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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骨骨折法律

发布时间:2020-03-23 15:43:43

1、电动车撞人至尾骨骨折附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医药费是我们出的,

就是民事赔偿责任!!

2、尾骨骨折的治疗方法

医生用食指戴手套,从患者肛门进去上钩尾骨进行复位,就算没完全复位也没有太大关系。坐垫圈,将尾骨空出来,别压到它!内服中药活血化瘀,可以配合中药穴位注射,外敷。

3、尾骨骨折属于几级伤残

你说的尾骨骨折及第7根肋骨骨折,可以定为十级伤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即: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乘以 伤残等级(十级为十分之一) 乘以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原告不做二次鉴定有什么法律后果轻伤二级尾骨骨折要求二次鉴定法院不

如果打架造成轻伤二级,对方提出异议,要求重新进行法医鉴定,当事人不鉴定,法院应当同意重新鉴定。

5、交通事故中尾骨骨折能否鉴定伤残

可以的。可以在诉前或者诉后申请进行伤残鉴定。不清楚伤势具体如何,但确实是要到伤愈稳定后才能做鉴定,有骨折,伤残等级至少在10级,如果是内固定(有钢钉的那种),则是9级。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 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5)尾骨骨折法律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申请司法鉴定的流程

1、由公安机关或者当事人等委托的具有鉴定资质的组织,必须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完成对事故的检验、对事故的鉴定、对事故的评估。当这些都做完之后,就是出具相应的报告,然后由出具报告的方面盖章签字产生效应。

2、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告后的两日之内将报告交给事故的当事人。如果在收到报告之后当事人对这个报告存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这些报告的三天之内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以后,再找另一个机构或者组织进行事故的鉴定。

3、如果是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报告存有异议,可以再收到报告的三天之内在相关部门进行反馈以及备案。

4、申请的重新鉴定的机会只有一次,这一次的时间和上一次的是一样的。

5、评定书。这个一般就包括案件的详情,住院的详细信息,以及误工费的判定等,然后由评定人进行签字之后生效。

6、 如果在这个时间中,出现了多份报告那么这些报告的出具人都有法定的资格你那么就以这些报告中出具人级别最高,才行最高的出具人出具的报告当做这个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报告。因为这种出具人更具有权威性。

6、被打伤导致尾骨骨折能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7、交通事故住院8天后才发现尾骨骨折算交通事故造成的吗

是否属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旧伤,还是住院期间发生的新伤,一切以医疗机构的诊断为准。受损理赔,一切按保险合同执行。原则上,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的部分,按事故责任认定比例,各自承担。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1、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2、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3、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

1、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8、尾骨骨折有什么治疗方法

尾骨骨折的治疗方法:
1.治疗原则
(1)无移位者 卧木板床休息3~4周后上石膏短裤起床活动;坐位时,应垫以气垫或海绵等,以保护局部、缓解压力。
(2)轻度移位者 局部麻醉后通过肛门指诊将其逐渐复位,2~3天后再重复1次,以维持对位。
(3)重度移位 局部麻醉后通过肛门指诊先施以手法复位,若无法还纳,或不能维持对位,可酌情行开放复位及内固定术。
(4)合并骨盆骨折者 应以骨盆骨折为主进行治疗,包括卧床(蛙式卧位)、双下肢胫骨结节牵引疗法、开放复位及内固定术等。
(5)骶神经受压者 可先行局部封闭疗法,无效时则需行手术减压。
2.特殊类型的骨折及其处理
(1)伴有骶髂关节分离的骶骨纵行骨折 除少数病例可行开放复位及内固定外,大多数病例按以下顺序行非手术治疗:①牵引复位;②骨盆兜带悬吊牵引;③石膏短裤固定。
(2)骶骨上段横形骨折 对伴发骶神经根损伤者多需行手术治疗,术中切除骶骨椎板以求获得神经减压。对移位明显的骶椎骨折可考虑通过撬拨复位。非手术疗法适用于无移位或是可以手法复位的轻度移位病例。
(3)骶骨下段横形骨折 ①无移位的骨折 只需取蛙式位卧床休息2~3周,必要时可采用封闭疗法止痛或服用长效止痛剂。②有移位骨折 一般在局部麻醉下按肛门指检的方法,用示指将骨折块轻轻向后推压而使骨折端复位。对手法复位失败者,可考虑行切开复位和克氏针内固定术。
(4)合并腰骶关节脱位的骶骨横形骨折 治疗较困难,大多需开放复位及内固定术;可酌情选择椎弓根钉技术+钢丝固定结扎术。
(5)单纯性腰骶关节脱位 治疗宜按“脊柱滑脱”施以手术疗法,大多选用后路椎弓根螺钉固定+椎节间Cage内固定术。
(6)合并骶骨骨折的双侧骶髂关节脱位 轻者仅需卧床休息数天后(蛙式位)以石膏短裤固定即可,但对移位明显且手法复位失败者则需行开放复位及双侧骶髂关节融合术。

9、尾骨骨折,工伤伤残鉴定能达到几级

这样的伤情,一般来说,为工伤十级伤残的。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标准》

10、在一家婚纱摄影楼里摔倒,尾骨骨折。

如果你是成年人,自己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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