具体结果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准。
依据GB/T16180一2014《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十级标准: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4、腰椎骨折的手术步骤
单纯性压缩性骨折的治疗
(1)椎压缩不到1/5者,或年老体弱不能耐受复位及固定者可仰卧于硬板床上,骨折部位垫厚枕,使脊柱过伸,同时嘱伤员3日后开始腰背部肌锻炼,开始时臀部左右移动,接着爱国作背伸动作,使臀部离开床面,随着背肌力量的增加,臀部离开床面的高度逐日增加,3个月后骨折基本愈合,第3个月内可以下地少许活动,但仍以卧床休息为主,3个月后逐渐增加下地活动时间。
(2)椎体压缩高度超过1/5的青少年及中年伤者,采用两座法过仰复位,在给予镇痛剂或局部麻醉后,用两张桌子,一张较另一张高约25—30cm左右,桌横放一软枕,伤员俯卧,头端置高桌侧,两手抓住桌边两大腿放在低桌上,注意胸骨柄和耻骨联合处必须露出,一助手把住伤员两侧腋部,另一任握住双侧小腿,以防止伤员坠落,利用悬垂之体重约10分钟后,即可逐渐复位,复位者一手托住髂嵴,另一手扪摸有突的棘突,观察是否已复位,如果仍有后突,术者可用手掌施力于后突的棘突处,使皱褶的前纵韧带绷紧,压缩的前半部椎体得以复位,棘图重新互相靠拢和后突的消失,提示压缩的椎体已复位,复位后即在此位置包过伸位石膏背心,也可先上石膏后壳,干硬后伤员仰卧在石膏后壳上,包成完整的石膏背心,石膏干透后,鼓励伤员起床活动,固定时间约3个月,在固定期间,坚持每天作背肌锻炼,并逐日增加锻炼时间。 也可以采用双踝悬吊法,局部麻醉后将伤员移向手术台之一端,使其颈部位于台之边缘,伤员俯卧,用双手拉住一靠背椅的靠背,靠背架上有衬垫,伤员的额部托在衬垫上,在踝关节部包棉垫,然后在踝部套上牵引带,利用滑轮装置将双下肢逐渐拉高,直至骨盆离开台面约10cm为止。依靠悬垂的腹部和经下肢的纵向牵拉,可使脊柱过伸,后突消失,压缩成楔状的椎体即可复位。复位的手法同两桌法,复位后在此位置包石膏背心。包石膏方法、固定时间与吨位时间约同前。
2、爆裂型骨折的治疗,对没有神经症状的爆裂型骨折的伤员,经CT证实没有骨块挤入椎管内者,可以采用双踝悬吊法复位,因其纵向牵引力较大,比较安全,但需小心谨慎,对有神经症状和有骨折块挤入椎管内者,不宜复位,对此类伤员宜经侧前方途径,去除突出椎管内的骨折片以及椎间盘组织,然后施行椎体间植骨融合术,必要时还可置入前路内固定物,后柱有损伤者必要时还需作后路内固定术。
5、多发胸椎棘突骨折,多发腰椎横突骨折,腰5椎体前滑脱头外伤后反应,等可否鉴定伤残?
....
腰背部软组织损伤?
针对伤残鉴定国家有相关明文规定,你这个只是损伤,并没有残缺,所以很难。。。。。具体你可以百度一下。
还有伤残鉴定是在出院后进行鉴定的。
6、腰椎第五棘突轻度骨折
这很正常的,你这棘突的骨折,对于平时的日常生活影响并不是很大,疼痛症状也会很快消失,目前之所以活动不灵活,这跟棘突骨折没有关系,这可能还是因为你骨折以后,因为害怕牵扯到骨折位置,而不敢活动所致,平时多点活动锻炼,这些症状就会消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