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锁骨骨折可以鉴定伤残吗
何简便通俗理解家伤残鉴定标准何数解锁骨骨折伤残鉴定同结形原及何认识伤残鉴定结论律效力相信看本文应该清楚握、伤残鉴定两律概念伤残鉴定属于司鉴定何理解司鉴定律规定要强调两概念司鉴定制度司鉴定结论司鉴定制度属于律规定律规定必须执行能改变司鉴定结论等同于律规定按照律规定要求完项具体工作结既工作结自进行工作评价说伤残鉴定结论本身存准确与准确、满意与满意客观差异于伤残鉴定结论服提肯定与否定事意见同院诉讼审判决终判决道理二、伤残鉴定标准理解伤残定义通俗、简单解释身体受外伤害导致同程度身体残疾即受伤受伤部位经治疗及功能训练仍能恢复功能或原功能水平并由带理功能影响理功能影响影响程度10等级锁骨属于体骨骼系统骨骼系统基本理功能支持、保护、运、造血理角度认识伤残鉴定标准依据:其、支持功能影响评残见于脊柱损伤脚弓损伤;其二、保护功能影响评残见于颅骨损伤根肋骨损伤;其三、运功能影响评残见于关节部位损伤;其四、造血功能影响评残见于童及青少骨骺损伤股骨干骨折胫腓骨骨折交通事故见骨折交通事故受伤部位见于肢股骨干骨折胫腓骨骨折理功能影响取决于治疗结束双肢度相差2公种情况影响体支持、运功能进影响体劳锁骨具备支持、保护、运、造血理功能锁骨骨折治疗即便存位良同影响体支持、保护、运、造血理功能所锁骨骨折情况应该构伤残三、锁骨骨折伤残结论形原锁骨骨折能够评定伤残基本都特殊情况骨折行钢板内固定治疗钢板没拆除前进行伤残评定钢板体内牵制肩关节度相应受限制由鉴定书关节受限进行伤残评定同情况骨折愈合拆除钢板并辅相应恢复训练则体内异物牵制及关节连带限制影响复存即锁骨骨折伤残评定理由并复存四、锁骨骨折见类型及治疗锁骨骨折面稳定型稳定型两类型稳定型即骨折断端没离骨折见撕脱性骨折线形骨折稳定型骨折指断端离骨折见移位性骨折根骨形三块粉碎性骨折撕脱性骨折线形骨折根本需要手术单纯移位骨折我自我家我选择手术粉碎性骨折要根据情况选择手术锁骨稳定型骨折治疗原则首选应该绷带外八字固定非手术保守治疗点医都应该非清楚事实类情况确实都进行外科手术治疗锁骨骨折伤残评定问题提句锁骨骨折治疗锁骨骨折伤残评定问题提锁骨骨折治疗选择问题提少我认问题同应该引起充注意五、锁骨骨折伤残认识解释何贯彻家直提倡普宣传普教育重要点要尽能繁复东西变百姓能够看明白接受道理道理清楚问题解决谐社需要社公进步需要我必须补充物死我能伤、病类存变数问题说于绝任何事情都能普遍性特殊性我谈普遍性问题希望带给家帮助些认识、些思考、些专业咨询
2、锁骨骨折算几级伤残
伤残等级分十级,一级最高十级最低,你的情况最高只能算九级伤残,没有功能障碍一般来说定十级。评定伤残等级需要至专业的鉴定机构去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一般是劳动局随机在当地各家医院随机抽中一些有权威的医生在某一时间的某地点做一天的鉴定,随机性很强,一般没有暗箱操作的可能。
3、锁骨骨折算几级伤残呢
是工伤还是交通事故?
还有是中段骨折 还是远端?
中段的话一般不会涉及到关节 以后恢复好了的话 影响不大 工伤中能评到10级 做了内固定能评到9级 交通事故中一般评不到级
远端涉及到关节的话 以后也会慢慢恢复 但可能会稍微影响到一点 工伤的话 如果肩关节活动功能受限的话 能定到7级 不影响的话和中段骨折没什么区别;交通事故的话 需要等伤后3个月去鉴定你的肩关节的活动丧失程度,来确定你的伤残等级 一般也比较难到达 需要具体看
那参照工伤的标准。具体还是看你的骨折位置 和恢复情况。
4、工伤锁骨骨折如何赔偿。伤残鉴定为几级?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5、锁骨骨折属几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锁骨骨折可定为十级伤残,赔偿金额跟本人工资及当地的经济水平有关,不同地方的赔偿数额有所不同。
工伤鉴定标准的十级伤残鉴定第14条: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5)锁骨骨折伤残鉴定扩展资料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与此同时,该标准又根据工伤及职业病可累及每个系统和器官,评残标准应覆盖各主要临床学科的情况,将人体器官系统相近或有联系的临床科学编组,划分为五个部分,即:
1、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精神科部分;
2、骨科、整形科、烧伤科部分;
3、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部分;
4、普通外科、胸外科、泌尿生殖科(包括妇科)部分;
5、职业病内科部分。
6、锁骨骨折伤残鉴定
据我所知,锁骨骨折伤残鉴定不能评级。我们医院原来是车祸定点单位,我看锁骨骨折的基本没有能评上级别的
7、锁骨骨折,司法鉴定一般定伤残程度
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伤残等级鉴定的结果为准,只有鉴定的结果才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
一级伤残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 不能工作;
4.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 明显职业受限;
4.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 职业种类受限;
4.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
五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 各种活动降低;
3. 不能胜任原工作;
4.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 远距离流动受限;
3. 断续工作;
4.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7)锁骨骨折伤残鉴定扩展资料
司法鉴定流程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
五、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依法实事求是的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回答与鉴定相关的问题。
申请进行伤残司法鉴定的,同样也是需要先提出申请,也就是提交书面的申请书。然后受理后就开始进行具体的鉴定程序。
8、交通事故锁骨骨折能评伤残吗
9、锁骨骨折伤残鉴定是几级?
本人因分娩在天台县人民医院住院,由于医院违反诊疗规范操作失误,导致新生儿:1、新生儿败血症;2、右侧肾上腺血肿;3、右锁骨骨折。新生儿败血症我们认为是由于接生的医生在接生时拉断婴儿脐带,并且在后期脐部处理不当导致婴儿脐部感染;接生时无菌操作不够规范;肾上腺血肿等引起感染导致新生儿败血症。右侧肾上腺血肿我们认为是医生接生的时候暴力牵拉,手法不对,外力拉伤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